苹果去核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24102发布日期:2018-09-25 20:18阅读:162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领域,尤其是涉及的是苹果去核器。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水果的食用越来越讲究。尤其在招待客人时,通常都会将水果去核、切块。对于苹果,首先需要将要去除苹果的果核,多数人采用水果刀去除果核,但该方法费时费力且容易伤到手。目前市面出现专用的苹果去核器为圆管状,虽然可较方便去苹果果核,但其规格固定,不适用于不同大小的苹果;而且此苹果去核器去除较大个苹果时,需耗用较大的力方能去除苹果核。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苹果去核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苹果去核器,包括手柄、套筒和转动装置。转动装置装置于手柄下端,包括转动电机、设于手柄下部侧面的控制开关和电连接于转动电机下部的连接槽。钻取苹果核时,驱动转动装置可加速苹果去核器插入苹果中,加快取核速度;或者在去核过程中,驱动转动装置,使苹果去核器带果核脱离苹果,有效克服较大个苹果去核麻烦的问题。所述套筒包括连接部、设于套筒中部的管筒部和设于套筒下端的钻取部。连接部与连接槽可拆卸连接,可根据待去核苹果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套筒,通过连接部安装于转动装置的连接槽内。所述管筒部为圆管状,管筒部侧面开有果核取出槽;当苹果去核器带着果核脱离苹果核,通过果核取出槽,可将苹果核剔除,同时也方便套筒清洁。钻取部为圆管状,钻取部下端设有向下凸出的锯齿,钻取部下端面与锯齿均为刃口;钻取部的锯齿使苹果去核器可快速插入苹果中间,即使不驱动转动装置,也可进行去核操作。所述管筒部与钻取部为一体制成,且管筒部与钻取部的内径、外径均相等。

优选的,所述连接槽与连接部为螺纹连接,该螺纹连接方向与转动电机转动方向相同。螺纹连接更方便于不同规格套筒与转动装置的拆装操作;而将螺纹连接方向设置与转动电机转动方向相同,可避免驱动转动装置时,导致套筒与转动装置分离。

优选的,所述果核取出槽的弧度大于π,即果核取出槽的开口面积大于管筒部的剩余面积,便于将取出的苹果核取出。

优选的,所述管筒部与钻取部位不锈钢材质制成。

优选的,所述手柄上部设有挂孔,方便苹果去核器收纳。

通过采用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苹果去核器,包括手柄、套筒和转动装置,整体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套筒与转动装置采用螺纹可拆装连接,使用时,可根据待去核苹果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套筒,通过连接部安装于转动装置的连接槽内。而且,钻取苹果核时,驱动转动装置可加速苹果去核器插入苹果中,加快取核速度;或者在去核过程中,驱动转动装置,使苹果去核器带果核脱离苹果,有效克服较大个苹果去核麻烦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拆卸状态示意图。

主要附图标记说明:(1、手柄;11、挂孔;2、套筒;21、连接部;22、管筒部;23、钻取部;24、果核取出槽;25、锯齿;3、转动装置;31、转动电机;32、控制开关;33、连接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苹果去核器,包括手柄1、套筒2和转动装置3。所述手柄1上部设有挂孔11,方便苹果去核器收纳。

转动装置3装置于手柄1下端,包括转动电机31、设于手柄1下部侧面的控制开关32和电连接于转动电机31下部的连接槽33。钻取苹果核时,驱动转动装置3可加速苹果去核器插入苹果中,加快取核速度;或者在去核过程中,驱动转动装置3,使苹果去核器带果核脱离苹果,有效克服较大个苹果去核麻烦的问题。

所述套筒2包括连接部21、设于套筒2中部的管筒部22和设于套筒2下端的钻取部23。连接部21与连接槽33螺纹连接,可拆卸连接方式更便于使用时可根据待去核苹果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套筒2,通过连接部21安装于转动装置3的连接槽33内。该螺纹连接方向与转动电机31转动方向相同。螺纹连接更方便于不同规格套筒2与转动装置3的拆装操作;而将螺纹连接方向设置与转动电机31转动方向相同,可避免驱动转动装置3时,导致套筒2与转动装置3分离。

所述管筒部22为圆管状,管筒部22侧面开有果核取出槽24;当苹果去核器带着果核脱离苹果核,通过果核取出槽24,可将苹果核剔除,同时也方便套筒2清洁。所述果核取出槽24的弧度大于π,即果核取出槽24的开口面积大于管筒部22的剩余面积,便于将取出的苹果核取出。

钻取部23为圆管状,钻取部23下端设有向下凸出的锯齿25,钻取部下端面与锯齿均为刃口;钻取部23的锯齿25使苹果去核器可快速插入苹果中间,即使不驱动转动装置3,也可进行去核操作。

所述管筒部22与钻取部23采用不锈钢材质一体制成,且管筒部22与钻取部23的内径、外径均相等。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不能限定本实用实施的范围,凡是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装饰,皆应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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