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婴儿床部件,属于婴儿床部件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婴童床的功能较为单调,无法使婴童床进行扩展,不具有实用功能,并且不能转化为儿童餐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婴儿床部件,以解决目前公知的婴童床的功能较为单调,无法使婴童床进行扩展,不具有实用功能,并且不能转化为儿童餐椅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婴儿床部件包括第一部件、连接孔、连接部件、第二部件、第三部件、安全带、安全带扣、栏体,所述第一部件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并且与连接部件固定连接,所述连接孔设于第一部件底部上端,所述第二部件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并且与连接部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部件上表面下端设有连接孔,所述第三部件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并且与连接部件固定连接,所述安全带内设有安全带扣,并且与安全带扣活动连接,所述连接部件通过螺杆将第一部件设于栏体内上端,所述第二部件通过螺杆与连接部件连接到栏体内中部,所述安全带通过连接孔连接第一部件与第二部件,所述连接部件通过螺杆将第三部件连接到栏体内下端。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部件与第二部件为平行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部件与第三部件为平行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部件内均设置两个通孔并且侧面中部设置一个通孔。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婴儿床部件通过设置第一、第二、第三部件底部左右两侧均设置连接部件,连接部件上有通孔,并且设置安全带通过连接孔
连接第一、第二部件,第一、第二、第三部件通过螺杆连接栏体,能够拓展婴童床的实用功能,将其转化为儿童餐椅,解决了公知的婴童床的功能较为单调,无法使婴童床进行扩展,不具有实用功能,并且不能转化为儿童餐椅的问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婴儿床部件第一部件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婴儿床部件第二部件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婴儿床部件第三部件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婴儿床部件安全带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婴儿床部件部件与栏体联结图。
图中:第一部件-1、连接部件-2、第二部件-3、第三部件-4、安全带-5、栏体-6、连接孔-11、安全带扣-5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图3、图4与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婴儿床部件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婴儿床部件括第一部件1、连接孔11、连接部件2、第二部件3、第三部件4、安全带5、安全带扣51、栏体6,第一部件1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2,并且与连接部件2固定连接,连接孔11设于第一部件1底部上端,第二部件3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2,并且与连接部件2固定连接,第二部件3上表面下端设有连接孔11,第三部件4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2,并且与连接部件2固定连接,安全带5内设有安全带扣51,并且与安全带扣51活动连接,连接部件2通过螺杆将第一部件1设于栏体6内上端,第二
部件3通过螺杆与连接部件2连接到栏体6内中部,安全带5通过连接孔11连接第一部件1与第二部件3,连接部件2通过螺杆将第三部件4连接到栏体6内下端,1第一部件与第二部件3为平行结构,第二部件3与第三部件4为平行结构,连接部件2内均设置两个通孔并且侧面中部设置一个通孔。
当使用者想使用本专利的时候,首先将现有的婴儿床床板与脚轮去除,接着通过螺杆将第一部件1上的连接部件2与栏体6内上端固定,当做儿童用餐的餐桌,然后再通过螺杆将第二部件3上的连接部件2与栏体6内中部固定,作为儿童用餐的椅子,接下来再通过螺杆将第三部件4上的连接部件2与栏体6内下端固定,作为儿童用餐的放脚板,最后将安全带5连接第一部件1与第二部件3内的连接孔11,作为儿童用餐的安全保障,可以通过安全带5上的安全带扣51进行调节尺寸,解决了公知的婴童床的功能较为单调,无法使婴童床进行扩展,不具有实用功能,并且不能转化为儿童餐椅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第一部件1、连接部件2、第二部件3、第三部件4、安全带5、栏体6、连接孔11、安全带扣51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尤其第一部件1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2,并且与连接部件2固定连接,连接孔11设于第一部件1底部上端,第二部件3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2,并且与连接部件2固定连接,第二部件3上表面下端设有连接孔11,第三部件4底部左右两端设有连接部件2,并且与连接部件2固定连接,安全带5内设有安全带扣51,并且与安全带扣51活动连接,可以达到能够拓展婴童床的实用功能,将其转化为儿童餐椅,从而有效地避免公知的婴童床的功能较为单调,无法使婴童床进行扩展,不具有实用功能,并且不能转化为儿童餐椅的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
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