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装置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便携式提取型果盘。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果盘的拿取方式大多为手捧着,这样手直接接触果盘、容易碰到水果,不卫生,而且容易弄脏双手,再者,对于稍重的果盘,端着也比较费力,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携式提取型果盘,通过采用将盘体分隔呈若干子空间,可放置多种不同的水果,防止互相污染,采用工具筒内嵌在支撑柱内,可放置多种吃水果的工具,拿取方便,采用支撑柱两头分别螺纹连接盘体和提勾,安装拆卸快速方便,采用倒J型的提勾可单手提取果盘,改变传统端果盘的方式,双手不会碰到水果,方便卫生,在便携式提取型果盘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提取型果盘,包括:盘体、支撑柱、工具筒、提勾和独立设置的辅助工具,所述盘体向上开口且通过若干分隔板分成若干子空间,所述盘体的中心设置有第一螺纹孔,所述支撑柱的底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一螺纹孔相配合的第一螺纹,所述支撑柱通过所述第一螺纹螺纹连接所述第一螺纹孔,所述支撑柱的顶部设置有第二螺纹,所述提勾的底部设置有第二螺纹孔,所述支撑柱的顶部通过所述第二螺纹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螺纹孔,所述工具筒固定设置在所述支撑柱的内部顶部,所述提勾的内部底部设置有与所述工具筒相配合的凹槽,所述辅助工具搁置在所述工具筒与所述凹槽形成的空间内。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盘体的周围设置有盘沿,所述盘沿向外水平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若干子空间等规格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若干子空间的数量为6个。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柱为圆柱体。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提勾为倒J形。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辅助工具包括牙签、叉子、刀具的一种或者多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提取型果盘通过将盘体分隔呈若干子空间,可放置多种不同的水果,防止互相污染,采用工具筒内嵌在支撑柱内,可放置多种吃水果的工具,拿取方便,采用支撑柱两头分别螺纹连接盘体和提勾,安装拆卸快速方便,采用倒J型的提勾可单手提取果盘,改变传统端果盘的方式,双手不会碰到水果,方便卫生,在便携式提取型果盘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提取型果盘一较佳实施例的分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提取型果盘一较佳实施例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
一种便携式提取型果盘,包括:盘体1、支撑柱2、工具筒3、提勾4和独立设置的辅助工具5。
所述盘体1向上开口且通过若干分隔板101分成若干子空间102,可放置多种不同的水果,防止互相污染;所述盘体1的中心设置有第一螺纹孔103,所述支撑柱2的底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一螺纹孔103相配合的第一螺纹201,所述支撑柱2通过所述第一螺纹201螺纹连接所述第一螺纹孔103,所述支撑柱2的顶部设置有第二螺纹202,所述提勾4的底部设置有第二螺纹孔,所述支撑柱2的顶部通过所述第二螺纹202螺纹连接所述第二螺纹孔,安装拆卸快速方便;所述工具筒3固定设置在所述支撑柱2的内部顶部,可放置多种吃水果的工具,拿取方便;所述提勾4的内部底部设置有与所述工具筒3相配合的凹槽,所述辅助工具5搁置在所述工具筒3与所述凹槽形成的空间内。
优选地,所述盘体1的周围设置有盘沿104,所述盘沿104向外水平设置,可防止水果的汁溢出果盘。
优选地,所述若干子空间102等规格设置。
优选地,所述若干子空间102的数量为6个。
优选地,所述支撑柱2为圆柱体。
优选地,所述提勾4为倒J形,可单手提取果盘,改变传统端果盘的方式,双手不会碰到水果,方便卫生。
优选地,所述辅助工具5包括牙签、叉子、刀具的一种或者多种。
本实用新型便携式提取型果盘的有益效果是:
一、通过将盘体分隔呈若干子空间,可放置多种不同的水果,防止互相污染;
二、通过采用工具筒内嵌在支撑柱内,可放置多种吃水果的工具,拿取方便;
三、通过采用支撑柱两头分别螺纹连接盘体和提勾,安装拆卸快速方便;
四、通过采用倒J型的提勾可单手提取果盘,改变传统端果盘的方式,双手不会碰到水果,方便卫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