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装修用折叠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3969发布日期:2019-02-15 20:55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装修用折叠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装修用折叠梯,属于建筑装修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装修是指对住宅、桥梁、体育馆、寺庙等等用石材,木材等建筑材料搭建的一种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物体用各种材料对其进行外部面貌或者内部环境的美化和改进,使其更具有情调,更同时具有居住和商业价值。而折叠梯是我们在进行建筑装修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设备,但由于传统折叠梯结构设计的不完善,使得折叠梯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倾倒,同时移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建筑装修用折叠梯。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装修用折叠梯,包括第一折叠梯主体和第二折叠梯主体,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的底部设有万向滚轮,所述万向滚轮设置为四个,且四个万向滚轮分别位于第一折叠梯主体底部的四个拐角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的截面设置直角梯形结构,所述第二折叠梯主体的截面设置为直角三角形结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上斜边的顶部通过合页与第二折叠梯主体斜边的顶部连接,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上斜边的中部和直角边的顶部均设有锁紧扣板,且锁紧扣板的一端与第一折叠梯主体铰接,所述锁紧扣板的另一端上设有卡槽,第二折叠梯主体上对应两个锁紧扣板的位置设有卡件,且两个锁紧扣板通过卡槽卡接在卡件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的顶部长度与第二折叠梯主体的顶部长度设置为相同长度。

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的斜边长度与第二折叠梯主体的斜边长度设置为相同长度。

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和第二折叠梯主体的斜边上均匀设有多个台阶。

优选的,所述锁紧扣板的上位于卡槽的外侧设有手持把手。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通过将第一折叠梯主体和第二折叠梯主体采用可折叠累加的结构设计,使得本装置可以有两种使用模式,一种是将第一折叠梯主体的斜边和第二折叠梯主体的斜边相接触的使用模式,另一种是将第一折叠梯主体的顶部和第二折叠梯主体的顶部相接触的使用模式,从而使本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倾倒,也更便于移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截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折叠梯主体的顶部和第二折叠梯主体的顶部相接触时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折叠梯主体的斜边和第二折叠梯主体的斜边相接触时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锁紧扣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折叠梯主体,2-第二折叠梯主体,3-万向滚轮,4-锁紧扣板,5-卡槽,6-卡件,7-台阶,8-手持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建筑装修用折叠梯,包括第一折叠梯主体1和第二折叠梯主体2,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底部设有万向滚轮3,所述万向滚轮3设置为四个,且四个万向滚轮3分别位于第一折叠梯主体1底部的四个拐角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截面设置直角梯形结构,所述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截面设置为直角三角形结构,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上斜边的顶部通过合页与第二折叠梯主体2斜边的顶部连接,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上斜边的中部和直角边的顶部均设有锁紧扣板4,且锁紧扣板4的一端与第一折叠梯主体1铰接,所述锁紧扣板4的另一端上设有卡槽5,第二折叠梯主体2上对应两个锁紧扣板4的位置设有卡件6,且两个锁紧扣板4通过卡槽5卡接在卡件6上。

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顶部长度与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顶部长度设置为相同长度,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斜边长度与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斜边长度设置为相同长度,所述第一折叠梯主体1和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斜边上均匀设有多个台阶7,所述锁紧扣板4的上位于卡槽5的外侧设有手持把手8。

工作原理:首先根据实际建筑装修使用要求,合理的选择合适的使用模式,当选择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斜边和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斜边相接触的使用模式时,先将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斜边和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斜边相接触,再将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斜边上的锁紧扣板4卡接在对应的卡件6上,本装置即可正常使用,当选择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顶部和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顶部相接触的使用模式时,先将第二折叠梯主体2的顶部与第一折叠梯主体1的顶部相接触,再将第一折叠梯1直角边顶部上的锁紧扣板4卡接在对应的卡件6上,本装置即可正常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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