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51509发布日期:2019-07-13 08:32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烧烤用具
技术领域
,特别是涉及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
背景技术
:目前,在现有技术中,烧烤篮是常用的一种烤具,由于烧烤篮的结构是固定不变的,在搬运中,需要将烧烤篮一个一个叠放起来,这样,导致所占的空间大、占用面积大,同时给用户携带和使用也带来不方便。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技术实现要素:鉴于现有的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本实用新型至少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改进烤篮的结构,减少占用空间,以便于用户搬运、携带、使用。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所述第一圈体通过至少一个螺旋伸缩机构将第二圈体与所述第三圈体相连接,所述螺旋伸缩机构环绕在所述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的边缘,所述螺旋伸缩机构包括螺旋簧,所述螺旋簧一端与所述第一圈体相固定,所述螺旋簧中部与所述第二圈体相固定,所述螺旋簧另一端与所述第三圈体相固定,第三圈体的重力大于所述螺旋簧的弹力。进一步地,所述螺旋伸缩机构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圈体的边缘沿径向延伸的第一突出部,位于所述第二圈体的边缘沿径向延伸的第二突出部,位于所述第三圈体边缘沿径向延伸的第三突出部,所述第一突出部与所述第二突出部相对设置,所述第二突出部与所述第三突出部同向设置,还包括一端与所述第一突出部相铆接的第一固定夹,一端与所述第二突出部相铆接的第二固定夹,一端与所述第三突出部相铆接的第三固定夹,所述螺旋簧一端与所述第一固定夹另一端相固定,所述螺旋簧中部与所述第二固定夹另一端相固定,所述螺旋簧另一端与所述第三固定夹相固定。进一步地,所述螺旋伸缩机构为十五个,所述十五个螺旋伸缩机构均匀的环绕在所述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的边缘。进一步地,所述螺旋簧呈Z型。优选地,所述第一圈体包括螺旋部,设置在所述螺旋部外圈的框部,所述框部通过杆体组件与所述螺旋部相固定。优选地,所述杆体组件包括五根杆体,所述五根杆体呈扇形分布在螺旋部上。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圈体边缘处开设有五个支脚。优选地,所述支脚与所述框部之间的夹角为159°。进一步地,还包括把手,所述把手通过转动机构与所述第三圈体相连接,所述转动机构包括位于所述第三圈体沿轴向设置的第一卡部和第二卡部,所述把手一端与第一卡部相卡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卡部相卡接。优选地,所述第一卡部和所述第二卡部均沿径向设有U型的勾位。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申请利用上述的伸缩式螺旋烤篮后,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在相互平行设置的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之间设置了螺旋伸缩机构,螺旋伸缩机构包括螺旋簧,利用螺旋簧的伸缩性和第三圈体重力大于螺旋簧弹力,使得伸缩式螺旋簧在自然条件下压缩使得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两两之间处于合起状态;用户将第三圈体提起时,使得伸缩式螺旋簧拉伸使得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两两之间处于分离状态,如此,实现了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之间位置变化,从而节省所占空间,便于用户搬运、携带、使用。附图说明图1为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展开后的立体图;图2为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处于自然条件下的合起状态俯视图;图3为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的第一圈体结构示意图;图4为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的第二圈体结构示意图;图5为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的第三圈体结构示意图。元件标号说明1、第一圈体4、螺旋伸缩机构11、第一突出部41、螺旋簧12、螺旋部42、第一固定夹13、框部43、第二固定夹14、杆体组件44、第三固定夹141、杆体5、把手15、支脚6、转动机构2、第二圈体61、第一卡部21、第二突出部62、第二卡部3、第三圈体63、勾位31、第三突出部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须知,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具体结构可参照专利申请的附图进行说明。在以下实施例中,以纸面图1箭头标向来定义方向,以纸面的左侧为左方向,纸面的右侧为右方向,纸面的上侧为上方向,纸面的下侧为下方向,以垂直于纸面的前侧为前方向,以垂直于纸面的后侧为后方向。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所述第一圈体1通过至少一个螺旋伸缩机构4将第二圈体2与所述第三圈体3相连接,所述螺旋伸缩机构4环绕在所述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的边缘,所述螺旋伸缩机构4包括螺旋簧41,所述螺旋簧41一端与所述第一圈体1相固定,所述螺旋簧41中部与所述第二圈体2相固定,所述螺旋簧41另一端与所述第三圈体3相固定,第三圈体3的重力大于所述螺旋簧41的弹力。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在相互平行设置的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之间设置了螺旋伸缩机构4,螺旋伸缩机构包括螺旋簧41,利用螺旋簧41的伸缩性和第三圈体3重力大于螺旋簧41弹力,使得伸缩式螺旋簧41在自然条件下压缩使得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两两之间处于合起状态;用户将第三圈体3提起时,使得伸缩式螺旋簧41拉伸使得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两两之间处于分离状态,如此,实现了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之间位置变化,从而节省所占空间,便于用户搬运、携带、使用。进一步地,如图1和图5所示,为了增强稳固性,所述螺旋伸缩机构4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圈体1的边缘沿径向延伸的第一突出部11,位于所述第二圈体2的边缘沿径向延伸的第二突出部21,位于所述第三圈体3边缘沿径向延伸的第三突出部31,所述第一突出部11与所述第二突出部21相对设置,所述第二突出部21与所述第三突出部31同向设置,还包括一端与所述第一突出部11相铆接的第一固定夹42,一端与所述第二突出部11相铆接的第二固定夹43,一端与所述第三突出部相铆接的第三固定夹44,所述螺旋簧41一端与所述第一固定夹42另一端相固定,所述螺旋簧41中部与所述第二固定夹43另一端相固定,所述螺旋簧41另一端与所述第三固定夹44相固定。这样,使得螺旋簧41与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之间的连接更具有稳固性,以防止发生松脱。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所述螺旋伸缩机构4为十五个,所述十五个螺旋伸缩机构4均匀的环绕在所述第一圈体1、第二圈体2以及第三圈体3的边缘。但不限于此,所述螺旋伸缩机构4的数量为其他,例如二个、三个、五个、八个、十个等。进一步地,所述螺旋簧41呈Z型。但不限于此,也可以设置成其他形状。如图1和图3所示,优选地,为了放置烤物,所述第一圈体1包括螺旋部12,设置在所述螺旋部12外圈的框部13,所述框部13通过杆体组件14与所述螺旋部12相固定。这样,用户可以将烤物放置在螺旋部12上,避免烤物掉落,便于烧烤食物。优选地,如图3所示,为了增加稳固性,所述杆体组件14包括五根杆体141,所述五根杆体141呈扇形分布在螺旋部12上。由于在五根杆体141呈扇形分布在螺旋部12,增强了螺旋部12承受的重量,可以在螺旋部12上放置更多的烤物,也不会发生烤物掉落,提高了用户使用伸缩式螺旋烤篮的体验感。为了避免第一圈体1接触地面,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圈体1边缘处开设有五个支脚15。由于设置了五个支脚15,使得第一圈体1不会接触到地面,避免弄脏烤物,如此,保证了烤物的干净卫生。优选地,所述支脚15与所述框部13之间的夹角为159°。也可以设计成其他角度,在此不作过多的限制。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为了便于提起烤篮,还包括把手5,所述把手5通过转动机构6与所述第三圈体3相连接,所述转动机构6包括位于所述第三圈体3沿轴向设置的第一卡部61和第二卡部62,所述把手5一端与第一卡部61相卡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卡部62相卡接。由于采用转动机构6,使得把手和第三圈体3之间的角度是可变换的,也就是说把手5和第三圈体3之间是可折叠的,当用户不使用时,把手5和第三圈体3之间是处于合起状态;当用户使用时,把手和第三圈体3之间是处于非合起状态,如此便于拿取烤篮。优选地,如图1所示,为了便于挂起烤篮,放置烤篮的晃动、滑脱,所述第一卡部61和所述第二卡部62均沿径向设有U型的勾位63。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伸缩式螺旋烤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申请利用上述的伸缩式螺旋烤篮后,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在相互平行设置的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之间设置了螺旋伸缩机构,螺旋伸缩机构包括螺旋簧,利用螺旋簧的伸缩性和第三圈体重力大于螺旋簧弹力,使得伸缩式螺旋簧在自然条件下压缩使得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两两之间处于合起状态;用户将第三圈体提起时,使得伸缩式螺旋簧拉伸使得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两两之间处于分离状态,如此,实现了第一圈体、第二圈体以及第三圈体之间位置变化,从而节省所占空间,便于用户搬运、携带、使用。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
技术领域
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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