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椅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50878发布日期:2019-12-31 14:35阅读:407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椅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椅子,尤其涉及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椅子。



背景技术:

目前,儿童就餐时需要配备专门的椅子,其相对于普通使用环境下所配备的椅子而言,具有较长的椅腿,而由于上述椅子的高度不可调整,导致其仅适用于儿童就餐时使用,缩短了椅子的使用率,再者,一旦儿童长大,就不再需要该椅子,此时该椅子就会被废置造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椅子,其能调节椅子本体的高度以适用于不同使用环境,提高使用率,并避免造成浪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椅子,包括椅子本体、第一支腿和第一锁紧结构;所述第一支腿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的底部,并可在第一展开位置和收拢于所述椅子本体上的第一收拢位置之间转动;所述第一支腿在转动至所述第一展开位置时向上支撑所述椅子本体;所述第一锁紧结构用于将所述第一支腿锁定在所述第一展开位置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腿形成有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在所述第一支腿转动至所述第一展开位置时与所述椅子本体相抵碰。

优选地,所述第一锁紧结构包括第一锁扣,所述第一锁扣包括第一固定部和第一锁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上;所述第一锁定部安装在所述第一支腿上,并用于与所述第一固定部锁扣锁紧。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腿具有外凸的支撑曲面;在所述第一支腿转动至所述第一收拢位置时,所述第一支腿收拢于所述椅子本体的底部,且所述支撑曲面朝下设置。

优选地,所述椅子本体包括椅座、椅腿和锁紧螺钉,所述椅腿上开设有沿竖向依次间隔排列的多个安装孔;所述锁紧螺钉穿过任意一所述安装孔与所述椅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腿安装在所述椅腿上。

优选地,所述椅子本体还包括椅背和护栏,所述椅背固定在所述椅腿上;所述护栏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椅背上,并与所述椅背闭合连接;所述护栏与所述椅背还围合构成进出口;所述进出口位于所述椅座上方的进出口。

优选地,所述椅子本体还包括第一扶手和第二扶手,所述第一扶手和所述第二扶手分置于所述椅座的相对两侧,并分别固定在所述椅座上。

优选地,所述高度可调节的椅子还包括第二支腿和第二锁紧结构,所述第一支腿和所述第二支腿间隔且对称分布;所述第二支腿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的底部,并可在第二展开位置和收拢于所述椅子本体的第二收拢位置之间转动;所述第二支腿在转动至所述第二展开位置时向上支撑所述椅子本体;所述第二锁紧结构用于将所述第二支腿锁定在所述第二展开位置。

优选地,所述第二锁紧结构包括第二锁扣,所述第二锁扣包括第二固定部和第二锁定部;所述第二固定部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上;所述第二锁定部安装在所述第二支腿上,并用于与所述第二固定部锁扣锁紧。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椅子本体上设置可转动的第一支腿并配合第一锁紧结构,在儿童就餐时,将第一支腿转动至第一展开位置,并配合第一锁紧结构锁紧第一支腿即可;在儿童不需要就餐时,将第一支腿转动至第一收拢位置即可作为普通椅子使用,即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可适用于不同的使用环境,提高使用率,且避免废置造成的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高度可调节的椅的结构示意图(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均处于展开状态);

图2为本实用新型高度可调节的椅的结构示意图(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均处于收拢状态)。

图中:10、椅子本体;11、椅腿;111、安装孔;12、椅背;13、第一扶手;14、第二扶手;15、椅座;20、第一支腿;21、限位部;22、支撑曲面;30、护栏;40、第二支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如图1-2所示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椅子,包括椅子本体10,第一支腿20和第一锁紧结构;第一支腿20安装在椅子本体10的底部,并可在第一展开位置和收拢于椅子本体10的第一收拢位置之间转动;其中,第一支腿20可通过合页、铰接轴等结构实现安装在椅子本体10上;第一支腿20在转动至该第一展开位置时向上支撑该椅子本体10;第一锁紧结构用于将第一支腿20锁定在该第一展开位置上。

如此,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使用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时,如在儿童就餐时,将第一支腿20转动至第一展开位置,此时第一支腿20向上支撑椅子本体10,而提高椅子本体10的高度,之后采用第一锁紧结构将第一支腿20锁紧在第一展开位置上即可;并在儿童不需要就餐时,则可将第一支腿20转动至第一收拢位置,使椅子本体10恢复原来的高度即可;上述过程中,通过第一支腿20和第一锁紧结构的配合,可适用于不同的使用环境,提高使用率,并避免闲置或废置等造成浪费。

具体地,所述第一支腿20形成有限位部21,所述限位部21在所述第一支腿20转动至所述第一展开位置时与所述椅子本体10相抵碰,该限位部21可避免第一支腿20转动角度过多,即实现对第一支腿20的限位。

上述的第一锁紧结构可为螺钉和螺母配合的方式,螺钉依次穿过椅子本体10和第一支腿20后与螺母螺接,通过旋松螺母时,第一支腿20可相对椅子本体10转动,旋紧螺母时,螺钉的头部与螺母夹紧椅子本体10和第一支腿20,而将第一支腿20锁紧在椅子本体10上;本实施例有优选以下实施方式,所述第一锁紧结构包括第一锁扣,所述第一锁扣包括第一固定部和第一锁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10上;所述第一锁定部安装在所述第一支腿20上,并用于与所述第一固定部锁扣锁紧;如此,通过第一锁定部和第一固定部锁扣锁紧,此时第一锁定部和第一固定部之间的拉力作用限制了第一支腿20的转动,实现第一支腿20的锁定;在第一锁定部脱离第一固定部时,则第一支腿20可转动;上述的第一锁扣为现有的部件,其中,第一锁紧部和第一锁紧部的锁扣锁紧的原理可由公知常识得知,如采用卡扣锁紧等方式。

为了提高增加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的功能,优选地,所述第一支腿20具有外凸的支撑曲面22;该支撑曲面22用于与外部地面接触;在所述第一支腿20转动至所述第一收拢位置时,所述第一支腿20收拢于所述椅子本体10的底部,且所述支撑曲面22朝下设置;如此,将第一支腿20转动至第一收拢位置,并使支撑曲面22与外部地面接触时,由于支撑曲面22的弯曲设置,使得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可进行摇摆,而可供儿童游玩。

为了进一步实现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进行更多高度地调节,以适用于更多的使用环境,优选地,所述椅子本体10包括椅座15、椅腿11和锁紧螺钉,所述椅腿11上开设有沿竖向依次间隔排列的多个安装孔111;所述锁紧螺钉穿过任意一所述安装孔111与所述椅座15固定连接,实现将椅座15固定在椅腿11上;所述第一支腿20安装在所述椅腿11上;如此,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安装孔111,之后将锁紧螺杆穿过所选择的安装孔111,即可进一步实现高度的调节;实际使用中,为了使椅座15的安装更牢固,可开设多组安装孔111组件,且每组安装孔111组件对应设置有上述的锁紧螺杆,每组安装孔111组件均包括上述多个沿竖向间隔排列的安装孔111。

在作为儿童就餐时使用时,为了避免儿童从椅子本体10上掉落,优选地,所述椅子本体10还包括椅背12和护栏30,所述椅背12固定在所述椅腿11上;所述护栏30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椅腿11上,并与所述椅背12闭合连接;所述护栏30与所述椅背12还围合构成进出口;所述进出口位于所述椅座15上方的进出口。如此,使用时,儿童穿过该进出口落座于椅座15上,此时由于椅背12和护栏30的遮挡,而可避免儿童掉落;再者,护栏30可以上下调节与椅座15的间距,在不需要护栏30时,还可将护栏30拆除,使用更便捷;其中,护栏30可通过螺接等方式安装在椅腿11上。

进一步地,所述椅子本体10还包括第一扶手13和第二扶手14,所述第一扶手13和所述第二扶手14分置于所述椅座15的相对两侧,并分别固定在所述椅座15上,以供用户支撑手臂。

进一步地,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还包括第二支腿40和第二锁紧结构,所述第一支腿20和所述第二支腿40间隔且对称分布;所述第二支腿40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10的底部,并可在第二展开位置和收拢于所述椅子本体10的第二收拢位置之间转动;所述第二支腿40在转动至所述第二展开位置时向上支撑所述椅子本体10;所述第二锁紧结构用于将所述第二支腿40锁定在所述第二展开位置,此处,合理安装第一支腿20和第二支腿40,以使第一支腿20和第二支腿40的支撑高度相同;如此,采用第一支腿20和第二支腿40的配合,可提高本高度可调节的椅子在被增加高度之后的稳定性。

上述的第二锁紧结构可为螺钉和螺母配合的方式,螺钉依次穿过椅子本体10和第二支腿40后与螺母螺接,通过旋松螺母时,第二支腿40可相对椅子本体10转动,旋紧螺母时,螺钉的头部与螺母夹紧椅子本体10和第二支腿40,而将第二支腿40锁紧在椅子本体10上;本实施例有优选以下实施方式,所述第二锁紧结构包括第二锁扣,所述第二锁扣包括第二固定部和第二锁定部;所述第二固定部安装在所述椅子本体10上;所述第二锁定部安装在所述第二支腿40上,并用于与所述第二固定部锁扣锁紧;如此,通过第二锁定部和第二固定部锁扣锁紧,此时第二锁定部和第二固定部之间的拉力作用限制了第二支腿40的转动,实现第二支腿40的锁定;在第二锁定部脱离第二固定部时,则第二支腿40可转动;上述的第二锁扣为现有的部件,其中,第二锁紧部和第二锁紧部的锁扣锁紧的原理可由公知常识得知,如采用卡扣锁紧等方式。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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