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品展示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43542发布日期:2020-02-07 22:18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品展示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商品展示设备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商品展示柜。



背景技术:

商品展示柜广泛的用于各大型的卖场,用于展示商品。目前,常见的商品展示柜一般都是长方形,其内部被隔板隔成数个独立的腔体,然后在每个腔体内放置不同的商品。采用这种形式的展示柜,一旦展示的商品被拿走,则腔体则会闲置,需要重新换上商品才能进行重新展示,非常不方便,另外,还有一种立式商品展示柜是通过在顶层放置需展示的商品,底部放置同样的商品,待顶层的商品被拿走时需要人工将底部的商品放置到顶层,也非常不方便。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商品展示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商品展示柜,其可在商品被拿走期间自动抬升到展示高度,且可节省空间。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商品展示柜,包括顶部支撑板、底部支撑板以及至少一根气弹簧,所述气弹簧的一端固定连接顶部支撑板,所述气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底部支撑板。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底部支撑板上还设置有多条导轨,所述顶部支撑板上设置有多个与所述导轨匹配的滑槽,所述滑槽和导轨滑动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导轨设置有两条,两所述导轨对称设置在所述底部支撑板的两侧。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还包括箱体,所述顶部支撑板、底部支撑板、气弹簧以及导轨均设置于所述箱体内。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顶部支撑板和底部支撑板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气弹簧、顶部支撑板、底部支撑板以及导轨的作用,通过在顶部支撑板上放置多层的商品,使商品的重量和气弹簧的支持力达到平衡,使箱体上刚好露出一层商品进行展示,当一层商品被拿走时,由于气弹簧的作用,商品的第二层会上身到一定的高度,使支持力和余下的商品重力再次达到一定的平衡,使第二层商品上升一定的高度进行展示,无需人工进行搬运,非常方便,另外,设置箱体使得商品展示柜既美观又可将商品隐藏与内部,仅展示一层商品,节省空间,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商品展示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除去导轨后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识:

1、顶部支撑板;2、底部支撑板;3、气弹簧;4、导轨;5、滑槽;6、箱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公开说明,下面结合附图对一种商品展示柜进行清楚、完整的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内”、“中”、“左”、“右”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合先叙明。

请参照附图1至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商品展示柜,包括顶部支撑板1、底部支撑板2以及至少一根气弹簧3,所述气弹簧3的一端固定连接顶部支撑板1,所述气弹簧3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底部支撑板2。在本实施例中,气弹簧3采用一根,但并不局限于一根。

进一步地,所述底部支撑板2上还设置有多条导轨4,所述顶部支撑板1上设置有多个与所述导轨4匹配的滑槽5,所述滑槽5和导轨4滑动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导轨4设置有两条,两所述导轨4对称设置在所述底部支撑板2的两侧,导轨4和滑槽5的设置让顶部支撑板1更加平稳,有利于商品的平稳放置,当然,导轨的数量并不局限于两条,一条或多条起到导引作用的导轨4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进一步地,还包括箱体6,所述顶部支撑板1、底部支撑板2、气弹簧3以及导轨4均设置于所述箱体6内,通过箱体6内部形成的容纳空间,可以使商品仅展示首层,起到既美观又节省空间的作用。

优选地,所述顶部支撑板1和底部支撑板2采用金属材料制成,金属材料的平整度高,当然,上述顶部支撑板1和底部支撑板2亦不局限于金属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气弹簧3的支持力和放置商品的重量的平衡跟气弹簧3内部的气体压力以及气弹簧3的横截面积相关,调试生产时根据商品重量和上升高度统一确定参数由厂家生产,由于气弹簧3为现有技术,因此不做赘述。

本实用新型通过气弹簧3、顶部支撑板1、底部支撑板2以及导轨4的作用,通过在顶部支撑板1上放置多层的商品,使商品的重量和气弹簧3的支持力达到平衡,使箱体6上刚好露出一层商品进行展示,当一层商品被拿走时,由于气弹簧3的作用,商品的第二层会上身到一定的高度,使支持力和余下的商品重力再次达到一定的平衡,使第二层商品上升一定的高度进行展示,无需人工进行搬运,非常方便,另外,设置箱体6使得商品展示柜既美观又可将商品隐藏与内部,仅展示一层商品,节省空间,方便实用。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形式,如果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形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形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内,本实用新型也包括这些变形和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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