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94684发布日期:2020-02-22 02:37阅读:1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储物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储物柜多种多样,但大多数稳定性太差。

因此,发明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通过在底板底端设置立柱,当使用该储存柜时,两个立柱的加入,使该储存柜的稳定性大大增加,固定块使底板和支撑板的稳定性增加,第一固定杆使顶板和横板之间的稳定性增加,横板和底板之间的第二固定杆可以使储物柜的稳定性增加,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包括底板,所述底板底端设有立柱,所述立柱顶部与底板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底板顶部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底端与与底板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与底板连接处设有固定块,所述支撑板顶部设有顶板,所述顶板底端与支撑板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外壁一侧设有横板,所述横板一端与支撑板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所述横板顶部设有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顶部与顶板底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固定杆底端与横板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横板底端设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顶部与横板底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固定杆底端与底板顶部固定连接。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立柱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立柱对称分布于底板底端。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固定块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固定块均匀分布于支撑板外壁。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固定块外壁一侧与支撑板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块外壁一侧与底板一端固定连接。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板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支撑板对称分布于底板顶部。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通过在底板底端设置立柱,当使用该储存柜时,两个立柱的加入,使该储存柜的稳定性大大增加,固定块使底板和支撑板的稳定性增加,第一固定杆使顶板和横板之间的稳定性增加,横板和底板之间的第二固定杆可以使储物柜的稳定性增加,该储物柜的稳定性显著增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图1的a部结构放大图。

图3为本发明图1的b部结构放大图。

附图标记为:1底板、2立柱、3支撑板、4固定块、5顶板、6横板、7第一固定杆、8第二固定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3所示的一种电子产品技术服务用储存柜,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底端设有立柱2,所述立柱2顶部与底板1底端固定连接,所述底板1顶部设有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底端与与底板1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3与底板1连接处设有固定块4,所述支撑板3顶部设有顶板5,所述顶板5底端与支撑板3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3外壁一侧设有横板6,所述横板6一端与支撑板3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所述横板6顶部设有第一固定杆7,所述第一固定杆7顶部与顶板5底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固定杆7底端与横板6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横板6底端设有第二固定杆8,所述第二固定杆8顶部与横板6底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固定杆8底端与底板1顶部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立柱2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立柱2对称分布于底板1底端;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块4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固定块4均匀分布于支撑板3外壁;

进一步的,固定块4外壁一侧与支撑板3外壁一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块4外壁一侧与底板1一端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板3的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支撑板3对称分布于底板1顶部。

本发明工作原理:

参照说明书附图1-3,当使用该储存柜时,两个立柱2的加入,使该储存柜的稳定性大大增加,固定块4使底板1和支撑板3的稳定性增加,第一固定杆7使顶板5和横板6之间的稳定性增加,横板6和底板1之间的第二固定杆8可以使储物柜的稳定性增加。

最后应说明的几点是:首先,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则相对位置关系可能发生改变;

其次:本发明公开实施例附图中,只涉及到与本公开实施例涉及到的结构,其他结构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情况下,本发明同一实施例及不同实施例可以相互组合;

最后: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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