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童围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18415发布日期:2020-07-29 02:12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儿童围栏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游乐设施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儿童围栏。



背景技术:

通常对于年龄不大,刚学会爬动或走动的儿童来说,好动性强,喜欢到处活动,然而在没有大人照顾的情况下,任其自由活动,极容易带来安全隐患问题;通常的儿童护栏仅限于将儿童围护在一个安全活动范围内,因此在家长无暇看护的时候,儿童围栏的保护作用就越来越受关注。现有儿童护栏大小固定,拆装不便,整体运输困难,由于安装繁琐,分开运输后安装费时费力,且无法自动调整围栏大小以适应不同空间范围的一种维护。如公告号为“cn204032887u”、“cn203555447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告文本,其技术方案均是通过多块围栏板围合而成,虽然不适用时围栏板之间可以实现拆卸,但拆装不便且这些围栏板叠加时仍然占用大量空间,运输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儿童围栏,该儿童围栏具有拆装方便,折叠充分而收纳状态占用空间小,运输成本低的优势。另外,该方案中,采用的铰接装置包括u形体,并让两根支撑杆端部分别铰接于u形体的u形槽的两侧;相比于单点铰接的方案,具有组装方便、稳定性高的优势。

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儿童围栏,包括围栏支架,以及设置在围栏支架上的围栏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围栏支架由不少于三组x形支撑组件围合构成;所述x形支撑组件包括两根中部相铰接的支撑杆,两根支撑杆能够沿铰接点转动;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的支撑杆端部之间通过铰接装置相连接,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能够沿铰接装置转动收拢;至少其中一组x形支撑组件上设有锁定组件,锁定组件在锁定状态下维持围栏支架处于展开状态;所述铰接装置包括u形体,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的支撑杆端部分别铰接于u形体的u形槽的两侧。

作为优选,所述u形体的u形槽呈弧形或折线,以使u形槽的两侧开口不处于同一直线上。上述技术方案中,u形体的u形槽呈弧形或折线,使与其连接的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不处于同一平面上,才能实现多组x形支撑组件围合构成一个安全活动范围。

作为优选,所述围栏支架由六组x形支撑组件围合构成。

作为优选,所述锁定组件包括第一杆体、第二杆体和锁定套;第一杆体的远端部和第二杆体的远端部分别与同组x形支撑组件中的支撑杆相铰接;第一杆体与第二杆体相铰接;所述锁定套设置在第一杆体或第二杆体外侧,并能够沿所述第一杆体或第二杆体的杆体方向上移动;所述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均有部分杆体处于锁定套内时,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处于锁定状态。

作为优选,所述锁定套的套体外侧设有手柄部。

作为优选,所述锁定套设置在第一杆体上,第一杆体的近端部与第二杆体铰接,第二杆体上设有延伸杆段,延伸杆段处于铰接点偏向第一杆体一侧;所述延伸杆段处于锁定套内时,锁定套限制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相对转动,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处于锁定状态;当第二杆体的延伸杆段处于锁定套外时,锁定套仅设置在第一杆体上,此时第一杆体与第二杆体能够相对转动,实现折叠。

作为优选,所述锁定套内设有弹簧,弹簧的弹力维持锁定套处于锁定状态。上述弹簧用于维持锁定状态,避免锁定松动而导致整个儿童围栏摊倒。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涉及一种儿童围栏,该儿童围栏中的围栏支架由不少于三组x形支撑组件围合构成;而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的支撑杆端部之间通过铰接装置相连接,每组x形支撑组件包括两根中部相铰接的支撑杆。使用时,可将儿童围栏完全展开围合构成安全活动范围;而当收纳时,每组x形支撑组件的两根支撑杆可沿铰接点折叠,相邻两组x形支撑组件可沿铰接装置折叠;从而将围栏支架充分收拢。因此,该儿童围栏具有拆装方便,折叠充分而收纳状态占用空间小,运输成本低的优势。另外,该方案中,采用的铰接装置包括u形体,并让两根支撑杆端部分别铰接于u形体的u形槽的两侧;相比于单点铰接的方案,具有组装方便、稳定性高的优势。

附图说明

图1为围栏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部放大图。

图3为锁定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如图1~3所示的一种儿童围栏,包括围栏支架,以及设置在围栏支架上的围栏布。所述围栏支架由不少于三组x形支撑组件1围合构成。在如图所示的实施方案中,围栏支架由六组x形支撑组件1围合构成。当然并不限于上述一种实施方案,只要是三组x形支撑组件1以上能够围合构成环状即可。

所述x形支撑组件1包括两根中部相铰接的支撑杆11,两根支撑杆11能够沿铰接点a转动。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1的支撑杆11端部之间通过铰接装置2相连接,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1能够沿铰接装置2转动收拢。具体来说,所述铰接装置2包括u形体21,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1的支撑杆11端部分别铰接于u形体21的u形槽22的两侧。所述u形体21的u形槽22呈弧形或折线,以使u形槽22的两侧开口不处于同一直线上。上述技术方案中,u形体21的u形槽22呈弧形或折线,使与其连接的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1不处于同一平面上,才能实现多组x形支撑组件1围合构成一个安全活动范围。

另外,至少其中一组x形支撑组件1上设有锁定组件3,锁定组件3在锁定状态下维持围栏支架处于展开状态。所述锁定组件3包括第一杆体31、第二杆体32和锁定套33。第一杆体31的远端部和第二杆体32的远端部分别与同组x形支撑组件1中的支撑杆11相铰接。第一杆体31与第二杆体32相铰接。所述锁定套33设置在第一杆体31或第二杆体32外侧,锁定套33的套体外侧设有手柄部34,并能够沿所述第一杆体31或第二杆体32的杆体方向上移动。所述第一杆体31和第二杆体32均有部分杆体处于锁定套33内时,第一杆体31和第二杆体32处于锁定状态。

在进一步地实施方案中,所述锁定套33设置在第一杆体31上,第一杆体31的近端部与第二杆体32铰接,第二杆体32上设有延伸杆段,延伸杆段处于铰接点a偏向第一杆体31一侧。所述延伸杆段处于锁定套33内时,锁定套33限制第一杆体31和第二杆体32相对转动,第一杆体31和第二杆体32处于锁定状态。当第二杆体32的延伸杆段处于锁定套33外时,锁定套33仅设置在第一杆体31上,此时第一杆体31与第二杆体32能够相对转动,实现折叠。所述锁定套33内设有弹簧(图中未显示),弹簧的弹力维持锁定套33处于锁定状态。上述弹簧用于维持锁定状态,避免锁定松动而导致整个儿童围栏摊倒。

上述技术方案涉及一种儿童围栏,该儿童围栏中的围栏支架由不少于三组x形支撑组件1围合构成。而相邻两个x形支撑组件1的支撑杆11端部之间通过铰接装置2相连接,每组x形支撑组件1包括两根中部相铰接的支撑杆11。使用时,可将儿童围栏完全展开围合构成安全活动范围。而当收纳时,每组x形支撑组件1的两根支撑杆11可沿铰接点a折叠,相邻两组x形支撑组件1可沿铰接装置2折叠。从而将围栏支架充分收拢。因此,该儿童围栏具有拆装方便,折叠充分而收纳状态占用空间小,运输成本低的优势。另外,该方案中,采用的铰接装置2包括u形体21,并让两根支撑杆11端部分别铰接于u形体21的u形槽22的两侧。相比于单点铰接的方案,具有组装方便、稳定性高的优势。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