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收纳安全刀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收纳安全刀座包括上盖(1)、卡木(2)、主体(3)、底座(4),所述上盖(1)为顶端封闭、底端敞开的筒状结构;所述卡木(2)为饼状结构,所述主体(3)为顶端和底端均为敞开的筒状结构;所述底座(4)为饼状结构;所述底座(4)上设有第一卡槽(4-3),所述主体(3)的底端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槽(4-3)安装配合的第一卡扣(3-3),所述主体(3)的顶端设有台阶部,所述卡木(2)设置在所述台阶部中,并且所述卡木(2)与所述台阶部的配合为过盈配合;所述主体(3)的顶端的一个侧面上设有第二卡槽(3-2),所述主体(3)的顶端的另一个侧面上设有挂槽(3-1);所述上盖(1)的底端的一个侧面上设有与所述第二卡槽(3-2)配合的第二卡扣(1-2);所述上盖(1)的底端的另一个侧面上设有与所述挂槽(3-1)配合的挂钩(1-1);所述卡木(2)上设有用于放置刀具的卡刀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收纳安全刀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具为菜刀或水果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收纳安全刀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刀槽的数量大于等于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收纳安全刀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4)上设有使积水排出的挖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收纳安全刀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座在使用时,将所述挂钩(1-1)扣入所述挂槽(3-1),所述上盖(1)呈倒置状态,可用于放置物品;所述刀座在不使用时,将所述第二卡扣(1-2)扣入所述第二卡槽(3-2),所述上盖(1)呈正立状态,所述上盖(1)封闭所述主体(3),用于刀具的防落灰以及保证刀具的安全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收纳安全刀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木(2)的一个侧面上设有凹槽(2-2),在将所述卡木(2)设置在所述台阶部的过程中,采用将所述凹槽(2-2)与所述第二卡槽(3-2)位置对应的方式实现所述卡木(2)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