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炖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06629发布日期:2020-10-23 12:43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电炖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用电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炖锅。



背景技术:

相关现有技术中披露的电炖锅结构,一般包括陶锅内胆、铝锅、发热圈以及煲体等结构,其中,铝锅与煲体相对固定,发热圈固定至铝锅的外壁上,陶锅内胆置于铝锅内部,且陶锅内胆的外壁与铝锅的内壁之间存留导热间隙,当发热圈通电时,对铝锅进行加热,这部分热量通过所述导热间隙传导至陶锅内胆上。

铝锅与陶锅内胆的传热形式大大影响了电炖锅的热效率。采用加热装置对陶锅直接加热的电炖锅可提高热效率,但陶锅的安装结构需要重新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电炖锅,该电炖锅能够在提高加热效率的同时,实现陶锅的可靠安装。

一种电炖锅,包括陶锅,所述陶锅上设置有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设置为环状并围绕所述陶锅的外侧壁;所述陶锅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连接凹槽,所述电炖锅还包括有锁定件,所述锁定件的上端伸入所述连接凹槽以与所述陶锅固定连接,所述锁定件的下端连接至所述电炖锅的底座上。

如此设置,环状的加热装置直接固定于陶锅的外侧壁上,加热效率有所提高,同时带来的问题是陶锅与底座的固定连接问题:不同于铝锅,陶锅上难以拉接螺栓等结构,而通过在陶锅的外侧壁上设置连接凹槽,并将锁定件的上端固定连接该连接凹槽内,再将锁定件的下端连接至电炖锅的底座上,如此,陶锅与底座通过该锁定件可靠地实现固定连接,解决了陶锅直接与底座相互固定的连接结构问题。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锁定件的上端具有一端伸入所述连接凹槽的连接部。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凹槽设置于所述加热装置固定的位置以下,并且所述连接部沿所述陶锅的直径方向水平延伸至超出所述陶锅的外侧壁。

如此设置,锁定件的连接部一端嵌入陶锅上的连接凹槽内,使得锁定件无法向下脱出陶锅的外侧壁,而连接部超出陶锅外侧壁的部分则能够在加热装置以下限定其向下脱出陶锅,如此使得加热装置即使向下脱落,也不会落到底座处引起火灾,电炖锅的使用安全性更高。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凹槽设置为两个,并分别位于所述陶锅同一直径方向的两端,所述锁定件对应具有两个所述连接部。

如此设置,两个连接部配合陶锅上的两个连接凹槽,使得锁定件与陶锅的外侧壁形成可靠的连接关系,进而保证了加热装置的连接可靠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两个所述连接部之间连接有结合部,所述结合部将两个所述连接部共同连接至所述底座。

如此设置,可以简化锁定件与陶锅、底座的装配过程。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结合部包括分别连接于两个所述连接部的纵杆,以及连接于两个所述纵杆之间的横杆,所述横杆与所述陶锅的外底壁上下间隔设置,及/或,所述连接部和所述结合部设置为一体成型构件。

如此设置,横杆与陶锅的外底壁上下间隔,可以减少陶锅的热量传导至锁定件,避免影响锁定件与底座的连接关系,将连接部和结合部一体成型设置时,可以简化锁定件的加工过程,结构本身的强度也有所提高。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锁定件还包括拉紧部,所述拉紧部的上端连接于所述结合部、下端连接于所述底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拉紧部的上端设置有套接于所述横杆的连接环,所述拉紧部的下端设置有连接螺纹。

如此设置,拉紧部可以通过连接螺纹与底座方便地进行锁合,同时,拉紧部上端的连接环可以相对于横杆进行微调,以将陶锅以基本平衡的状态连接至底座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炖锅还包括有煲体,所述煲体的上端设置有限位槽口,所述陶锅上设置有限位凸台,当所述陶锅嵌装于所述煲体时,所述限位凸台嵌入所述限位槽口,以限定所述煲体和所述陶锅的相对转动。

如此设置,限位凸台与限位槽口配合,避免煲体与陶锅发生相对转动,进而避免锁定件与底座连接不牢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加热装置设置为具有开口的环片状加热环,并且/或者,所述加热装置贴靠所述陶锅的外侧壁。

如此设置,可以使加热装置更好地对陶锅进行加热,提高电炖锅的热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电炖锅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陶锅的剖面视图;

图3为锁定件的正视图;

图4为电炖锅的正视图;

图5为电炖锅部分装配结构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陶锅;10、连接凹槽;11、限位凸台;2、锅盖;3、加热装置;4、锁定件;40、连接部;41、结合部;410、纵杆;411、横杆;42、拉紧部;420、连接螺纹;421、连接环;5、底座;6、煲体;60、限位槽口;7、垫圈;8、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装设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固定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固定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或/及”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参考附图所示的上、下、左、右;“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零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参考图1中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电炖锅,包括陶锅1、加热装置3、锁定件4、底座5以及煲体6,其中:煲体6与底座5连接形成电炖锅的外壳结构,陶锅1通过锁定件4与底座5固定连接,加热装置3设置为环状并围绕陶锅1的外侧壁,当加热装置3通电时,直接对陶锅1进行加热,陶锅1上还可以盖合有锅盖2。

陶锅1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连接凹槽10,锁定件4的上端伸入该连接凹槽10内,以使锁定件4的上端与陶锅1的外侧壁固定连接,锁定件4的下端连接至底座5上,从而将陶锅1与底座5相对固定,这样,虽然取消了铝锅,但是,通过锁定件4与连接凹槽10的配合,简便地实现了陶锅1与锁定件4的固定,再通过锁定件4与底座5的固定连接,使得陶锅1通过锁定件4与底座5连接固定,结构简单且连接可靠。

结合图2、图3以及图5中所示,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按电炖锅的使用方位,加热装置3设置的位置高于连接凹槽10的设置位置。锁定件4包括连接部40,该连接部40的一端伸入连接凹槽10内,另一端沿陶锅1直径方向水平伸出连接凹槽10,连接部40上伸出连接凹槽10的部分能够限制加热装置3向下脱出陶锅1,这样,即使加热装置3向下滑动至与锁定件4接触,连接部40上水平延伸超出陶锅1外侧壁的部分也能够水平向上支撑加热装置3,以使加热装置3能够继续对陶锅1进行加热。

在现有的配置有铝锅的电炖锅中,为了防止铝锅上的发热圈脱落,现有的手段是在铝锅外壁的相应位置做滚筋,滚筋的加工工艺复杂,且滚筋的径向尺寸受限,当发热圈变形较大时,滚筋不足以限制发热圈向下脱落。而本实施例中的连接部40,可以在空间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设置的长一些,甚至可以基本覆盖陶锅1与煲体6之间的间隙,这样,通过连接部40伸出连接凹槽10的部分限制加热装置3的脱落,结构上更加可靠且不存在制造难度,可以可靠避免加热装置3掉落至底座5上影响电炖锅的用电安全性。

参考图3中所示,连接凹槽10可以设置为两个,并分别位于陶锅1同一直径方向的两端,锁定件4对应地具有两个连接部40,两个连接部40均部分伸入该连接凹槽10内。连接凹槽10的槽孔尺寸可以稍大于连接部40伸入端的尺寸,以使连接部40能够在连接凹槽10内发生微量移动,以适应制造或安装误差。

两个连接部40之间连接有结合部41,该结合部41用于将两个连接部40共同固定至底座5上,从而简化锁定件4与底座5的装配过程。结合部41可以包括连接于每个连接部40的纵杆410,以及连接于两根纵杆410之间的横杆411,纵杆410自连接部40伸出连接凹槽10的一端向下延伸,横杆411设置于纵杆410的下端并与陶锅1的外底壁上下间隔,如此可以减少陶锅1的热量通过横杆411传递至锁定件4整体。

连接部40和结合部41可以设置为一体成型构件,例如,采用棒状金属结构弯折形成该一体成型的构件。锁定件4还包括有拉紧部4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拉紧部42的上端设置有连接环421,该连接环421套接于横杆411上。拉紧部42的下端设置有连接螺纹420,结合图1和图4中所示,在锁定件4与底座5固定连接时,拉紧部42的下端穿过底座5,螺母8和垫圈7在底座5的外底面上螺接至该连接螺纹420上,从而实现锁定件4下端与底座5的固定连接。由于连接部40与连接凹槽10之间留有一定的活动余量,因此,为了将陶锅1平稳地连接至底座5上,以使陶锅1的底壁大致平行于底座5,可以微调连接环421在横杆411上的位置。

煲体6的上端还可以设置有限位槽口60,陶锅1上设置有限位凸台11,当陶锅1嵌装于煲体6时,限位凸台11嵌入限位槽口60内,从而限制陶锅1相对于煲体6的周向转动。

加热装置3可以设置为具有开口的环片状加热环,该加热环贴靠陶锅1的外侧壁,以使加热装置3的热量高效地传导至陶锅1上。在装配时,加热装置3与锁定件4可以上下间隔设置,当加热装置3松动时,锁定件4用于限制加热装置3滑脱。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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