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干手盥洗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34175发布日期:2021-02-09 21:45阅读:42来源:国知局
集成干手盥洗台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发明涉及干手领域,具体是为家庭和公共洗手间提供的一种集成干手盥洗台,在洗手后,将手由龙头一侧移动到盆内人体站立的一侧,即可自动干手,无水渍抛洒,运行环境噪音低。


背景技术:

[0002]
家庭或公共场所的盥洗室,如安装有干手器的,都是独立于盥洗台安装。
[0003]
这种传统的干手方式,存在如下缺点:
[0004]
1、洗完手后,如用干手器干手,手要移出盥洗台区域,水渍会滴落在台面、地面,干手时吹出的水也会飞溅在墙壁、地面上,造成新的二次污染;
[0005]
2、安装于墙壁上的干手器,内具有高速旋转的电机和扇叶,运行时会发出刺耳的啸叫噪音,致人心情烦乱,影响情绪,尤其在安静的家庭环境。
[0006]
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干手装置,采用干手装置与盥洗台一体的集成方案,在洗手的同时,移到盆内另一侧就可以干手;干手器的主机,即气流发生装置,安装在密闭的柜内,起到隔音降噪作用,运行噪音极为改善;同时,干手器与盥洗台集成式的结构,节省了空间,美化了环境布置。


技术实现要素:

[0007]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洗手后水渍滴落、干手水渍飞溅和干手器噪音大的问题。
[0008]
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集成干手盥洗台,包括盥洗柜、面盆、龙头、高压风管和气流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盆由盆体、下水、人机界面和气流喷嘴组成;所述盆体开设有长条形气流喷嘴安装洞孔,位于面盆人体站立一侧的中间位置;所述人机界面设置于盥洗柜的台面上,位于面盆人体站立一侧的中间位置;所述气流喷嘴设置于盆体外侧,固定于盆体上;所述高压风管为圆形结构,一头连接于气流喷嘴,一头连接布置在盥洗台内的气流发生装置。
[0009]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长条形气流喷嘴安装洞孔位于人体站立的盆体一侧,左右居中布置,位置高于盆体的溢水口。
[0010]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气流喷嘴为内腔空心结构,长边设有一个水平布置的长条形出风口,中间设有一个圆形气流进口,圆形气流进口与出风口呈垂直布置。
[0011]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长条形出风口由若干个独立的小长方形构成。
[0012]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气流发生装置主要由鼓风机、加热器、控制板、进气滤网和壳体组成。
[0013]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所述壳体上设有圆形出风口,直径大小与气流喷嘴的气流进口相等。
[0014]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长条形气流喷嘴安装洞孔处设置有手位置传感器安装位,位于该洞孔的左右居中位置。
[0015]
有益效果:本发明采用采用与盥洗台一体的集成方案,在洗手的同时,移到盆内另一侧就可以干手,水渍不会滴落在台面、地面,干手时吹出的水也不会飞溅在墙壁、地面上,根除了环境二次污染,免除了保洁人员的后续打理,对于人流量的的机场等公众场所而言,提高了效率。干手器的主机,即气流发生装置,安装在密闭的柜内,起到隔音降噪作用,与挂墙式的干手器相比,运行噪音极为改善。同时,干手器与盥洗台集成式的结构,节省了空间,美化了环境布置。
[0016]
为了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特征以及技术内容,下面将结合本发明附图做作更为清楚、完整的的说明和描述,然而所附图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发明加以限制。
附图说明
[0017]
图1是本发明集成干手盥洗台的系统示意图;
[0018]
图2是本发明集成干手盥洗台的顶视示意图。
[0019]
图3是本发明集成干手盥洗台的气流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将使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他有益效果显而易见。附图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发明加以限制。附图中显示的尺寸仅仅是为了便于清晰描述,而不限定比例关系。
[0021]
实施例:
[0022]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的集成干手盥洗台,包括水龙头1,人机界面2,面盆3,高压风管4,气流发生装置5,盥洗柜6,气流喷嘴7。
[0023]
人机界面2设置于盥洗柜6的台面上,位于面盆3人体站立一侧的中间位置;气流喷嘴7设置于盆体外侧,固定于盆体的一面;高压风管4为圆形结构,一头连接于气流喷嘴7,一头连接布置在盥洗台内的气流发生装置5。
[0024]
当手伸直气流喷嘴7位置时,手位置传感器触发气流发生装置5运行,高速电机驱动扇叶旋转,产生有压力的高速气流。高速气流经过电热器被加热,形成高速热气流。通过高压风管4,输送到气流喷嘴7吹出,除去手上的水渍和水气。气流发生装置5工作状态由人机界面2控制和显示。
[0025]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因此,对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盆体与水槽等设备的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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