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506357发布日期:2021-04-02 09:21阅读:4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证据存放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



背景技术: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现阶段主要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各类组织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关系进行协调,在经济法审理时律师需要整理很多的证据、例证等,为了便于携带和寻找通常会使用储物盒等进行保存,这种储物盒有称作证据存放装置,目前,现有的证据存放装置在使用时存在,证据放置时不能保持平整,影响翻阅效果和美观性,证件不能够分类放置,在寻找时较为耗费时间,对律师的辩护时间影响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通过使用弹簧将夹板安装在装置外壳的内部,并使用滑块将夹板与装置外壳的内壁滑动连接,在对证据进行放置时,夹板在弹簧弹力的作用下将证据与装置外壳的内壁或者中隔板抵在一起,使证据在取出时能够处于平整状态,通过设置多个中隔板,便于证据的分类放置,便于律师快速取出需要证据,解决了现有证据放置时不能保持平整,影响翻阅效果和美观性,证件不能够分类放置,在寻找时较为耗费时间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包括装置外壳,所述装置外壳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中隔板,所述中隔板的两侧均设置有夹板,所述装置外壳的正面中间部位通过安装块转动连接有拉手,所述装置外壳的上部转动连接有上盖,所述装置外壳的左右侧壁的中间部位均固定连接有栓接杆,且装置外壳的右侧设置有放置槽;所述夹板的左右两侧均通过滑块与装置外壳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夹板与中隔板之间均通过伸缩杆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杆的外部均套装有弹簧,所述夹板的上部开设有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块设置有两个,所述安装块分别与拉手的两端对应设置,所述安装块上对应拉手的位置处均开设有连接孔。

进一步地,所述中隔板等间距设置在装置外壳的内壁,所述中隔板的上表面与装置外壳的上表面齐平。

进一步地,所述夹板的高度与中隔板的高度相同,所述夹板上的伸缩杆呈矩形阵列分布,所述夹板上滑块对应装置外壳的内壁的位置处均开设有滑槽,所述夹板之间均设置有证据本体,所述证据本体的高度小于夹板的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上盖与装置外壳的上部相互配合,所述上盖上固定连接有箱锁,所述箱锁分为两部分,且箱锁的下部位于装置外壳正面上部中间位置处,所述箱锁的上部和下部相互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上盖上固定连接有橡胶块,所述橡胶块位于上盖与装置外壳接触的表面上,所述橡胶块对应装置外壳上的位置处开设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槽与橡胶块相互配。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装置外壳的内壁通过滑块滑动连接夹板,并在夹板与中隔板之间设置伸缩杆和弹簧,在放置证据时通过拉开夹板将夹板向对应中隔板挤压,使夹板与夹板之间或者夹板与装置外壳内壁之间的缝隙增大,将证据放置到夹板之间或者夹板与装置外壳的内壁之间,松开夹板,夹板在弹簧弹力的作用下与对应夹板或者装置外壳的内壁对证据进行挤压,保证证据固定牢固的同时使证据本体保持平整,设置多个中隔板和夹板能够便于证据在放置时进行详细分类,便于律师辩护时的查找,解决了证据放置时不能保持平整,影响翻阅效果和美观性,证件不能够分类放置,在寻找时较为耗费时间的问题。

当然,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上盖打开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上盖关闭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夹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夹板的正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俯视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装置外壳;101、安装块;102、拉手;103、中隔板;104、放置槽;105、栓接杆;106、密封槽;2、上盖;202、橡胶块;201、箱锁;3、夹板;301、伸缩杆;302、弹簧;303、滑块;304、凹槽;4、证据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便于携带的经济法案例证据存放装置,包括装置外壳1,装置外壳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中隔板103,便于伸缩杆301的连接,使得弹簧302的位置能够受到限定,在挤压夹板3时弹簧302不会发生位置改变,中隔板103的两侧均设置有夹板3,夹板3之间或者夹板3与装置外壳1的内壁之间均能够防止证据本体4,装置外壳1的正面中间部位通过安装块101转动连接有拉手102,在对装置进行移动时能够通过拉手102提起装置,装置外壳1的上部转动连接有上盖2,将装置的上部盖住,防止证据本体4掉落,装置外壳1的左右侧壁的中间部位均固定连接有栓接杆105,通过在栓接杆105上固定背带,能够将装置跨在肩上,更加轻松的携带装置,且装置外壳1的右侧设置有放置槽104,在装置使用时或者使用拉手102提取装置时用于放置背带;夹板3的左右两侧均通过滑块303与装置外壳1的内壁滑动连接,使得夹板3在受到按压时不会发生倾斜,同时便于夹板3的固定,夹板3与中隔板103之间均通过伸缩杆301固定连接,伸缩杆301便于弹簧302的设置,在弹簧302压缩时能够限制弹簧302发生形变的方向,提高弹簧302的使用效果,伸缩杆301的外部均套装有弹簧302,弹簧302的弹力直接作用在夹板3上,使得夹板3之间或者夹板3与装置外壳1内壁之间的证据本体4能够固定牢固,夹板3的上部开设有凹槽304,凹槽304便于从装置中取出证据本体4。

其中如图1-3、6所示,装置外壳1上的安装块101设置有两个,安装块101分别与拉手102的两端对应设置,便于对拉手102的两端进行固定,提取装置时能够更加的方便,安装块101上对应拉手102的位置处均开设有连接孔,便于拉手102在安装块101之间进行转动,在装置使用时拉手102能够转动到竖直方向上,不影响律师拿取装置内部的证据本体4,装置外壳1内壁的中隔板103等间距设置,保证各个夹板3受到弹簧302的作用力相同,分类后的证据本体4受到的固定效果相同,减小中隔板103的设置数量,有效地利用了装置外壳1内部空间,中隔板103的上表面与装置外壳1的上表面齐平,装置外壳1的上部与上盖2相互配合,便于对内部证据本体4进行全面的防护,上盖2上固定连接有箱锁201,提高装置的安全性,箱锁201分为两部分,且箱锁201的下部位于装置外壳1正面上部中间位置处,箱锁201的上部和下部相互配合,在打开箱锁201后才能够打开上盖2取出装置内部放置的证据本体4,上盖2上固定连接有橡胶块202,橡胶块202位于上盖2与装置外壳1接触的表面上,橡胶块202对应装置外壳1上的位置处开设有密封槽106,密封槽106与橡胶块202相互配合,上盖2关闭时,橡胶块202受到挤压完全进入密封槽106中,对装置外壳1和上盖2之间的缝隙进行密封,放置水分进入装置内部,对证据本体4造成损伤。

其中如图1-2、4-5所示,夹板3的高度与中隔板103的高度相同,保证夹板3与夹板3和夹板3与装置外壳1的内壁之间能够完全贴合,增加对证据本体4的固定面积,保证证据本体4能够平整放置,夹板3上的伸缩杆301呈矩形阵列分布,方便将弹簧302矩形阵列设置,使得夹板3各部位受到的弹力均匀,夹板3上滑块303对应装置外壳1的内壁的位置处均开设有滑槽,便于夹板3在装置外壳1的内壁上滑动,夹板3之间均设置有证据本体4,证据本体4的高度小于夹板3的高度,证据本体4的上部高于凹槽304的最低点,取出证据本体4时能够从凹槽304处直接抓取证据本体4向外拉动。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均属于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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