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蚊功能的智能门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099533发布日期:2021-05-18 22:41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除蚊功能的智能门窗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门窗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除蚊功能的智能门窗。


背景技术:

2.智能门窗一般是指安装了先进的防盗、防劫、报警等系统或技术的门窗,智能门窗在一些公共场所、高档商品房、商场中运用较为广泛。现有的智能门窗大多未设置除蚊装置,而房间内的蚊子等昆虫大部分都是从窗户的缝隙和纱窗中进入,进入房间的蚊子等昆虫很容易影响居民生活的舒适性。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方案来解决此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除蚊功能的智能门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除蚊功能的智能门窗,包括智能门窗主体,所述智能门窗主体的顶部设有安装盒,所述安装盒的中部两侧开设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内设有除蚊盒,且所述放置槽的内顶部设有紫外灯,所述除蚊盒的前部设有拉手柄,所述拉手柄的顶部设有诱蚊格栅,所述除蚊盒的内底部设有杀虫剂,所述智能门窗主体的侧部设有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与紫外灯通过电路电性连接。
5.优选的,所述放置槽的内壁两侧设有滑槽,所述除蚊盒的两侧设有与滑槽配合使用的滑条。
6.优选的,所述滑条与除蚊盒为一体成型结构制成。
7.优选的,所述紫外灯的外部设有透明灯罩,所述透明灯罩固定安装于放置槽的内顶部。
8.优选的,所述拉手柄通过螺丝安装固定。
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0.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智能门窗主体的顶部设置安装盒,安装盒的中部两侧开设置放置槽,放置槽内设置除蚊盒,且放置槽的内顶部设置紫外灯,设置的紫外灯起到诱蚊的作用,除蚊盒的前部设置拉手柄,设置的拉手柄便于将除蚊盒取出或者放置,拉手柄的顶部设置诱蚊格栅,设置的诱蚊格栅便于蚊子等昆虫进入除蚊盒内,除蚊盒的内底部设置杀虫剂,设置的杀虫剂可以将诱入的蚊子等昆虫杀死,智能门窗主体的侧部设置控制开关,控制开关与紫外灯通过电路电性连接,设置的控制开关可以控制紫外灯的开启或者关闭,在除蚊盒上设置的诱蚊格栅配合紫外灯和杀虫剂使用,将诱入的蚊子等昆虫利用杀虫剂杀死,实现智能门窗的除蚊功能,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性。
附图说明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安装盒的第一种立体结构示意图。
13.图3为本实用新型安装盒的第二种立体结构示意图。
14.图4为本实用新型除蚊盒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5.图5为本实用新型除蚊盒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16.图6为本实用新型紫外灯的电路连接结构示意图。
17.图中: 1、智能门窗主体;2、安装盒;3、放置槽;4、除蚊盒;5、紫外灯;6、拉手柄;7、诱蚊格栅;8、杀虫剂;9、控制开关;10、滑槽;11、滑条;12、透明灯罩。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1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请参阅图1

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除蚊功能的智能门窗,包括智能门窗主体1,所述智能门窗主体1的顶部设有安装盒2,所述安装盒2的中部两侧开设有放置槽3,所述放置槽3内设有除蚊盒4,且所述放置槽3的内顶部设有紫外灯5,设置的紫外灯5起到诱蚊的作用,所述除蚊盒4的前部设有拉手柄6,设置的拉手柄6便于将除蚊盒4取出或者放置,所述拉手柄6的顶部设有诱蚊格栅7,设置的诱蚊格栅7便于蚊子等昆虫进入除蚊盒4内,所述除蚊盒4的内底部设有杀虫剂8,设置的杀虫剂8可以将诱入的蚊子等昆虫杀死,所述智能门窗主体1的侧部设有控制开关9,所述控制开关9与紫外灯5通过电路电性连接(且与外部电源相连,外部电源为紫外灯提供电能),设置的控制开关9可以控制紫外灯2的开启或者关闭。
23.作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优选的,所述放置槽3的内壁两侧设有滑槽10,所述除蚊盒4的两侧设有与滑槽10配合使用的滑条11,设置的滑槽10和滑条11可以方便除蚊盒4的放置或者取出。
24.作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优选的,所述滑条11与除蚊盒4为一体成型结构制成,一体成型具有结构性能稳定,提高装置的使用年限。
25.作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紫外灯5的外部设有透明灯罩12,所述透明
灯罩12固定安装于放置槽3的内顶部,设置的透明灯罩12起到防护作用,且紫外灯5在安装时,放置槽3的内顶部设有安装槽,紫外灯5安装于安装槽内,而透明灯罩12安装于安装槽的开口处,同时安装的透明灯罩12与放置槽3的内顶部为平齐。
26.作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优选的,所述拉手柄6通过螺丝安装固定,便于拉手柄6的安装。
27.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先利用拉手柄6取出除蚊盒4,并在除蚊盒4内放置杀虫剂8,然后将除蚊盒4放入放置槽3内,在通过控制开关9开启紫外灯,除蚊盒上设置的诱蚊格栅配合紫外灯和杀虫剂使用,将诱入的蚊子等昆虫利用杀虫剂杀死,实现智能门窗的除蚊功能,且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性。
28.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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