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误开磁卡锁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13554阅读:5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误开磁卡锁构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磁卡锁,尤其是开启和锁定的构造部分。
现在流行的一种磁卡锁其控制开启和锁定是靠动磁柱在定盘与动盘之间的移动,当动磁柱全部退入定盘时,动静盘之间的咬合作用解除,动盘可自由转动,带动锁舌,实现开锁目的。当动磁柱同时穿在动静盘之间时,动静盘咬合在一起,动盘不能转动。现在锁定磁卡锁是依靠动盘另一侧的吸铁片,把定盘中的动磁柱吸到动盘的孔中,因动磁柱长度大于动盘对应孔深,所以动磁柱可同时卡住动静盘,开启磁卡锁是靠插入动盘与吸铁片之间的有一定厚度的磁卡钥匙,可使铁片与动片分开一定距离,减小对动磁柱的吸力,磁卡钥匙中与动盘对应孔处的两个磁体相对面为同性磁极,斥力使动盘中的动磁柱退到定盘的深孔中,以达转动开启之目的。由于动磁柱本身是不能主动定位的随机体,只能随着吸铁片和磁卡钥匙中磁体的作用变化而改变所处位置,这就带来两个明显的弊病一是可实现无钥匙开锁。如设法拉出吸铁片或用物体使吸铁片与动盘之间分离足够的距离,吸铁片对动盘中的动磁柱吸力极大减小,水平震动门锁,使动盘中的动磁柱全部退入定盘中,即可使锁打开。二是增加用钥匙误开的机会。当磁卡锁中动磁柱数量偏少,又恰集中排放在上下贯通位置上,且上下动磁柱的磁极性又同向排放时,那么磁卡钥匙在插入过程中,钥匙中最下面的磁体依次把动片中的动磁柱“推向”定盘中,那么这会出现一把钥匙同时打开不同配套设计生产的几把锁和几把钥匙同时开一把锁的现象,使磁卡锁的安全防卫作用降低。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上述两个弊病而提出一种保证磁卡锁使用可靠性的构造。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取消吸铁片,用物理力使动磁柱在销定时永远处于插入动盘与静盘之间的状态,使用机械振动的方法和非本锁专用钥匙,无法使动磁柱退回定盘(或动盘)中。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磁斥力可靠锁定的构造,即——取消吸铁片,在定盘与动盘相背的面上,增加斥力孔或加深原来的藏柱孔,在斥力孔或藏柱孔加深的位置上,置一个定磁体,使其与磁柱对应面上的磁性相同,这样使动磁柱永远处于斥力的作用下而悬浮在动静盘孔之间。当磁卡钥匙插入动盘外侧时,磁卡钥匙中的磁体斥力(或吸力)远大于定磁体的斥力(或吸力),可把动磁柱强行压回定盘(或吸入动盘内)。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用微力弹簧可靠锁定的构造,即——取消吸铁片,并把定盘(或动盘)上的藏柱孔加深,在底部放一个微型压簧,安装时,压簧弹力使动磁柱永远插在动静盘之间,当磁卡钥匙中磁体斥力大于压簧弹力时,把动磁柱压入定盘或吸入动盘,以实现动盘自由转动开锁之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明显优点是保证了动磁柱在钥匙插入前,永远插在动盘中,保证了锁的可靠性,并避免了一把钥匙误开几把锁以及几把钥匙可同开一把锁的问题;同时使这种磁卡锁只能用于门的水平安装的方式扩大到任何方向均可安装,并可扩大各种锁具的开发方面,如抽匣锁、保密箱、手提箱、自行车、汽车等各种用途的锁具。由于取消了吸铁片(3)及相关部件,使构造更简单,易于制做。
本实用新型对比的现有技术如


图1.2的所示,其构造是定盘(1)、动盘(2)、吸铁片(3)、动磁柱(4)、磁卡钥匙(5)、磁体(6)、藏柱孔(7)、卡孔(8)。
图1是锁定状态时动磁柱(4)的位置,图2是开启状态时动磁柱退入定盘孔中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二个实施例。
图3是悬磁柱磁卡锁构造。其构造是定盘(1)、动盘(2)、动磁柱(4)、斥力孔(9)、定磁体(10)、盖片(11)。定磁体(10)安装在原定盘孔的另一侧。
图4是悬磁柱磁卡锁的另一种构造,其构造与图3不同处就是比原来的定盘藏柱孔(7)深一些,定磁体(10)安装在定盘藏柱孔(7)加深处的底部。
图5是弹力磁柱磁卡锁构造,其构造与图4不同处就是用微力弹簧(12)取代定磁体(10)。
权利要求1.一种防误开的磁卡锁构造,包括动盘、静盘、动磁柱、藏柱孔和卡孔,其特征在于藏柱孔的另一面增加一个斥力孔,在斥力孔的孔底置一块定磁柱,定磁柱与动磁柱的同性磁极相对,定磁柱的磁力小于磁卡钥匙的磁力。
2.一种防误开的磁卡锁构造,包括动盘、静盘、动磁柱,藏柱孔和卡孔,其特征在于把藏柱孔加深,在孔底加一个微力压簧,微力压簧使动磁柱顶在对面盘的卡孔底部,其弹力小于磁卡钥匙对动磁柱的磁斥力。
3.一种防误开的磁卡锁构造,包括动盘、静盘、动磁柱、藏柱孔和卡孔,其特征在于把藏柱孔加深,在孔底置一块定磁柱,定磁柱与动磁柱的同性磁极相对,定磁柱的磁力小于磁卡钥匙的磁力。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防误开磁卡锁构造。磁卡锁锁定时,采用磁斥力或弹力使动磁柱顶在卡孔内,振动、改变锁的朝向位置以及用非本锁的专用磁卡钥匙,无法使动磁柱脱离卡孔。此构造可极大提高磁卡锁的安全性能。
文档编号E05B47/00GK2249793SQ95225608
公开日1997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1995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1995年10月27日
发明者刘恩欣 申请人:刘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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