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287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外侧和/或内侧有凸起的波形板构成的顶板(101)、底板(102)和两侧板(103)拼装形成箱型管节(104),该箱型管节(104)沿轴向拼装形成综合管廊;其中,该箱型管节(104)的棱边处设有纵梁(105),沿箱型管节(104)轴向在所述顶板(101)和/或底板(102)的两端设有的横梁(106)、所述侧板(103)的两端设有的立柱(107),该横梁(106)和立柱(107)首尾相接形成框型骨架;其中,所述纵梁(105)、横梁(106)及立柱(107)是工字型钢、H型钢、弧形钢、C型钢或具有开口截面的型钢;所述顶板(101)为向上起拱的拱状波形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开口截面的型钢与板材或管材组合形成具有空心腔体的结构,在该空心腔体内填充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01)/底板(102)由多块板片构成,相邻板片之间并排设有横梁(106);所述侧板(103)由多块板片构成,相邻板片之间并排设有立柱(107),对应的立柱(107)和横梁(106)首尾相接形成框型骨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形板由金属板构成,该金属板自身弯折形成凸起;或金属板弯折形成凸起形状,用板材或管材与该凸起组合形成空心腔体结构;或由金属板和金属管拼接而成;或者由C型钢、槽钢、工字钢、弧形钢、角钢或波纹板与金属板扣合形成带有空心腔体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103)为向管廊外侧起拱的拱状波形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01)、底板(102)和两侧板(103)的波纹纹路与管廊延伸方向一致,或者垂直于管廊延伸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01)、底板(102)和两侧板(103)通过焊接、法兰连接或隐藏式螺栓连接形成箱型管节(10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型管节(104)沿轴向拼装形成综合管廊(100)时,相邻箱型管节(104)通过焊接、法兰连接或隐藏式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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