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66925发布日期:2020-01-21 23:33阅读:7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污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



背景技术:

吸污车是收集、中转清理运输污泥、污水,避免二次污染的新型环卫车辆,吸污车可自吸自排,工作速度快,容量大,运输方便,适用于收集运输粪便、泥浆和原油等液体物质,吸污车采用吸污车真空泵,吸力大,吸程远,特别适合用于下水道内的淤积物的抽吸、装运和排卸,尤其是可吸下水道泥浆、淤泥、石子和砖块等较大物体,但是现有的吸污车大多通过软管进行污物的吸取,在吸收污泥等非全液体污物时,由于吸污管不能伸入污物底部,大多停留在污物上部,其来自真空泵的吸力有部分流失,导致污泥吸收效率差,并且增大了能源消耗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污泥吸收效率差,能源消耗大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车斗顶部安装有吸收罐,所述吸收罐远离所述车体车头的一端安装有吸污软管,所述吸污软管远离所述吸收罐的一端外侧套接有加固套,所述加固套中部开有凹槽,所述凹槽底部沿周向均匀固定有若干连接螺栓,所述连接螺栓贯穿所述加固套底部且伸出所述吸污软管内侧,所述连接螺栓位于所述吸污软管内侧的一端安装有防脱环,所述加固套靠近所述吸收罐的一侧安装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沿周向均匀固定有若干锁紧螺栓,所述加固套上螺纹连接有防脱套,所述防脱套远离所述吸收罐的一侧安装有聚集罩。

优选的,所述防脱套与所述聚集罩为一体式结构,且所述聚集罩与所述防脱套均为不锈钢材料,且表面经防腐处理。

优选的,所述防脱套靠近所述限位环的一侧沿周向均匀开有若干锁紧螺孔,且所述锁紧螺孔的位置与所述锁紧螺栓的位置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限位环与所述加固套均为不锈钢材料,所述限位环与所述加固套为一体式结构,且所述限位环的高度大于所述加固套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防脱环为一种橡胶套环。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加固套提高吸污软管端部的承受力,从而在加固套外侧加装的防脱套与聚集罩能够将吸污软管的吸力集中释放,防止吸力流失,提高污泥的吸收效率,并且加固套和聚集罩能够将吸污软管端部沉入污泥内部,进一步提高污泥吸收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的加固套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的防脱套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的防脱套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车体1、吸收罐2、吸污软管3、加固套4、凹槽5、防脱环6、连接螺栓7、限位环8、锁紧螺栓9、防脱套10、聚集罩11、锁紧螺孔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污泥处理吸污车,包括车体1,车体1车斗顶部安装有吸收罐2,吸收罐2远离车体1车头的一端安装有吸污软管3,吸污软管3远离吸收罐2的一端外侧套接有加固套4,加固套4中部开有凹槽5,凹槽5底部沿周向均匀固定有若干连接螺栓7,连接螺栓7贯穿加固套4底部且伸出吸污软管3内侧,连接螺栓7位于吸污软管3内侧的一端安装有防脱环6,防脱环6为一种橡胶套环,能够防止连接螺栓7与吸污软管3发生脱离,加固套4靠近吸收罐2的一侧安装有限位环8。

限位环8沿周向均匀固定有若干锁紧螺栓9,限位环8与加固套4均为不锈钢材料,限位环8与加固套4为一体式结构,且限位环8的高度大于加固套4的高度,加固套4上螺纹连接有防脱套10,防脱套10靠近限位环8的一侧沿周向均匀开有若干锁紧螺孔12,且锁紧螺孔12的位置与锁紧螺栓9的位置相匹配,能够防止防脱套10与加固套4发生脱离,并且方便完成对防脱套10的固定与拆卸,防脱套10远离吸收罐2的一侧安装有聚集罩11,防脱套10与聚集罩11为一体式结构,且聚集罩11与防脱套10均为不锈钢材料,且表面经防腐处理,能够提高装置的结构强度,并且便于从加固套10上脱离,并且提高吸污软管3与污泥接触端的自重,能够沉入污泥内部,提高降低吸污软管3的吸力浪费,提高污泥的吸收效率,降低能量消耗。

本实用新型,通过加固套4提高吸污软管3端部的承受力,从而便于在加固套4外侧加装防脱套10与聚集罩11,通过防脱套10与聚集罩11能够将吸污软管3的吸力集中释放,防止吸力流失,提高污泥的吸收效率,并且加固套4和聚集罩11能够将吸污软管3端部沉入污泥内部,进一步提高污泥吸收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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