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桩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92777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桩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桩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包括自下向上依次设置在截断旧桩顶部的回填碎石层、基础垫层和新建基础,其中回填碎石层厚度不小于1米,回填碎石层宽度为新建基础宽度+2tan30°×回填碎石层厚度;基础垫层的厚度不小于0.1米,基础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0。本实用新型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的情况下,通过回填碎石层形成的人工褥垫起到调节基础承载状态、防止不均匀沉降的作用;采用该结构可大大降低施工难度,加快施工进度,并可节约大量工程投资。
【专利说明】
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桩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物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粧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在对旧厂区改建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建筑地基中残留有旧的建(构)筑物基础,在新建建筑基础施工中,通常的做法是先将旧基础全部清除。当旧基础是砼独立基础或块体基础时易于清除,因为独立基础或块体基础埋深浅;但当旧基础是粧基时,因为粧插入地基土中很深,清除起来就十分困难。通常情况下残留的旧粧不是整栋建筑物的基础下都有(如图1所示),如果将旧粧截断后直接在其上进行新建基础施工,因为在局部基础下有粧,建筑物的基础将产生不均匀沉降;如果将旧粧全部清除,将会大大增加施工难度,不仅会延长工期,而且会大幅度增加工程投资。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粧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的情况下,通过回填碎石层形成的人工褥垫起到调节基础承载状态、防止不均匀沉降的作用;采用该结构可大大降低施工难度,加快施工进度,并可节约大量工程投资。
[0004]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0005]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粧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包括自下向上依次设置在截断旧粧顶部的回填碎石层、基础垫层和新建基础,其中回填碎石层厚度不小于I米,回填碎石层宽度为新建基础宽度+2tan30° X回填碎石层厚度;基础垫层的厚度不小于0.1米,基础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0。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7]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的情况下,通过回填碎石层形成的人工褥垫起到调节基础承载状态、防止不均匀沉降的作用;采用该结构可大大降低施工难度,加快施工进度,并可节约大量工程投资。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新建基础与旧粧基布置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旧粧2.回填碎石层3.基础垫层4.新建基础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0012]如图2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粧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包括自下向上依次设置在截断旧粧顶部的回填碎石层、基础垫层和新建基础,其中回填碎石层厚度不小于I米,回填碎石层宽度为新建基础宽度+2tan30° X回填碎石层厚度;基础垫层的厚度不小于0.1米,基础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
[0013]本实用新型所述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粧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的施工方法如下:
[0014]以新建地基4底面为基准,向下方及两侧超挖,超挖深度为回填碎石层2厚度(图中标记为Z),且回填碎石层2厚度不小于I米(在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超挖宽度为新建基础4宽度(图中标记为b)+2tan30° X回填碎石层2厚度;
[0015]将超挖后露出的旧粧基用砼凿除机械凿掉,旧粧I内的外露钢筋用电气焊割除;
[0016]将超挖后的地面抄平后回填碎石,采用最大粒径为50mm的级配碎石回填,回填碎石层2用振动碾分层碾压,每层厚度为200?300mm;回填碎石层2的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0017]在回填碎石层2上铺设基础垫层3(厚度图中标记为t),基础垫层的厚度不小于0.1米(在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
[0018]在基础垫层3之上进行新建地基I施工。
[0019]所述级配碎石的筛通过率为:筛孔50mm时的通过率为100%,筛孔37.5mm时的通过率为80?90%,筛孔31.5mm时的通过率为70?85%,筛孔19mm时的通过率为63?75%,筛孔9.5mm时的通过率为42?69%,筛孔4.75mm时的通过率为28?53 %,筛孔2.36mm时的通过率为16?34,筛孔0.6mm时的通过率为8?20%,筛孔0.075mm时的通过率为O?7%。
[0020]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各部分宽度包括纵向和横向两部分的宽度。
[002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建筑物施工时遇有残留旧粧基时的地基处理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自下向上依次设置在截断旧粧顶部的回填碎石层、基础垫层和新建基础,其中回填碎石层厚度不小于I米,回填碎石层宽度为新建基础宽度+2tan30° X回填碎石层厚度;基础垫层的厚度不小于0.1米,基础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
【文档编号】E02D3/08GK205475192SQ201620049873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1月19日
【发明人】曹素清, 于健喆, 王远志
【申请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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