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态停车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26730阅读:708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态停车位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停车位,特别是涉及一种生态停车位。



背景技术:

传统的停车位基本是按照车行道路的基本要求进行制作,以满足功能需求为主,不过在近几年中,人们对停车位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形成了能够增加绿化率的做法,但是对停车位的改进仍存在以下缺陷:(1)直接在地表铺设植草砖,由于施工及选用材料的原因,长期使用后会出现不长草和杂草丛生两种极端的现象;(2)如专利号为201520651608.0的实用新型专利中,提到了一种中央植草格生态停车场,该停车场施工工程量大,绿化面积小,结构设计无法满足提升种植品种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因此急需研制一种生态停车位,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经检索,未发现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生态停车位,通过对结构、选材的改进,使地表径流增加排水渠道和顺畅性,同时能够利用雨水提升种植品种,美化环境。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生态停车位,包括停车区、沿停车区短轴方向设置在停车区一侧端的轮档装置、设置在停车区及轮档装置之间的植物灌溉装置;所述停车区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设置的素土夯实层、碎石垫层、混凝土层、粗砂垫层及井字形植草格;所述混凝土层由若干贴面平铺设置的刻槽混凝土块构成,所述刻槽混凝土块上端面一对垂直侧边处分别具有一截面呈1/4圆形的凹槽,所述混凝土层上端面具有若干由凹槽拼接形成的截面呈半圆形的雨水槽,所述雨水槽呈井字形分布;所述轮档装置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设置的基础层、侧石层及岸台;所述植物灌溉装置包括PVC预制槽、由下至上依次设置在PVC预制槽内的碎石、营养土及喜水植物;所述PVC预制槽靠近停车区的一端沿水平方向延伸至雨水槽下端。

进一步的,所述雨水槽的半径为12~18mm。

进一步的,所述素土夯实层的厚度为100~150mm。

进一步的,所述碎石垫层的厚度为120~180mm。

进一步的,所述混凝土层的厚度为180~220mm。

进一步的,所述粗砂垫层的厚度为25~35mm。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生态停车位施工工程量小,通过对混凝土层的改进,使得其上表面形成雨水槽,并使地表径流增加排水渠道和顺畅性,有效利用雨水提升植物灌溉装置内部的喜水植物的品质并美化环境;

(2)对素土夯实层、碎石垫层、混凝土层、粗砂垫层的厚度及雨水槽的半径进行合理限制,有效保证生态停车位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生态停车位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生态停车位的局部结构的断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生态停车位的刻槽混凝土块的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生态停车位的混凝土层的俯视图。

图中1、素土夯实层;2、碎石垫层;3、混凝土层;4、粗砂垫层;5、井字形植草格;6、刻槽混凝土块;7、凹槽;8、雨水槽;9、PVC预制槽;10、碎石;11、营养土;12、喜水植物;13、基础层;14、侧石层;15、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的了解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生态停车位,包括停车区、沿停车区短轴方向设置在停车区一侧端的轮档装置、设置在停车区及轮档装置之间的植物灌溉装置;停车区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设置的素土夯实层1、碎石垫层2、混凝土层3、粗砂垫层4及井字形植草格5;其中素土夯实层1的厚度设置为120mm;碎石垫层2的厚度设置为150mm;混凝土层3的厚度设置为200mm,该混凝土层3主要由若干贴面平铺设置的刻槽混凝土块6构成,刻槽混凝土块6上端面一对垂直侧边处分别具有一截面呈1/4圆形的凹槽7,混凝土层3上端面具有若干由凹槽7拼接形成的截面呈半圆形的雨水槽8,雨水槽8呈井字形分布,半径为15mm;粗砂垫层4的厚度设置为30mm;轮档装置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设置的基础层13、侧石层14及岸台15;植物灌溉装置包括PVC预制槽9、由下至上依次设置在PVC预制槽9内的碎石10、营养土11及喜水植物12;其中PVC预制槽9靠近停车区的一端沿水平方向延伸至雨水槽8下端。

该实用新型的一种生态停车位施工时,需对停车区进行逐层铺设,当铺设混凝土层时需将刻槽混凝土块6上具有凹槽7的一侧端面相互贴合设置,最终使凹槽7拼接形成的雨水槽8呈井字形分布,当施工完成后,停车位用于停放车辆,当下雨时,雨水会渗入混凝土层3上端面并沿雨水槽8流动至PVC预制槽9内,此时可以有效利用雨水提升喜水植物12的品质,达到生态停车位结构最优化、环境最美化得效果。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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