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84901阅读:47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产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的车辆拦阻装备,分固定与便携两种,其放气钉都是固定在转动轴或者底板上,非工作状态时,放气钉水平,车辆可安全通过,工作时,放气钉与转动轴转到垂直状态,车辆通过时,放气钉扎入车胎,达到扎胎放气的目的,但是目前市面上的产品有以下几个问题:1)、当放气钉与转动轴转动时,单颗或若干放气钉受到转动的阻力不能转动时,所有放气钉都不能转到垂直的工作状态,无法实现车辆拦阻的功能;2)、放气钉不能与底板或者转动轴分离,放气钉者如车胎后,整个装备被卷走损坏,使用比较浪费及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使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放气钉与转动轴通过强磁环连接,放气钉转动不受外界阻力的影响,便于拆卸和携带,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

提供了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包括放气钉和转动轴,所述放气钉两端分别为圆锥钉头和锥台,所述放气钉靠近锥台端设置有强磁环,所述放气钉内部设有放气孔,所述放气孔端口分别设在所述放气钉锥台端面和圆锥钉头锥面上的横向通孔处,所述转动轴中部设有若干与锥台间隙配合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由锥型沉孔和沉台孔组成,所述放气钉和转动轴通过强磁环靠近锥台的端面吸附到沉台孔内进行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放气钉与强磁环为间隙配合。

进一步的,所述沉台孔孔口设有倒圆角。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轴上各相邻安装孔间距离相等。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将放气钉与转动轴通过强磁环连接,在保证了当放气钉受到轮胎碾压可以扎胎放气的实用性和通用性的基础上,实现了当放气钉受到转动阻力时与转动轴分离,不影响其它放气钉使用,结构合理,便于拆卸和携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 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一较佳实施例半剖结构图;

图2是放气钉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放气钉立体半剖结构示意图;

图4是安装孔处局部放大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4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气钉装置,包括放气钉1和转动轴2,所述放气钉1两端分别为圆锥钉头11和锥台12,所述放气钉1靠近锥台12端设置有强磁环3,所述放气钉1内部设有放气孔13,所述放气孔13端口分别设在所述放气钉1锥台12端面和圆锥钉头11锥面上的横向通孔处,所述转动轴2中部设有若干与锥台12间隙配合的安装孔21,所述安装孔21由锥型沉孔211和沉台孔212组成,所述放气钉1和转动轴2通过强磁环3靠近锥台12的端面吸附到沉台孔212内进行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锥台12的锥度为18°~24°,所述锥台12高度为6mm~10mm;所述锥型沉孔211的锥度为26°~36°,所述锥台12高度为8mm~12mm。

本实施例中,所述放气钉1与强磁环3为间隙配合,在工作状态时,放气钉1随转动轴2转动到垂直状态,放气钉1受强磁环3强磁吸附作用,放气钉1处于静态的悬空状态,锥台12未与锥型沉孔211接触。

本实施例中,所述沉台孔212孔口设有倒圆角,倒圆角取值范围在R0.1mm~R0.3mm;所述转动轴上各相邻安装孔间距离相等。

具体使用时,在放气钉1处于工作状态时,当车轮压到放气钉1时,放气钉1受到轴向0°~10°压力时,放气钉1脱离强磁环3,锥台12下沉到锥型沉孔211内,此时处于稳定的工作状态,放气钉1扎入车胎;随后由车胎带动,放气钉1受到绳线牵拉带动强磁环3一起脱离转动轴2,避免整个装备被损坏。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的便携式放 气钉装置将放气钉与转动轴通过强磁环连接,在保证了当放气钉受到轮胎碾压可以扎胎放气的实用性和通用性的基础上,实现了当放气钉受到转动阻力时与转动轴分离,不影响其它放气钉使用,结构合理,便于拆卸和携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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