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有行人过街待行区域的十字交叉口,包括互相交错的两条道路,以及两条所述道路交汇形成的交叉口,每条所述道路位于所述交叉口处均包括若干直行车道和若干转弯车道;其特征在于:在每一所述转弯车道车道的横道线上设有行人待行区域(1);在每一所述直行车道车道的横道线上设有行人警示装置(2)和行人保护装置(3);
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所述行人保护装置(3)均与所述交叉口的信号灯系统连接,根据信号灯的状态切换各自的工作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行人过街待行区域的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为埋设在所述直行车道的所述横道线上的地面警示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行人过街待行区域的十字交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保护装置(3)为设置于所述直行车道的所述横道线两侧的可升降护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带有行人过街待行区域的十字交叉口的运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一条所述道路位于所述交叉口路口的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和所述行人保护装置(3)均根据所述信号灯的状态切换到不同的所述工作状态;
当所述信号灯的状态为该道路直行时,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切换到行人禁行状态,所述行人保护装置(3)关闭;
当所述信号灯的状态为该道路左转时,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切换到提醒行人进入所述过街待行区域(1),所述行人保护装置(3)开启,保护行人;
当所述信号灯的状态为该道路禁行时,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切换到提醒行人快速通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有行人过街待行区域的十字交叉口的运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警示装置(2),在行人禁行状态时显示红色,在提醒行人进入待行区域时显示黄色,在提醒行人快速通过时,显示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