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交通警告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03235发布日期:2019-07-17 06:19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交通警告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警告牌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新型交通警告牌。



背景技术:

在辽河油田生产区域,河流纵横,堤坝公路或河套出入口遍布,绝大多数公路未设置道路分道线,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过堤坝路面时,在视线受阻区域即视线盲区,情况不明情况下,盲目地加速或快速通过,进行冲坡或拐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上述状况导致的交通视线盲区又是大量的客观存在并遍布辽河油田生产区域。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难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用性高、使用寿命长、结构稳固、针对于未设置道路分道线区域警示效果好、有效提醒驾驶员注意视线盲区、降低安全隐患的新型交通警告牌。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新型交通警告牌,包括立柱,所述立柱上设有指示牌装置和视线盲区警示装置,所述指示牌装置呈三角锥形设置,指示牌装置外设有交通指示标志和反光涂层,所述视线盲区警示装置包括矩形面,矩形面之间环向首尾相接呈三角形设置,矩形面上设有视线盲区警示语提示区和反光涂层,所述指示牌装置和视线盲区警示装置之间设有过渡立柱,过渡立柱上设有飘带。

进一步地,所述指示牌装置的锥顶向上设置。锥顶向上及锥边向外设置,使得指示牌装置具备破风破雨效果,与风雨雪等接触面积小,结构上稳固性强,使用寿命长久。

进一步地,所述视线盲区警示装置的三角向外设置。三角向外设置对风向进行有效分流,与风雨雪等接触面积小,结构上稳固性强,使用寿命长久。

进一步地,所述过渡立柱沿指示牌装置和视线盲区警示装置外缘均匀设置,所述过渡立柱包括三根,结构上稳固。

进一步地,所述过渡立柱上设有竖向立柱涂层。

作为优选地,所述立柱涂层呈间隔排列。

作为优选地,所述飘带上设有反光涂层。能够确保白日和夜间均能做到警示效果。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如下:本方案新型交通警告牌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寿命长,结构稳固,视线盲区警示装置结构的设置针对于未设置道路分道线区域警示效果好,有效提醒驾驶员注意视线盲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率,减少了安全隐患,具备广泛的市场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交通警告牌结构示意图。

其中,1、立柱,2、指示牌装置,3、视线盲区警示装置,4、交通指示标志,5、反光涂层,6、矩形面,7、视线盲区警示语提示区,8、过渡立柱,9、飘带,10、竖向立柱涂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特征或连接关系没有进行详细描述的部分均为采用的现有技术。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新型交通警告牌,包括立柱1,所述立柱1上设有指示牌装置2和视线盲区警示装置3,所述指示牌装置2呈三角锥形设置,指示牌装置2外设有交通指示标志4和反光涂层5,所述视线盲区警示装置3包括矩形面6,矩形面6之间环向首尾相接呈三角形设置,矩形面6上设有视线盲区警示语提示区7和反光涂层5,所述指示牌装置2和视线盲区警示装置3之间设有过渡立柱8,过渡立柱上8设有飘带9。

其中,指示牌装置2的锥顶向上设置。视线盲区警示装置3的三角向外设置。过渡立柱8沿指示牌装置2和视线盲区警示装置3外缘均匀设置,所述过渡立柱8包括三根。过渡立柱8上设有竖向立柱涂层10。立柱涂层10呈间隔排列。飘带9上设有反光涂层5。

具体使用时,本方案新型交通警告牌设在适当位置,例如路口、道路多弯道或未设置道路分道线的公路等,尤其中、大型车辆经常出现路段。由于车辆自身原因,驾驶员视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严重的观察不到,形成交通视线盲区。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视线盲区。小型车辆起步、行驶、变道时,也存在小面积视线盲区,尤其转弯时,车身右侧面前方视线盲区面积大增;大型车辆起步、行驶、变道时,存在大面积视线盲区,尤其转弯时,由于大型车辆车身较长,较高,货厢高大,所以它在变道或转弯时,前后轮根本不在同一轨迹上,且相差很大,占路轨迹面积倍增;车身右侧面前方视线盲区面积倍增,形成很大的盲区,称之为死亡地带。同时,驾驶员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转弯方向的侧前方,很少或忽略观察其他方向的交通通行情况,从而形成了人为视线盲区。遇到此种情况,本装置的视线盲区警示装置3和飘带9的设置可以有效提醒驾驶员认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变道、转弯和超车。并且有效提醒其他车辆保持安全间距,确认安全后再通行或超车。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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