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及有轨电车架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746077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及有轨电车架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地下空间开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及有轨电车架构。
【背景技术】
[0002]现代有轨电车作为一种节能环保、快捷舒适、形象美观的地面大容量公交方式,在国外已经成为广泛应用的公交方式。我国自2010年以来正迎来爆发式的规划热潮,国内多个城市已设计、建设有轨电车线路,目前,包括上海、北京、广州、南京、深圳、珠海等数十个城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0003]目前,现代有轨电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尚短,还缺乏成熟的实践应用经验,对于其技术特性和适用条件也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0004]国内现有的有轨电车设计建设通常遇到规划线路与既有地下空间冲突的情况,现有的设计施工方法通常采用重新对地下空间进行建设或对有轨电车站点、线位进行调整的方法,在增加工程浪费的同时阻隔了现有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对地下空间周边区域交通影响大。
[0005]在实际设计建设过程中,若在地下存在人行地道等通道的情况下,在实施建设有轨电车时,须重新建设地下通道,则会造成工程浪费,增加工程造价。同时,地下空间的重复建设干扰了行人通行,而建设实施的过程中还会影响到地面交通组织。

【发明内容】

[0006]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合理利用既有地下空间、优化空间利用方案的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及有轨电车架构。
[0007]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其特点在于,所述既有地下空间内还设有若干间隔的立柱,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限界高度为大于或等于4.5m,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限界宽度为大于或等于Sm,所述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方法包括:
[0008]S1、结合有轨电车受电设备,将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顶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
[0009]S2、结合有轨电车轨道设施,将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底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底板;
[0010]S3、将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两侧的建筑墙体,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限界;及
[0011]S4、所述有轨电车通行区域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的连续的两立柱之间,并利用连续的两立柱之间的空间布设有轨电车轨道的通道。
[0012]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步骤S4中,还同时利用连续的两立柱之间的空间布设人行过道。其中,布设人行过道部分同现有技术。该部分本身非本发明的改进点所在,故在此不作赘述。
[00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通风设施。本实施例中的通风设施同既有地下空间的通风设施。该部分本身非本发明的改进点所在,故在此不作赘述。如此,在后期的运营管理中不但可以节约资源,降低运营成本,还可使管理界限清晰化、明确化。
[00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电气设施和排水设施。本实施例中的电气设施和排水设施同既有地下空间的电气设施和排水设施。该部分本身非本发明的改进点所在,故在此不作赘述。同理,如此设置,在后期的运营管理中不但可以节约资源,降低运营成本,还可使管理界限清晰化、明确化,为后期的运营管理奠定基础。
[00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监控设施。本实施例中的监控设施同既有地下空间的通风设施。该部分本身非本发明的改进点所在,故在此不作赘述。
[0016]本发明还提供一种采用如上所述的方法布设的有轨电车架构,其特点在于,其包括:所述有轨电车架构包括: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的既有地下空间的顶板;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底板的既有地下空间的底板;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限界区域的既有地下空间两侧的建筑墙体;其中,所述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通道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的连续的两立柱之间。
[0017]在符合本领域常识的基础上,上述各优选条件,可任意组合,即得本发明各较佳实施例。
[001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19]1、本发明利用有轨电车低地板的特征,在很好地融合行人通道人流交通组织的同时,又对地面交通几乎没有影响。
[0020]2、本发明中体现了“集约设计绿色交通”的新理念,可实施性强。为有轨电车设计建设的实施提供了与既有地下空间协调的新方法和新思路。
[0021]3、另外,在工程造价上,本发明由于避免了既有地下空间的拆除和重建,大大减少了工程浪费和工程造价,并避免了地面道路的开挖建设,再次减少了工程造价。
[0022]4、此外,在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上,本发明将既有地下空间与有轨电车巧妙结合,利用现代有轨电车低地板的特性,将地下空间的底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的平面空间,在保障有轨电车通行的同时,有利于行人的通行。
[0023]5、就后期运营管理而言,本发明通风等设备可与既有地下空间共用,电力管线也可与地下空间共用,在后期的运营管理中不但可以节约资源,降低运营成本,也可使管理界限清晰化、明确化,为后期的运营管理奠定基础。
[0024]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0025]图1为本发明的布设结构平面图。
[0026]附图标记说明:有轨电车通行区域I;既有地下空间2;立柱3;电力管线4【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下面举出几个较佳实施例,并结合附图来更清楚完整地说明本发明。
[0028]实施例1
[0029]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0]—、所述既有地下空间2的顶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并结合有轨电车受电等设备(同现有的有轨电车受电设备)共同改造;
[0031]二、所述既有地下空间2的底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I的底板,并结合有轨电车轨道设施(同现有的有轨轨道设施)等共同改造;
[0032]三、所述既有地下空间2两侧的建筑墙体,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I的限界;
[0033]四、所述既有地下空间2的限界高度为不小于4.5m,所述既有地下空间2的限界宽度为不小于Sm;这样,本发明可利用有轨电车低地板的特征,能在很好地融合行人通道人流交通组织的同时,又对地面交通不产生任何影响;
[0034]五、特别地,有轨电车通行区域I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连续的两个立柱3之间,并利用立柱3之间的空间布设人行过道和有轨电车轨道的通道;
[0035]六、所述既有地下空间2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通风设施、监控设施、电气设施和排水设施。本发明通风等设备可与既有地下空间共用,电力管线4也可与地下空间共用,在后期的运营管理中不但可以节约资源,降低运营成本,也可使管理界限清晰化、明确化,为后期的运营管理奠定基础。
[0036]因此,本发明不仅在工程造价上,避免了既有地下空间的拆除和重建,大大减少了工程浪费和工程造价,并且还避免了地面道路的开挖所带来的工程造价。
[0037]实施例2
[0038]如图1所示,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实施例1的方法布设的有轨电车架构(所述有轨电车架构指的是用于有轨电车通行的架构,为简洁起见,表述为有轨电车架构),所述有轨电车架构包括: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的既有地下空间2的顶板;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I的底板的既有地下空间2的底板;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限界区域的既有地下空间两侧的建筑墙体;其中,所述有轨电车通行区域I的通道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的连续的两立柱3之间。
[0039]本实施例的其它部分与实施例1完全相同。
[0040]因此,本发明在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上,本发明将既有地下空间与有轨电车巧妙结合,利用现代有轨电车低地板的特性,将地下空间的底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的平面空间,在保障有轨电车通行的同时,有利于行人的通行。
[0041]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发明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既有地下空间内还设有若干间隔的立柱,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限界高度为大于或等于4.5m,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限界宽度为大于或等于Sm,所述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方法包括: 51、结合有轨电车受电设备,将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顶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 52、结合有轨电车轨道设施,将所述既有地下空间的底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底板; 53、将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两侧的建筑墙体,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限界;及 54、所述有轨电车通行区域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的连续的两立柱之间,并利用连续的两立柱之间的空间布设有轨电车轨道的通道。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4中,还同时利用连续的两立柱之间的空间布设人行过道。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通风设施。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电气设施和排水设施。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既有地下空间与地下有轨电车共用监控设施。6.—种采用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的方法布设的有轨电车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轨电车架构包括: 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的既有地下空间的顶板; 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底板的既有地下空间的底板; 兼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限界区域的既有地下空间两侧的建筑墙体; 其中,所述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通道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的连续的两立柱之间。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既有地下空间布设有轨电车的方法及有轨电车架构,既有地下空间内设有若干间隔的立柱,既有地下空间的限界高度为大于或等于4.5m、限界宽度为大于或等于8m,所述的方法包括:S1结合有轨电车受电设备,将既有地下空间的顶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顶板;S2结合有轨电车轨道设施,将既有地下空间的底板作为有轨电车通行区域的底板;S3、将既有地下空间两侧的建筑墙体,作为有轨电车通行空间的限界;S4、有轨电车通行区域形成在既有地下空间的连续的两立柱之间,并利用连续的两立柱之间的空间布设有轨电车轨道的通道。本发明利用有轨电车低地板的特征,在很好地融合行人通道人流交通组织的同时,又不会对地面交通产生影响。
【IPC分类】E02D29/045, E01C1/00
【公开号】CN105507101
【申请号】CN201610055015
【发明人】徐一峰, 黎冬平, 陆凯, 龚诚
【申请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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