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拔钉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326295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垂直拔钉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垂直拔钉器。
【背景技术】
[0002]在建筑施工当中,施工人员常常需要从墙壁或地面拔出水泥钉。现在常用的拔钉工具是钳子或起钉锤,但是对于钉入墙壁或地面很深的钉子,使用钳子或起钉锤非常费力,且容易造成墙面或地面的水泥开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垂直拔钉器,在拔钉板中心设置拔钉孔,并且按照两根垂直的支杆,可以轻松地拔出水泥钉,且拔钉方向与钉子钉入面垂直,减少了对墙面或地面的伤害。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垂直拔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拔钉器包括矩形板状的拔钉板,拔钉板中心处开有拔钉孔,拔钉孔呈“ Ω ”形,拔钉板的一侧设有两根尺寸相同且相互平行的圆柱形支杆,且两支杆均垂直于拔钉板,且两支杆端部均设有手柄。
[0005]优选的,所述拔钉板和支杆均由碳素工具钢制造,且表面均镀有一层锌合金。
[0006]优选的,所述拔钉孔为通孔,且拔钉板的厚度为lcm。
[0007]优选的,所述拔钉板和两支杆通过焊接相互固定连接,且支杆长度不小于I米。
[0008]优选的,所述手柄由塑料材料制造。
[0009]采用以上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该垂直拔钉器的拔钉板中心处开有拔钉孔,拔钉板的一侧设有两根尺寸相同且相互平行的圆柱形支杆,且两支杆均垂直于拔钉板,且两支杆端部均设有手柄。使用时可将水泥钉的头部套入拔钉孔内,移动至拔钉孔较细区域后,双手握住支杆的手柄,垂直地用力拔出水泥钉便可,操作过程十分省力,且不易破坏墙面或地面。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0011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垂直拔钉器的主视图;
[0012]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垂直拔钉器的右视图。
[0013]其中,1-拔钉板、2-支杆、3-手柄、4-拔钉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一种垂直拔钉器的优选实施方式。
[0015]图1和图2出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垂直拔钉器的【具体实施方式】:该垂直拔钉器包括矩形板状的拔钉板I,拔钉板I中心处开有拔钉孔4,拔钉孔4内可套入水泥钉的头部,并拔出。
[0016]如图2所示,拔钉孔4呈“Ω”形,拔钉板I的一侧设有两根尺寸相同且相互平行的圆柱形支杆2,且两支杆2均垂直于拔钉板I,且两支杆2端部均设有手柄3。
[0017]结合图1和图2,拔钉板I和支杆2均由碳素工具钢制造,硬度大,且表面均镀有一层锌合金,耐腐蚀性好。拔钉孔4为通孔,且拔钉板I的厚度为lcm,保障拔钉板I具有一定的硬度。
[0018]拔钉板I和两支杆2通过焊接相互固定连接,且支杆2长度不小于I米,施工时提高力矩,可起到省力作用。手柄3由塑料材料制造,适合握持,手感良好。
[0019]使用时可将水泥钉的头部套入拔钉孔4内,移动至拔钉孔4较细区域后,双手握住支杆2的手柄3,垂直地用力拔出水泥钉便可,操作过程十分省力,且不易破坏墙面或地面。
[0020]以上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垂直拔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拔钉器包括矩形板状的拔钉板(I),拔钉板(I)中心处开有拔钉孔(4),拔钉孔(4)呈“Ω”形,拔钉板(I)的一侧设有两根尺寸相同且相互平行的圆柱形支杆(2),且两支杆(2)均垂直于拔钉板(I),且两支杆(2)端部均设有手柄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拔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拔钉板(I)和支杆(2)均由碳素工具钢制造,且表面均镀有一层锌合金。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拔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拔钉孔(4)为通孔,且拔钉板(I)的厚度为Icm0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拔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拔钉板(I)和两支杆(2)通过焊接相互固定连接,且支杆(2)长度不小于I米。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拔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3)由塑料材料制造。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垂直拔钉器,涉及建筑工具领域,该垂直拔钉器的拔钉板中心处开有拔钉孔,拔钉板的一侧设有两根尺寸相同且相互平行的圆柱形支杆,且两支杆均垂直于拔钉板,且两支杆端部均设有手柄。使用时可将水泥钉的头部套入拔钉孔内,移动至拔钉孔较细区域后,双手握住支杆的手柄,垂直地用力拔出水泥钉便可,操作过程十分省力,且不易破坏墙面或地面。
【IPC分类】B25C11/00
【公开号】CN205237988
【申请号】CN201521096504
【发明人】元凯, 张嘉欣, 郭胜
【申请人】北京建筑大学
【公开日】2016年5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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