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救援消防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8612阅读:463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救援消防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消防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多功能救援消防车。



背景技术:

在高层建筑出现火情时,往往需要使用带有云梯的消防车进行灭火和被困者的救援工作,传统的带有云梯的消防车的载人吊篮为固定式的,即固定连接在云梯的顶端,利用这种结构形式的消防车实施救援时,需要消防车的云梯回收,将位于吊篮内的被困人员运送到地面上,然后再次伸出,将吊篮运送到高处。这一反复升降的过程耗时较长,严重的制约了救援效率,同时一旦伸缩臂回收,就无法借助于伸缩臂的高度来向高处喷射灭火介质,也影响灭火进度,但是受灾人们的身处环境不容等待,往往会由于时间问题,使得人们无法快速的脱离火灾现场,从而造成人们的人身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快速的使得人们脱离火灾现场的,救援效率高的,能够灭火和救人同时进行的多功能救援消防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救援消防车,包括车体,车体的下方设有固定装置,其结构要点是,车体上设有第一平台和第二平台,第一平台的高度大于第二平台的高度,第一平台和第二平台上分别设有第一云梯和第二云梯,第一云梯与车体的连接端设有控制第一云梯升降和旋转的第一控制台,第二云梯上设有控制第二云梯升降和旋转的第二控制台,第二控制台设在第二云梯的自由端,第二控制台的下方设有接引缓冲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接引缓冲装置包括收纳仓,收纳仓内设有高压动力喷射装置和缓冲垫,缓冲垫的前端设有金属吸盘,缓冲垫的后端与收纳仓连接,金属吸盘设在高压动力喷射装置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缓冲垫的前端设有氧化铝陶瓷板,氧化铝陶瓷板与金属吸盘相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缓冲垫上设有螺旋管道,缓冲垫与螺旋管道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缓冲垫与螺旋管道均为软质韧性材料制成,并且内部设有充气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缓冲垫与螺旋管道内部的空腔连通,缓冲垫连接有充气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充气管连接有快速充气机,快速充气机设在收纳仓外。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通过双云梯设置,实现了灭火和救人同时进行,并且,通过接引缓冲装置,实现了多人同时脱离火灾现场,增加了救援速度,降低了人们和消防人员的人身危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接引缓冲装置未打开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接引缓冲装置打开状态结构示意图;

其中,1-车体,2-固定装置,3-第一平台,4-第二平台,5-第一云梯,6-第二云梯,7-第一控制台,8-第二控制台,9-接引缓冲装置,10-收纳仓,11-高压动力喷射装置,12-缓冲垫,13-金属吸盘,14-氧化铝陶瓷板,15-螺旋管道,16-充气管,17-充气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救援消防车,包括车体1,车体1的下方设有固定装置2,所述的车体1上设有第一平台3和第二平台4,第一平台3的高度大于第二平台4的高度,第一平台3和第二平台4上分别设有第一云梯5和第二云梯6,第一云梯5与车体1的连接端设有控制第一云梯5升降和旋转的第一控制台7,第二云梯6上设有控制第二云梯6升降和旋转的第二控制台8,第二控制台8设在第二云梯6的自由端,第二控制台8的下方设有接引缓冲装置9。

如图2所示,所述的接引缓冲装置9包括收纳仓10,收纳仓10内设有高压动力喷射装置11和缓冲垫12,缓冲垫12的前端设有金属吸盘13,缓冲垫12的后端与收纳仓10连接,金属吸盘13设在高压动力喷射装置11内;所述的缓冲垫12的前端设有氧化铝陶瓷板14,氧化铝陶瓷板14与金属吸盘13相连接。

如图3所示,所述的缓冲垫12上设有螺旋管道15,缓冲垫12与螺旋管道15一体成型;所述的缓冲垫12与螺旋管道15均为软质韧性材料制成,并且内部设有充气腔;所述的缓冲垫12与螺旋管道15内部的空腔连通,缓冲垫12连接有充气管16;所述的充气管16连接有快速充气机17,快速充气机17设在收纳仓外。

本实用新型在应用的过程中,能够通过双云梯设置,第一云梯5用于灭火,第二云梯6用于救人,实现灭火救人同时进行,而且本实用新型中的金属吸盘13为能够通过高压动力喷射装置11的喷射将其吸附在墙体上的吸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螺旋管道15为缠绕打结状态,并且,缓冲垫12设有凹槽,此时可以在将消防车内的水引进凹槽内,形成水池,人们在下跳时会形成较大的缓冲,而且,在氧化铝陶瓷板14上安装有喷水枪,此时凹槽内的水能够直接应用于灭火,避免了浪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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