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消防器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41305发布日期:2018-12-19 07:10阅读:5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消防器材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消防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多功能消防器材。

背景技术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以及火灾事故的器材。用于专业灭火的器材。灭火器,又称灭火筒,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藏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警。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警的地方。因为其设计简单可携,一般人亦能使用来扑灭刚发生的小火。灭火筒内藏的成分不一样,如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不同的成分是专为不同的火警而设。干粉灭火器原理: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利用压缩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主要含有碳酸氢钠)来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原理: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收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清水灭火器中的灭火剂为清水。水在常温下具有较低的粘度、较高的热稳定性、较大的密度和较高的表面张力,是一种古老而又使用范围广泛的天然灭火剂,易于获取和储存。

现有的消防器材技术中存在一下问题:现有的消防器材,只具有一种灭火方式,种类单一,不能根据需要使用不同的灭火方式,使用灵活性较低,而且需要手持喷头对准火源进行灭火,没有防护的东西很容易被烧伤,安全性极差,不便于进行电动控制灭火,使用功能性较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消防器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消防器材,包括底座、蓄电池、手柄机构和灭火调节机构,所述底座上侧安装有外罩体,所述外罩体内部一侧放置有清水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所述清水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上侧通过管道与喷嘴连接,且喷嘴安装在外罩体上中部,所述喷嘴上侧安装有手柄机构,所述喷嘴一侧通过管道接口连接有第一喷料管,所述第一喷料管一端连接有第二喷料管,所述第二喷料管一端安装有喇叭喷头,所述第二喷料管下侧安装有灭火调节机构,所述外罩体上侧一端安装有操控面板,所述底座一端上侧安装有推拉杆和蓄电池,所述蓄电池上侧安装有控制器,且操控面板、手柄机构和灭火调节机构均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底座一端前侧安装有储物箱体。

优选的,所述底座下侧四拐角安装有支撑脚,所述支撑脚下侧安装有万向轮,所述支撑脚采用可伸缩减震结构,且支撑脚由两个伸缩杆组成,两个伸缩杆内部安装有减震弹簧。

优选的,所述清水灭火器上侧连接的管道上安装有加压水泵,所述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上侧连接的管道上安装有电控阀,且加压水泵和电控阀均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清水灭火器的储水罐的体积为24l,且储水罐上侧安装有加水盖。

优选的,所述手柄机构由固定手柄、活动手柄、第一电动推杆和第一伸缩杆,所述固定手柄固定安装在固定手柄上侧,固定手柄下侧输出端的第一伸缩杆一端贯穿固定手柄并与活动手柄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外罩体内部设置有清水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能够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灭火器使用,提高了使用的灵活性,而且通过设有的灭火调节机构,能够电动控制调节喇叭喷头的灭火使用高度和水平角度,通过设有的手柄机构、电控阀和加压水泵,可以电动控制各灭火器的开闭,使用灵活方便,使用范围广,功能性强,安全性极高,通过底座下侧安装有的万向轮,便于移动灭火器进行使用,通过储物箱体一侧安装有照明灯和报警器,照明灯可用来进行照明,报警器用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进行报警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灭火调节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手柄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外罩体、3-清水灭火器、4-干粉灭火器、5-二氧化碳灭火器、6-推拉杆、7-蓄电池、8-控制器、9-操控面板、10-储物箱体、11-电控阀、12-管道、13-第一喷料管、14-手柄机构、141-固定手柄、142-活动手柄、143-第一电动推杆、144-第一伸缩杆、15-管道接口、16-灭火调节机构、161-第二电动推杆、162-第二伸缩杆、163-直角接头、164-横向摆动杆、165-减速电机、166-转轴、167-套座、17-报警器、18-照明灯、19-支撑脚、20-万向轮、21-第二喷料管、22-喇叭喷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多功能消防器材,包括底座1、蓄电池7、手柄机构14和灭火调节机构15,底座1上侧安装有外罩体2,便于灭火器外侧进行防护,且外罩体2开设有室门,便于打开外罩体2内部进行添加清水等物料,外罩体2内部一侧放置有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灭火器使用,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上侧通过管道12与喷嘴19连接,且喷嘴19安装在外罩体2上中部,喷嘴19上侧安装有手柄机构14,便于调节控制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的使用开闭,喷嘴19一侧通过管道接口15连接有第一喷料管13,第一喷料管13一端连接有第二喷料管21,第二喷料管21一端安装有喇叭喷头22,便于对准火源进行灭火,第二喷料管21下侧安装有灭火调节机构16,外罩体2上侧一端安装有操控面板9,便于进行操作控制,底座1一端上侧安装有推拉杆6和蓄电池7,蓄电池7上侧安装有控制器8,且操控面板9、手柄机构14和灭火调节机构16均与控制器8电性连接,便于进行电动控制,底座1一端前侧安装有储物箱体10,储物箱体10开设有侧门,便于储放杂物。

为了便于移动灭火器进行使用,所以在底座1下侧四拐角安装有支撑脚23,所述支撑脚23下侧安装有万向轮20,所述支撑脚23采用可伸缩减震结构,且支撑脚23由两个伸缩杆组成,两个伸缩杆内部安装有减震弹簧,而且具有一定的减震作用。

为了对清水灭火器3进行加压,便于储水箱体内的水喷出,同时便于控制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的开闭,所以在所述清水灭火器3上侧连接的管道12上安装有加压水泵,所述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上侧连接的管道12上安装有电控阀11,且加压水泵和电控阀11均与控制器8电性连接。

为了便于储放和添加清水进行灭火,所以述清水灭火器3的储水罐的体积为24l,且储水罐上侧安装有加水盖。

为了电动控制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的使用开闭,所以手柄机构14由固定手柄141、活动手柄142、第一电动推杆143和第一伸缩杆144,所述固定手柄141固定安装在固定手柄141上侧,固定手柄141下侧输出端的第一伸缩杆144一端贯穿固定手柄141并与活动手柄142固定连接,第一电动推杆143控制第一伸缩杆144下移时,喷嘴19打开,同时控制不同的电控阀11进行选择开闭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清水灭火器3只需控制加压水泵的开闭即可。

为了能够控制调节喇叭喷头22的灭火使用高度和灭火水平角度,所以灭火调节机构16包括设置在储物箱体10上方的第二电动推杆161,所述第二电动推杆161上侧传动连接有第二伸缩杆162,所述第二伸缩杆162上端安装有直角接头163,所述直角接头163一侧安装有横向摆动杆164,所述横向摆动杆164一端下侧安装有减速电机165,所述减速电机165上侧传动连接由转轴166,所述转轴166上端通过套座167与第二喷料管21固定连接。

为了使第二喷料管21能够直线水平上下摆动,所以第一喷料管13采用塑料软管,所述第二喷料管21采用不锈钢金属管。

为了提供功能的多样性,所以在所述储物箱体10一侧安装有照明灯18和报警器17,且照明灯18和报警器17均与控制器8电性连接,可用来进行照明,报警器17用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进行报警使用。

为了进行智能调节控制,所以控制器8采用plc控制器,且具体采用型号为三菱fx2n-48的plc控制器。

为了防止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在移动的过程中碰撞损坏,所以在所述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之间设置有填充层,且填充层采用泡沫结构。

工作原理:将消防器材移动到火灾现场,通过外罩体2内部设置有清水灭火器3、干粉灭火器4和二氧化碳灭火器5,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灭火器使用,通过操控面板9和控制器8调节控制灭火调节机构16,通过第二电动推杆161和第二伸缩杆162,能够控制调节喇叭喷头22的灭火使用高度,通过减速电机165,能够控制调节喇叭喷头22的灭火水平角度,然后通过控制手柄机构14、电控阀11和加压水泵,可以电动控制各灭火器的开闭,使用灵活方便,使用范围广,功能性强,安全性极高,通过底座下侧安装有的万向轮,便于移动灭火器进行使用,通过储物箱体10一侧安装有照明灯18和报警器17,照明灯18可用来进行照明,报警器17用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进行报警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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