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60137发布日期:2020-03-06 07:5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球形转动部(1),球形转动部(1)一端设有流道(2),另一端设有与流道(2)连通的出液管(3);

外壳体,其内具有一空腔(4),所述空腔(4)包裹于所述球形转动部(1),并与球形转动部(1)转动连接,所述空腔(4)一端设有进液口(5),另一端设有出液口(6);

所述出液管(3)穿过出液口(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转动驱动部,所述转动驱动部包括,

转轴(7);

密闭件(8),固定于外壳体外壁,密闭件(8)上设有供转轴(7)通过的贯穿孔(9),所述贯穿孔(9)上设有与转轴(7)配合的轴套(10);

定位孔(11),设置于球形转动部(1)上,与转轴(7)一端卡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包括前壳体(12)和后壳体(13),所述空腔(4)由前壳体(12)和后壳体(13)合围形成,所述进液口(5)设置于后壳体(13)上,所述出液口(6)横截面呈圆缺形,所述出液口(6)周向围设限位槽(1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体(13)的进液口端设有第一法兰盘(15),另一端设有第二法兰盘(16),所述前壳体(12)上设有与第二法兰盘(16)对应的第三法兰盘(1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法兰盘(16)与第三法兰盘(17)间设有第一密封圈(1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道(2)一端设有扩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球形转动部(1)与外壳体间设有第二密封圈(19)。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贯穿孔(9)与转轴(7)间设有第三密封圈(2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用高压水炮摆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沿周向设有加强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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