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01993发布日期:2021-04-09 12:49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建设用地供应量日趋紧张,楼层超过30层,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住宅楼,已逐渐成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新常态。同时,追求区域,仍至世界第一的发展理念,使得那些数百米高的超高层城市新地标式建筑,更是在各大中城市建设中受到热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高层建筑(超过24米)34.7万栋,百米以上超高层近6000栋,数量均为世界第一。

城市高层建筑大量涌现,在不断更新城市天际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的同时,也给城市消防救援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现有城市消防救援能力已越来越难以应对日益增长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需求。现装备的消防水枪、水炮喷射高度一般小于50米;消防员负重登楼并救援的有效救援的高度极限是20层;消防登高车造价昂贵,且救援高度受设备局限,全球最高的登高平台消防车仅有113米的登高高度,国内最新型的消防云梯登高高度也仅约101米。二是现有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存在停靠难、施展难、操作难等问题,影响了消防救援工作的效率。现有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装备一般体积庞大,装备使用操作要求高,如,消防救援区域的高空风速一般不能超过12米/秒;待消防救援的建筑旁要有开阔平坦场地便于装备展开;周边道路要宽阔以方便大型消防救援装备进出等。使得这些消防救援装备使用时受到较大的限制,造成消防救援工作效率低下。三是消防救援现场火情态势感知手段少、能力弱,影响指挥决策的时效性和正确性。当前,对城市高层建筑火情态势的感知,主要还是依靠消防救援人员现场侦察,或受灾人员的报告,导致对火情信息收集慢,且存在信息混乱、碎片化、传播失真等不确定因素,直接影响到消防救援指挥决策的时效性和正确性。四是快速抵达消防救援现场难,设备展开慢,往往错过最佳消防救援时机。接到火灾报警后,往往由于城市道路复杂,交通拥堵,导致消防救援装备难以迅速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抵达现场后,大型高层消防救援设备的展开又需要较长时间,因而时常错过消防救援的最佳时机。此外,据统计近十年来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死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

综上所述,应对新挑战,积极开展城市高层建筑消防救援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不仅是消防部门当前及其后相当长时间内必须,而且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该装置安全性高,有效装填量大,弹体结构简洁紧凑,生产工艺成熟,当高层建筑或高危险性化工品发生火灾时,可通过无人机平台或消防人员手持发射该消防灭火弹,达到有效抑制火情蔓延的目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所述消防灭火弹包括弹体,以及设置在其内部的数字气体抛撒组件以及干粉灭火剂,所述弹体包括外壳和设置在外壳内的内衬;内衬上设置若干个开孔;所述干粉灭火剂设置在数字气体抛撒组件的周围,当消防灭火弹处于工作状态时,所述数字气体抛撒组件使干粉灭火剂沿弹体的径向向外移动,使干粉灭火剂从内衬的开孔处冲破外壳,从而被抛撒出来,形成灭火粉幕。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外壳的厚度为0.5mm,所述外壳的材料为聚乙烯类塑料。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外壳和内衬上相同位置均设置定位槽。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内衬为多瓣组合式结构或整体结构。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数字气体抛撒组件包括数字点火芯片、气体发生器和膨胀袋;所述膨胀袋连接在气体发生器上,其口部与气体发生器出气端固定并密封,所述气体发生器连接数字点火芯片。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膨胀袋折叠时为圆柱形,展开后为球冠加圆柱形,折叠状态的膨胀袋的外径展开前不大于弹体外径30%,展开状态的膨胀袋的外径不大于弹体外径130%。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膨胀袋展开后囊内压力不大于500kpa。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干粉灭火剂重量不低于整个灭火弹重量的60%。

作为上述装置的一种改进,在消防灭火弹抛撒干粉灭火剂时,所述外壳产生的破片比动能不大于1.8j/cm2。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如下:

1、该技术方案安全性高,有效装填量大,弹体结构简洁紧凑,生产工艺成熟,当高层建筑或高危险性化工品发生火灾时,可通过无人机平台或消防人员手持发射该消防灭火弹,达到有效抑制火情蔓延的目的;

2、该方案所述消防灭火弹的灭火剂抛撒方案一是在整体弹体周向均匀分布多条定位槽,这样,在发射时保证消防灭火弹定向定位的同时,又可在抛撒灭火剂时,利用所述抛撒膨胀袋的膨胀推动作用,从定位槽处迅速撕裂弹体外壳,抛撒出超细干粉灭火剂,并保证外壳在爆炸时,只产生大破片,其比动能不大于1.8j/cm2,避免对火场内目标的造成破坏作用;

3、该方案所述消防灭火弹的灭火剂抛撒方案二是在弹体内衬上分布大小适中的多个开孔,弹体内衬外套薄壳结构的外壳,抛撒时,在所述抛撒膨胀袋膨胀作用下,从弹体开孔处迅速冲破弹体外壳,抛撒出超细干粉灭火剂,同时外壳能保持整体状态,避免外壳产生破片对火场内目标的破坏作用;

4、所述膨胀袋起到均匀抛撒灭火剂及冲破弹体外壳的双重作用;

5、该方案中所述的抛撒膨胀袋折叠状态抛撒膨胀袋的外径展开前不大于弹体外径30%,展开状态抛撒膨胀袋的外径不大于弹体外径130%,起到保障灭火剂均匀抛撒和抑制破片比动能过大的作用;

6、该方案中所述抛撒膨胀袋展开后囊内压力不大于500kpa,确保了抛撒装置产生的高压气体被密封在膨胀袋中,削除因抛撒带来的安全威胁;

7、该方案可快速向外喷射的灭火剂,灭火效果好,所述超细干粉灭火剂重量不低于全弹重量60%,克服了小当量灭火弹灭火时易复燃的缺点;

8、该方案具备体积小、应用范围广、消费比高、安全性好的特点,既可适应无人机发射灭火,也具有适应人工手持发射,当发生火灾,特别是高层建筑或高危险性品存放场所发生火灾时,可通过无人机平台或人员手持方式,发射该消防灭火弹,实现快速抑制火情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a)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弹体的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示意图;

图1(b)是本实用新型的多瓣组合式结构弹体的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示意图;

图2(a)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弹体的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截面图;

图2(b)是本实用新型的多瓣组合式结构弹体的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截面图图3(a)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弹体的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抛撒状态图;

图3(b)是本实用新型的多瓣组合式结构弹体的发射型消防灭火弹的抛撒状态图。

附图标记:

1、弹体2、数字气体抛撒组件3、干粉灭火剂

4、数字点火芯片5、气体发生器6、膨胀袋

7、定位槽8、高压气体9、抛撒出的干粉灭火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消防灭火弹包括弹体、数字气体抛撒组件以及超细干粉灭火剂,数字气体抛撒组件设置在弹体内,含数字点火芯片、气体发生器和抛撒膨胀袋,弹体可以是多瓣组合式结构,由多瓣组合式带开孔与定位槽(卡在发射筒)的内衬、超薄外壳组成;也可以是整体结构,由整体带开孔与定位槽的内衬、超薄外壳组成。该方案具备体积小、应用范围广、消费比高、安全性好的特点,当发生火灾,特别是高层建筑或高危险性品存放场所发生火灾时,可通过无人机平台或人员手持方式,发射该消防灭火弹,实现快速抑制火情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发射型消防灭火弹,消防灭火弹包括弹体1、数字气体抛撒组件2以及干粉灭火剂3。如图1(a)所示,弹体1由整体带开孔与定位槽的内衬及超薄外壳组成;如图2(b)所示,弹体1也可以由多瓣组合式带开孔与定位槽的内衬及超薄外壳组成。超薄外壳的厚度为0.5mm,材料为聚乙烯类塑料。超薄外壳的外壁也设置定位槽,用于当其位于发射筒内时,不产生转动。

如图2(a)和图2(b)所示,数字气体抛撒组件2设置在弹体1内,包括数字点火芯片4、气体发生器5和膨胀袋6。膨胀袋6连接在气体发生器5上,其口部与气体发生器5出气端固定并密封,气体发生器5连接数字点火芯片4。膨胀袋6折叠时为圆柱形,展开后为球冠加圆柱形,折叠状态膨胀袋6的外径展开前不大于弹体外径30%,展开状态膨胀袋6的外径不大于弹体外径130%。膨胀袋6展开后囊内压力不大于500kpa。干粉灭火剂3设置在数字气体抛撒组件2的周围;干粉灭火剂3为超细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3的重量不低于全弹重量60%。弹体1、数字气体抛撒装置2以及干粉灭火剂3在消防灭火弹抛撒干粉灭火剂3时产生的破片比动能不大于1.8j/cm2

消防灭火弹采用无人机发射模式时,当无人机到达消防救援现场后,数字气体抛撒组件2的数字点火芯片4根据事先装订的时间指令启动气体发生器5,释放高压气体,进入膨胀袋6中,使膨胀袋6快速膨胀,推动干粉灭火剂3沿弹体径向向外快速移动,使干粉灭火剂3从弹体1的内衬上的通孔处冲破弹体的超薄外壳,形成抛撒口,干粉灭火剂3被抛撒出来,形成灭火粉幕,覆盖火场,达到灭火的目的。同时弹体内衬等处于整体状态,避免产生大破片对火场内目标的破坏作用。

如图3(a)和图3(b)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膨胀袋6展开后内腔压力和体积限制,保证了消防灭火弹抛撒超细干粉时产生的破片比动能不大于1.8j/cm2,从而消除了因高压气体抛撒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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