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

文档序号:30047962发布日期:2022-05-17 13:59阅读:151来源:国知局
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

1.本实用新型属于救援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


背景技术:

2.高层建筑飞速发展的同时,相对应的火灾风险责任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各大城市的高楼大厦越做越高,作为城市和经济的象征,片面的追求形象,由此导致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越来越多。
3.大部分高层建筑物业在消防设施方面不舍得投入,缺少专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有效分管理,导致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的整改。近十年,全国发生的高层火灾就有3.1万起,高层火灾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之大难以估量,财产损失达到15.6亿元,但是更令人痛心的是人员的伤亡,十年来在高层火灾中死亡人数就达到474人。在所有的火灾中,救援受困人员基本都是从窗外实施救援,大多数的生还者都在窗户周围,消防人员通过举高消防车直接到达着火层外部,将受困者救出,如房屋内还有生还者,消防员将通过消防云梯进入内部,寻找并救援生还者。然而,消防云梯的救援高度有限的同时增加了自身的体积和作业面积,最高的113米消防举高车作业展开面积足足需要半个篮球场的大小,在拥挤的高楼大厦中很难找到这样的空间供车身展开。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
5.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措施:
6.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的上端设有收纳槽,所述收纳槽上固定安装有横向伸缩杆,所述横向伸缩杆的伸缩端铰接有纵向伸缩杆,所述纵向伸缩杆的末端连接有救援平台。
7.作为优选,所述设备主体通过绳子连接有地钉。
8.作为优选,所述设备主体包括机体以及行走臂,所述行走臂设有四条,分别对称连接在所述机体两侧,行走臂连接有行走车轮。
9.作为优选,所述行走臂包括伸缩臂以及铰接在伸缩臂末端的旋转臂,所述旋转臂由第一电机驱动,所述行走车轮安装在所述旋转臂上。
10.作为优选,所述机体的两侧安装有安装座,所述行走臂与所述安装座连接。
11.作为优选,各所述安装座分别连接有电动转盘,所述电动转盘设有四个,两两对称安装在所述机体两侧。
12.作为优选,所述机体两侧均设有侧面边箱,所述侧面边箱设置在所述行走臂的上方。
13.作为优选,所述横向伸缩杆与所述纵向伸缩杆还连接有第一铰链机构,所述第一铰链机构包括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一端与第二连杆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第二连杆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横向伸缩杆上,所述第一连杆、第二连杆连接端还铰接有伸缩连杆,所述伸
缩连杆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纵向伸缩杆。
14.作为优选,所述救援平台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四周连接有侧围板。
15.作为优选,所述侧围板采用金属框架套设玄武岩纤维防火布制成。
16.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结构精简,可实现伸缩折叠以便控制整台设备的大小,便于运输和转移,可以满足狭小的救援空间需要,在狭小的空间中有足够的灵活性,横向伸缩杆和纵向伸缩杆可以调整救援平台的距离和高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救援时间。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一;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展开状态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收缩状态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设备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纵向伸缩杆与横向伸缩杆的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如图1-图5所示,一种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所述设备主体1的上端设有收纳槽11,所述收纳槽11上固定安装有横向伸缩杆2,所述横向伸缩杆2的伸缩端铰接有纵向伸缩杆3,所述纵向伸缩杆3的末端连接有救援平台4。为了保证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连接的稳定性,防止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在救援时受力不均而折叠,所述横向伸缩杆2与所述纵向伸缩杆3还连接有第一铰链机构6,所述第一铰链机构6设有两个,分别连接在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两侧,所述第一铰链机构6包括第一连杆61,所述第一连杆61一端与第二连杆62连接,所述第一连杆 61、第二连杆62的另一端连接在所述横向伸缩杆2上,第一连杆61、第二连杆62之间的夹角为30
°
~60
°
,优选为30
°
,所
述第一连杆61、第二连杆62连接端还铰接有伸缩连杆63,所述伸缩连杆63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纵向伸缩杆3,所述伸缩连杆63可通过锁紧螺丝固定伸缩长度,以实现控制所述第一铰链机构6结构的稳定性。
27.设备展开时,旋松所述锁紧螺丝,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呈90
°
展开,所述伸缩连杆63伸长后旋紧所述锁紧螺丝,使所述伸缩连杆63的长度锁定,伸缩连杆63 支撑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防止所述纵向伸缩杆3向所述横向伸缩杆2折叠;所述救援平台4可拆卸式链接在所述纵向伸缩杆3内侧,所述救援平台4用于将救援人员转移到救援位置,方便被困人员转移;当所述设备缩小至体积最小时,将所述救援平台4 拆卸下来,旋松所述锁紧螺丝,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收缩至最小长度,且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折叠至两者之间的夹角为0
°
~5
°
,此时,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收纳于搜书收纳槽1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内分别设置有液压缸,通过液压缸控制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伸缩。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在所述横向伸缩杆2、纵向伸缩杆3中设置气缸或电动推杆。
28.为了确保所述设备主体1的负重能力,确保设备主体1的受重平衡,所述设备主体1 通过绳子51连接有地钉52,所述设备主体1可通过绳子51与环境周围的物体连接以增加其负重,防止救援平台4承载增大时,导致设备主体1前倾,此外,当周围比较空旷或找不到负重较好的物体时,还可以通过地钉52与地面连接。更详细的,在实施例中,所述救援平台4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1的前侧,所述设备主体1后侧设有牵引环,所述绳子51 直接捆绑或通过挂钩与所述牵引环连接。
29.更详细的,所述设备主体1包括机体10以及行走臂12,所述行走臂12设有四条,两两分别对称连接在所述机体10两侧,行走臂12连接有行走车轮13,因此,设备行走灵活,转移方便。所述行走臂12包括伸缩臂121以及铰接在伸缩臂121末端的旋转臂122,所述旋转臂122内设置有第一电机,所述旋转臂122由所述第一电机驱动旋转,所述第一电机为伺服电机,所述行走车轮13安装在所述旋转臂122上,通过所述旋转臂122转动可以实现控制所述行走车轮13的行走方向。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各所述伸缩臂121内同样安装有液压缸,通过所述液压缸控制所述伸缩臂121伸长或缩短。
30.所述机体10的两侧均安装有两个安装座14,各所述行走臂12分别与各所述安装座 14铰接,各所述安装座14分别连接有电动转盘,所述电动转盘设有四个,两两对称安装在所述机体10两侧,所述电动转盘设置在所述机体10内,四个所述电动转盘的转动分别由四个步进电机控制,通过控制所述行走臂12转动,可以实现控制所述机体10升降,还可以调整所述机体10的重心,在兼顾实用性的同时保证结构的可靠性,使得设备即使在狭小的空间中也有足够的灵活性。
31.所述机体10两侧均设有侧面边箱16,所述侧面边箱16设置在所述行走臂12的上方,所述侧面机箱16用于存放救援物资以及控制器,所述第一电机,电动转盘、液压缸均与控制器连接,由所述控制器驱动。
32.所述救援平台4通过可拆卸式铰链与所述纵向伸缩杆3连接,所述可拆卸式铰链包括横连杆和斜连杆,所述横连杆与所述斜连杆一端铰接,所述横连杆与所述斜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纵向伸缩杆3可拆卸式连接,所述横连杆与所述救援平台4固定连接,所述救援平台4包括底板41,所述底板41的四周连接有侧围板42,其中一侧的侧围板42上开有入口,所
述侧围板42采用金属框架套设玄武岩纤维防火布制成,金属框架与所述底板41连接,所述玄武岩纤维防火布具有较好的不燃性、耐高温,是作为防火隔热的绝佳材料,材料的纤维与纤维之间留下一定的空隙,使风可以透过布料,在高层作业时将救援平台4的风阻降到最低,使机体10不易摇晃,提高高层救援的安全性。
3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式火灾救援设备的结构精简,可实现伸缩折叠以便控制整台设备的大小,便于运输和转移,可以满足狭小的救援空间需要,在狭小的空间中有足够的灵活性,横向伸缩杆和纵向伸缩杆可以调整救援平台的距离和高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救援时间。
34.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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