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自动提升、翻斗的理管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1668阅读:865来源:国知局
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自动提升、翻斗的理管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自动提升、翻斗的理管设备,属于纺织机械自动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目前都是通过人工手工上管码放,工作量大,劳动强度大,人员工作效率低,人员流失率高,理管机和周转车的加入减少了人工手工上管码放的步骤,减轻了工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但随着纺织机的种类的增多,不同型号的纺织机具有不同的高度,与之配套的型号的理管机的也具有不同高度,这样理管机上与周转车相配合的接口处的高度也会随着理管机高度的变化而变化,对于向一些接口比较高的理管机里装空筒时,就需要几个人工合力抬起周转车,使周转车的接口与理管机接口配合,然后再将周转车里的空筒倒入理管机内,这个过程不仅的增加了车间工人的劳动强度,也浪费了人力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自动提升、翻斗的理管设备:其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自动提升、翻斗的理管设备,包括提升机构、翻斗机构和周转车,

所述提升机构包括固定支撑架和滑板,所述翻斗机构包括推举杆和翻转板,所述推举杆一端连接翻转板,另一端连接滑板,所述周转车安装在翻转板上。

所述周转车的底部设置若干个万向轮。

所述翻转板的顶部边缘与固定支撑架的顶部铰链连接。

所述滑板设置有丝杆螺母,所述固定支撑架中设置有丝杆,所述丝杆连接电机,所述丝杆与丝杆螺母啮合连接。

所述翻转板和滑板均设置有支座,所述推举杆的端部插入对应的支座中,并通过一根贯穿过支座和推举杆的销轴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实用新型,周转车悬挂在提升机构上,提升机构能够周转车提升升高,满足不同高度的使用需求,周转车到达设定的高度后,周转车被翻斗机构翻转,周转车内的空筒能够完全被一次性倒出,同时周转车与悬挂机构是活动连接,便于车间使用时,更换周转车,周转车中的空筒倒入理管机,理管机将空筒整理排列整齐,供再次上机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周转车用于承装使用后的空筒,空筒在周转车中杂乱无章,通过提升机构将周转车提升不同高度,满足不同高度的机器,周转车再升高的过程中,自身发生翻转,周转车中的空筒被倒入理管机,空筒在理管机中被整理整齐,整个过程,操作简单合理,大大的减轻的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初始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升、翻斗后的状态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列表:1、提升机构; 2、翻斗机构; 3、周转车;4、固定支撑架;5、滑板;6、推举杆;7、销轴;8、支座;9、翻转板;10、万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初始状态结构示意图,结合附图可见,本细纱机集体落纱筒管自动提升、翻斗的理管设备,包括提升机构1、翻斗机构2和周转车3,提升机构1能够将周转车3提升高度,翻斗机构2能将周转车3翻斗,让其中的空筒自行滚落下来,周转车3能够从翻斗机构2上取下和装上。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升、翻斗后的状态结构示意图,结合附图可见,所述提升机构1包括固定支撑架4和滑板5,所述翻斗机构2包括推举杆6和翻转板9,所述推举杆6一端连接翻转板9,另一端连接滑板5,所述周转车3安装在翻转板9上。固定支撑架4起到支撑作用,让提升机构1能够竖直站立,当滑板5向上滑动时,周转车3向上移动,同时,推举杆6将推动翻转板9翻转,让周转车3升高到设定的高度后翻转,周转车3内的空筒全部倒出,操作简单,节省人力。

所述周转车3的底部设置若干个万向轮10。周转车3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更换,在周转车3收集空筒时,万向轮10在地面上任意方向滚动前进,周转车3能被轻松推行。

所述翻转板9的顶部边缘与固定支撑架4的顶部铰链连接。翻转板9围绕铰链翻转转动。

所述滑板5设置有丝杆螺母,所述固定支撑架4中设置有丝杆,所述丝杆连接电机,所述丝杆与丝杆螺母啮合连接。丝杆螺母被电机带动转动,丝杆通过丝杆螺母带动滑板5上下移动。

所述翻转板9和滑板5均设置有支座8,所述推举杆6的端部插入对应的支座8中,并通过一根贯穿过支座8和推举杆6的销轴7连接。推举杆6在移动过程中,推举杆6的两端与翻转板9和滑板5的连接角度发生变化,通过支座8和销轴7能实现任意变化推举杆6与翻转板9和滑板5之间的角度。

本实用新型方案所公开的技术手段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手段所公开的技术手段,还包括由以上技术特征任意组合所组成的技术方案。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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