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灯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07592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广告灯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宣传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置于广大城市人行道上的广告灯箱。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外的广告灯箱,特别是一种竖立在城市马路人行道上的广告灯箱占据了一定的空间体积。上述广告灯箱一旦竖立在城市马路的人行道上,其占据的土地及其上的空间只能作广告宣传之用。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今天,如何在既达到广告宣传的同时,又能最大地发挥土地的使用率,美化城市环境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既可用作广告宣传、又能用于储存城市马路废弃物的广告灯箱。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广告灯箱,它主要包括带有显示装置的外壳,外壳上至少开有一个通孔。本实用新型一般在其上部保存现有技术的广告宣传功能,在显示装置的底部与本实用新型的底部自然形成一个储存废弃物的空腔,并在其外壳上开了一个用于投掷或清除废弃物的通孔。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进一步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加以解决外壳上、通孔的周边为一凸台。本实用新型为增大储存废弃物的容量,可将外壳自显示装置以下部分的空腔向外拓放成一凸台,通孔可开在与原通孔相隔一定间距的凸台平面上。本实用新型的显示装置可显示文字和/或画面。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作广告宣传的同时,还能储存废弃物,美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土地的使用率、造福了子孙后代。
以下结合附图和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参照图2。本实用新型主要包括带有显示装置1的外壳2,外壳2上至少开有一个通孔3,外壳2上、通孔3的周边为一凸台4。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
图1。将本实用新型埋设在城市马路的地面,按现有技术启动本实用新型中的显示装置。当人们在马路上行走的时候,如身边有欲丢弃的废弃物,即可经本实用新型的通孔丢入显示装置的底部与本实用新型的底部自然形成的一个储存废弃物的空腔内。当空腔内的废弃物储存到一定数量时,由环卫工人从通孔清除废弃物,以备再用。这样,在进行广告宣传的同时,还能储存废弃物。如将显示装置的广告宣传显示为“维护生态平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让祖国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等公益性内容,则可进一步发挥本实用新型良好的社会效益。
实施例2参照图2。本实用新型可将外壳自显示装置以下部分的空腔向外拓放成一凸台以增加空腔储存废弃物的容量。其实施方式同
权利要求1.一种广告灯箱,它主要包括带有显示装置的外壳,其特征是外壳上至少开有一个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灯箱,其特征是外壳上、通孔的周边为一凸台。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宣传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置于广大城市人行道上的广告灯箱。它主要包括带有显示装置的外壳,其特征是外壳上至少开有一个通孔。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作广告宣传的同时,还能储存废弃物,美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土地的使用率、造福了子孙后代。
文档编号G09F13/04GK2798234SQ20052004229
公开日2006年7月19日 申请日期2005年6月8日 优先权日2005年6月8日
发明者吕冠华, 王涤平, 吴国强, 任航飞, 恽平元, 李祎隽, 黄亮 申请人:上海一本道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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