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9731阅读:6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讲解设备,具体为一种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属于电子技术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博物馆是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的场所,并对那些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物品进行分类,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的机构、建筑物、地点或者社会公共机构。博物馆是非营利的永久性机构,对公众开放,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以学习、教育、娱乐为目的。

博物馆内收藏许多物品,而大多数物品并不为人所知,故需要讲解装置;现有的讲解装置大多设有功率大的扬声器,使得声音很大,不仅造成一些噪音,而且还会影响到观察其他物品的人。除此之外,现有的讲解装置还出现浪费电能的情况,在有人没人的情况下都在持续播放,有些装置设有开关键,但使用者常常会忘记关闭,现设计一种可记录使用人面部信息的电子讲解装置,可对忘记关闭电源的人实施惩罚措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至少包括主体、耳机固定架、耳机、耳机座以及电源插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为一播放设备,且所述主体内还设有处理器、储存器以及播放器;所述主体中间设有显示器,下部设有电源开关键,上部设有扫描摄像头、右部设有耳机插孔,左部设有耳机固定架;所述耳机固定架与主体固定连接,且耳机固定架设有耳机,所述耳机与主体电连接;所述耳机座位于所述主体左下角;所述电源插头与所述主体电连接。

优选的,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设置于墙体内,且主体外表面与墙体在同一平面。

优选的,所述耳机以及所述耳机插孔均设有三个,且耳机与耳机插孔呈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没有设扬声器,设有耳机设备以及耳机插孔,可防止在博物馆内看电子讲解影响到别人;且设有扫描摄像头,可通过扫描摄像头对使用人进行面部扫描并保存,防止使用人使用后不关闭电源,造成浪费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原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示意图

图中:1、主体,2、耳机固定架,3、耳机,4、耳机座,5、电源插头,11、显示器,12、电源开关键,13、扫描摄像头,14、耳机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至少包括主体1、耳机固定架2、耳机3、耳机座4以及电源插头5;所述主体1为一播放设备,且所述主体1内还设有处理器、储存器以及播放器;所述主体1中间设有显示器11,下部设有电源开关键12,上部设有扫描摄像头13、右部设有耳机插孔14,左部设有耳机固定架2;所述耳机固定架2与主体1固定连接,且耳机固定架2设有耳机3,所述耳机3与主体1电连接;所述耳机座4位于所述主体1左下角;所述电源插头5与所述主体1电连接。

所述扫描摄像头13的外部指令输出端与处理器的外部指令输入端相连,所述处理器的外部指令输出端与扫描摄像头13的外部指令输入端连接,所述播放器的播放信号输出端与处理器的播放信号输入端相连,所述处理器的播放信号输出端与播放器的播放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处理器的音频信号输出端与耳机3的音频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显示器11的视屏显示输出端与处理器视屏显示输入端相连,所述处理器的视屏显示输出端与显示器11的视屏显示输入端连接,所述处理器的存储传输端与存储器的存储传输端相连。

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设置于墙体内,且主体1外表面与墙体在同一平面。

所述耳机2以及所述耳机插孔14均设有三个,且耳机2与耳机插孔14呈对称设置。

该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没有设扬声器,设有耳机2设备以及耳机插孔14,可防止在博物馆内看电子讲解影响到别人;且设有扫描摄像头13,扫描摄像头13将对使用人进行面部扫描,扫描的面部信息传递到处理器,处理器进行分析认证是否是完整的面部信息,合格后将面部信息记录到储存器,此时博物馆电子讲解装置才可使用,使用者可从储存器内调取文件进行播放,不合格将不能使用,再次进行面部扫描,记录使用者面部信息只是防止使用人使用后不关闭电源,造成浪费的现象,对忘记关闭电源的人实施惩罚措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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