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9967阅读:508来源:国知局
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模型装置,具体为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



背景技术:

规划馆城市规划馆作为城市整体形象和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了城市建设的沧桑巨变以及城市发展成果与总体趋向。它不仅为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政府规划决策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为国内外专家、城市投资、建设者提供学术报告、规划咨询的场所。也成为普通市民了解、参与、监督城市发展的最系统、直观、生动、快速的有效途径。

规划馆是文化,科技、理念的集约之地与城市内在精神的展示平台,更是城市公共生活的场所与重要舞台,因此设计中对城市文化精神与公共生活的深刻演绎远远超越了对建筑形式本身的关注,建筑也必须以它自身的精准的逻辑与建筑语言回应城市历史与文化背景的脉络结构,而非仅仅局限于新奇的手法与具象的形式之中。

与传统的展示形式不同,参与性与互动性已成为衡量城市规划展示馆的重要的现代性指标。灌输式、导向式的信息传达已被主动式、互动式的信息交流所取代。同时,封闭式、强制式的展示流程也不再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与环境相融合的景观型、生态型的展示空间成为新的发展趋向。因而从本质而言,公共性与开放性的积极姿态是现代城市规划展示馆设计的立意之本与形式之源,它是实现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综合性、智能化等展示特征的基本保障。因此,设计一种可供参观者参与互动的展示模型装置是必不可少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至少包括底座、模型展示台以及模型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为中空结构,且通过隔板将底座分为两个腔体,腔体为模型柜,所述模型柜为双开门式,且每个柜门上均设有把手,所述底座底部设有四个呈矩形分布的行走轮,所述模型展示台位于所述底座上。

优选的,所述行走轮为万向轮,且万向轮上设有固定装置。

优选的,所述模型展示台内设有一层永磁体,且所述模型展示台设计为中国象棋棋盘格式。

优选的,所述模型展示台下部中间位置设有一转轴,且模型展示台与转轴固定连接,所述底座顶部中间位置设有一轴承,所述模型展示台与底座通过转轴与轴承的配合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模型展示台设计为中国象棋棋盘格式,将模型放到模型展示台棋盘上,可便于参观者记忆、参与,且可供参观者对弈;将建筑规划模型与中国象棋结合,改变了传统的规划模型定位性,可打乱规划模型重新整合,提高参观者的主动性、参与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模型展示台旋转90°结构图;

图中:1、底座,2、模型展示台,3、模型柜,11、行走轮,31、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至少包括底座1、模型展示台2以及模型柜3,所述底座1为中空结构,且通过隔板将底座1分为两个腔体,腔体为模型柜3,可便于将模型放置进模型柜3内,且两个模型柜的设计,便于参观者之间通过模型进行象棋对弈,增加参观者的参与性,所述模型柜3为双开门式,且每个柜门上均设有把手31,所述底座1底部设有四个呈矩形分布的行走轮11,所述模型展示台2位于所述底座1上。

所述行走轮11为万向轮,且万向轮上设有固定装置,便于此装置的移动行走以及固定。

所述模型展示台2内设有一层永磁体,且所述模型展示台2设计为中国象棋棋盘格式,可将模型放置在模型展示2台上,永磁体的设置可使此装置在移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模型滑动现象。

所述模型展示台2下部中间位置设有一转轴,且模型展示台2与转轴固定连接,所述底座1顶部中间位置设有一轴承,所述模型展示台2与底座1通过转轴与轴承的配合连接,可便于模型展示台的旋转。

本实用新型一种规划馆创新性展示模型,模型展示台2设计为中国象棋棋盘格式,将模型放到模型展示台2棋盘上,可便于参观者记忆、参与,且可供参观者对弈;将建筑规划模型与中国象棋结合,改变了传统的规划模型定位性,可打乱规划模型重新整合,提高参观者的主动性、参与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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