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包括:
载体,以提供承载作用;
功能区,设于所述载体上,用于为广告受众提供使用功能;
广告发布区,设于所述载体上,用于发布广告信息;
其中,所述载体粘接于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上;
或者,所述载体通过螺钉、膨胀螺钉固定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上;
或者,所述载体通过合页设于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上,所述合页的一个页板与所述载体连接,另一个页板用于连接在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上;
或者,所述载体通过支撑件连接于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上,所述支撑件与所述载体连接的同时,还用于和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区和广告发布区相互独立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为竖直设置的托架或托板,所述功能区为镜子,所述广告发布区设于所述功能区的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区和广告发布区部分重叠或全部重叠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包括:
水平面,用于作为功能区或广告发布区;
连接面,用于和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壁板连接,以使所述水平面能够处于水平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为板件,所述板件具有第一表面、第二表面、多个侧面;
所述载体水平设置时,所述水平面为所述第一表面,多个所述侧面中的一个或多个为所述连接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板件为三角板或多边形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的第二表面上设有挂钩、吊环和/或袋体。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公共厕所便溺间的广告位,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的厚度大于等于0.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