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9832阅读:312来源:国知局
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学习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



背景技术:

掌握音乐简谱是学习音乐的基石,随着人们业余生活的不断丰富与发展,音乐作为一种高雅的艺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每年,都有很多家长将孩子送入音乐学校进行培训,以提高孩子的综合能力。

针对音乐简谱而言,音乐简谱学习机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撞击、偶然的摔落等等,经常造成音乐简谱学习机的屏幕出现刮伤的情况,影响了学习机的使用寿命,使得家庭支出加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包括置物本体,所述置物本体为扁平的长方体结构,置物本体的侧边设有置物槽,所述置物槽为长方体结构,置物槽的两侧均设有导向槽,所述导向槽的横截面呈圆形,导向槽位于置物本体上与置物槽相同的一侧,置物槽的内壁两侧靠近敞口的位置均设有半球凹槽,置物本体的一侧设有侧盖,所述侧盖为长方体结构,侧盖靠近置物本体的侧边固定安装有机壳,所述机壳为扁平的长方体结构,机壳的大端面嵌装有学习机主体,机壳的两侧均设有圆柱凹槽,所述圆柱凹槽的内部安装有限位装置,所述限位装置包括弹簧和钢球,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在圆柱凹槽内部的底部,弹簧的另一端与钢球固定连接,机壳的两侧均设有导柱,所述导柱位于侧盖上与机壳相同的一侧,机壳插在置物槽的内部,导柱位于导向槽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圆柱凹槽的直径、钢球的直径、半球凹槽的直径均相同。

优选的,所述导柱的直径与导向槽的直径相同。

优选的,所述机壳长宽高等于置物槽的长宽高。

优选的,所述侧盖上远离置物本体的侧边设有电源接口和数据接口,且数据接口采用USB接口,侧盖上与电源接口相邻的一侧设有条形的喇叭区。

优选的,所述导柱的长度与导向槽的深度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在导柱的支撑下,可提高整体的强度,当完成学习后,挤压侧盖,这时可将钢球挤出半球凹槽,从而顺利将机壳和学习机主体置于置物槽的内部,有效的避免了学习机主体的屏幕遭到划伤、撞击等影响,从而提高了学习机主体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学习机主体、2机壳、3数据接口、4电源接口、5侧盖、6导柱、7半球凹槽、8限位装置、81弹簧、82钢球、83圆柱凹槽、9导向槽、10置物槽、11置物本体、12喇叭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音乐简谱发音学习机,包括置物本体11,置物本体11为扁平的长方体结构,置物本体11的侧边设有置物槽10,置物槽10为长方体结构,置物槽10的两侧均设有导向槽9,导向槽9的横截面呈圆形,导向槽9位于置物本体11上与置物槽10相同的一侧,置物槽10的内壁两侧靠近敞口的位置均设有半球凹槽7,置物本体11的一侧设有侧盖5,侧盖5为长方体结构,侧盖5靠近置物本体11的侧边固定安装有机壳2,机壳2为扁平的长方体结构,机壳2的大端面嵌装有学习机主体1,机壳2的两侧均设有圆柱凹槽83,圆柱凹槽83的内部安装有限位装置8,限位装置8包括弹簧81和钢球82,弹簧81的一端固定在圆柱凹槽83内部的底部,弹簧81的另一端与钢球82固定连接,机壳2的两侧均设有导柱6,导柱6位于侧盖5上与机壳2相同的一侧,机壳2插在置物槽10的内部,导柱6位于导向槽9的内部,圆柱凹槽83的直径、钢球82的直径、半球凹槽7的直径均相同,导柱6的直径与导向槽9的直径相同,机壳2长宽高等于置物槽10的长宽高,侧盖5上远离置物本体11的侧边设有电源接口4和数据接口3,且数据接口3采用USB接口,侧盖5上与电源接口4相邻的一侧设有条形的喇叭区12,导柱6的长度与导向槽9的深度相同。

使用时,手拿侧盖5,将机壳2和学习机主体1从置物槽10抽出,同时,导柱6在导向槽9的内部滑动,当滑动到一定位置时,钢球82在弹簧81的弹力下卡入半球凹槽7的内部,这时,通过操控学习机主体1,即可实现对音乐简谱进行发音练习,在导柱6的支撑下,可提高整体的强度,当完成学习后,挤压侧盖5,这时可将钢球82挤出半球凹槽7,从而顺利将机壳2和学习机主体1置于置物槽10的内部,有效的避免了学习机主体1的屏幕遭到划伤、撞击等影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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