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会计用点钞液存放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59229发布日期:2018-10-13 00:21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会计用点钞液存放盒,属于会计用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点钞液是由水、双氧水、酒精和氯化钠调配而成,在财会人员点钞或整理账册时用于沾湿手指,加快点钞或清点账册的速度并保证准确性。同时,点钞液还具有杀菌、消毒的作用,对皮肤无腐蚀,配方简单,费用低廉,是财会人员必备用品。

目前,财会人员都是将点钞液加入一个铺放了吸水海绵层的盒内使用。每次需要使用时,都得临时向盒内加入点钞液。而且,点钞液加入量无法控制,添加太少时,起不到沾湿手指的作用并很快蒸发,还得继续加入;添加太多时,手指润湿太过,甚至溢出盒外。这些都无形中给繁忙的财会人员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造成不便,而且现有的滚珠式存放盒在液位较低时不方便沾取。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会计用点钞液存放盒。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会计用点钞液存放盒,它包含壳体、存液仓、球体、棉体、安装块、安装架、复位弹簧、加液管、T形滑块、滚珠;所述壳体的内下端设置有存液仓,所述壳体的中部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两侧壁上设置有T形滑槽,所述T形滑槽内部设置有T形滑块,所述T形滑块的外侧壁上安装有滚珠,所述滚珠与T形滑槽的内侧壁相配合,所述安装块的中部设置有球形槽孔,所述球形槽孔的内部安装有球体,所述球体的外表面设置有棉体,所述球形槽孔的上端、下端均设置有开口,所述壳体的内部穿接有加液管,所述加液管与存液仓连通,所述壳体的上端的两侧均安装有安装架,所述安装架的底部安装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底部与安装块的上端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壳体的底部安装有防滑块。

作为优选,所述壳体的内部设置有存储仓,所述存储仓的前端安装有仓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沾取,且不易蒸发,使用方便,操作简便,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壳体与T形滑块的连接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存液仓;3-球体;4-棉体;5-安装块;6-安装架; 7-复位弹簧;8-加液管;9-T形滑块;10-滚珠。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壳体1、存液仓2、球体3、棉体4、安装块5、安装架6、复位弹簧7、加液管8、 T形滑块9、滚珠10;所述壳体1的内下端设置有存液仓2,所述壳体1 的中部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两侧壁上设置有T形滑槽,所述T 形滑槽内部设置有T形滑块9,所述T形滑块9的外侧壁上安装有滚珠 10,所述滚珠10与T形滑槽的内侧壁相配合,所述安装块5的中部设置有球形槽孔,所述球形槽孔的内部安装有球体3,所述球体3的外表面设置有棉体4,所述球形槽孔的上端、下端均设置有开口,所述壳体1的内部穿接有加液管8,所述加液管8与存液仓2连通,所述壳体1的上端的两侧均安装有安装架6,所述安装架6的底部安装有复位弹簧7,所述复位弹簧7的底部与安装块5的上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1的底部安装有防滑块。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1的内部设置有存储仓,所述存储仓的前端安装有仓门。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加液管8实现加入液体,且通过加液管8能查看液位,棉体实现液体的沾取,通过手转动球体3实现液体的沾取,同时在使用时,当液体过低时,通过按压球体3再沾取液体然后转动球体3即可,当松开时,通过复位弹簧7实现复位,在使用时低液位也能使用,且采用球形转动式其散发慢,而且效率高,当长时间不使用时,将壳体1的盖子盖上,能延长使用寿命,使用方便,操作简便。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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