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77182发布日期:2019-04-03 00:29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文件储存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



背景技术:

广义的“文件”指公文书信或指有关政策、理论等方面的文章。文件的范畴很广泛,电脑上运行的如杀毒、游戏等软件或程序都可以叫文件。狭义的“文件”一般特指文书,或者叫做公文。文件是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产生的记录。狭义的"文件"并不能等同于”档案“,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保存价值以及是否具备原始记录的性质。如果两者都具备,则可以称之为”档案“,否则只能算作文件。虽然两者有很大的交集,但绝不能等同,文件袋是指用于对自己的私人物品或身份文件保管等、资料袋、白卷宗,款式分为扣式和文件套式,用于对于自己的私人物品或身份文件保管等。

现有技术中文件一般储存在文件袋内部,孔文件袋属于文件袋的一种,但传统的孔文件袋在储存文件时,无法对内部的文件进行保护,封口处的缝隙常会进入一些蚊虫或空气,对内部的文件造成腐蚀,综上所述,现急需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来解决上述出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传统的孔文件袋在储存文件时,无法对内部的文件进行保护,封口处的缝隙常会进入一些蚊虫或空气,对内部的文件造成腐蚀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包括装置主体和防护机构,所述装置主体包括固定件、孔文件袋本体、封口条和连接钮,所述固定件设置在孔文件袋本体左端,所述封口条铰接在孔文件袋本体右端,且所述封口条通过连接钮可拆卸式安装于孔文件袋本体上,所述固定件上开设有圆孔,所述防护机构设置在封口条和孔文件袋本体之间,所述防护机构包括安装架、防护组件和双面胶,所述安装架通过双面胶粘接在封口条和孔文件袋本体内端面,所述防护组件安装于安装架内部,所述防护组件包括粘蝇网、吸尘棉和吸湿棉,所述粘蝇网设置在吸尘棉右端面,所述吸湿棉设置在吸尘棉左端面。

进一步地,所述圆孔设有若干个,若干个所述圆孔等距开设于固定件上。

进一步地,所述孔文件袋本体内部填充有防震海绵。

进一步地,所述孔文件袋本体内部设置有分层页。

进一步地,所述孔文件袋本体外侧包裹有防灰隔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安装架、粘蝇网、吸尘棉、吸湿棉和双面胶,该设计增加了孔文件袋的防护功能,防止文件被空气和蚊虫腐蚀,增加了文件保存的完整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防护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防护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固定件;2.孔文件袋本体;3.封口条;4.防护机构;5.连接钮;41.安装架;42.防护组件;43.双面胶;421.粘蝇网;422.吸尘棉;423.吸湿棉:a.圆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孔文件袋,包括装置主体和防护机构4,装置主体包括固定件1、孔文件袋本体2、封口条3和连接钮5,固定件1设置在孔文件袋本体2左端,封口条3铰接在孔文件袋本体2右端,且封口条3通过连接钮5可拆卸式安装于孔文件袋本体2上,固定件1上开设有圆孔a。

防护机构4设置在封口条3和孔文件袋本体2之间,防护机构4包括安装架41、防护组件42和双面胶43,安装架41通过双面胶43粘接在封口条3和孔文件袋本体2内端面,防护组件42安装于安装架41内部,防护组件42包括粘蝇网421、吸尘棉422和吸湿棉423,粘蝇网421设置在吸尘棉422右端面,吸湿棉423设置在吸尘棉422左端面,该设计增加了孔文件袋的防护功能,防止文件被空气和蚊虫腐蚀,增加了文件保存的完整度。

圆孔a设有若干个,若干个圆孔a等距开设于固定件1上,孔文件袋本体2内部填充有防震海绵,孔文件袋本体2内部设置有分层页,孔文件袋本体2外侧包裹有防灰隔膜。

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通过连接钮5打开封口条3,将文件放置于孔文件袋内部,圆孔a和固定件1便于使用人员的取用,双面胶43将安装架41粘接于封口条3与孔文件袋本体2内端面,粘蝇网421阻止蚊虫的进入,吸尘棉422对空气中的灰尘进行吸收,吸湿棉423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从而解决了传统的孔文件袋在储存文件时,无法对内部的文件进行保护,封口处的缝隙常会进入一些蚊虫或空气,对内部的文件造成腐蚀的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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