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条结构和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34562发布日期:2022-08-06 02:48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灯条结构和灯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灯条结构和灯具。


背景技术:

2.灯条结构为发光装置。现有技术中的灯条结构主要设于大厦的玻璃幕墙上以用作广告屏,则灯条结构由于相对恶劣的环境容易发生故障。然而,目前的灯条结构在检修时较为复杂,不便于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如何便于灯条结构检修的问题,提供一种灯条结构和灯具。
4.一种灯条结构,所述灯条结构包括:
5.壳体,所述壳体上开设有安装槽;
6.显示组件,所述显示组件设于所述安装槽内,所述显示组件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二连接部分别用于和与所述灯条结构相邻的灯条结构电性连接,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二连接部至少其中之一能够和与所述灯条结构相邻的灯条结构可拆卸连接。
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部及所述第二连接部其中之一为航插公头,另外一个为航插母头。
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条结构包括至少两个所述显示组件,至少两个所述显示组件依次地设于所述安装槽内,相邻的两个显示组件设有相互配合的所述第一连接部及所述第二连接部。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显示组件包括支撑体及设于所述支撑体上的灯珠,所述第一连接部设于所述支撑体上用于与所述灯珠电性连接,所述第二连接部设于所述支撑体上用于与所述灯珠电性连接,所述灯珠的至少部分结构位于所述安装槽外。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显示组件还包括设于所述支撑体上的保护体,所述保护体围设于所述灯珠周缘,所述保护体的高度不小于所述灯珠高度的一半。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显示组件还包括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用于和与所述灯条结构相邻的灯条结构可拆卸地电性连接。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槽的槽壁上设有第一卡接部,所述显示组件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接部配合的第二卡接部,所述安装槽的槽壁上设有可相对所述安装槽槽壁运动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能够接触所述显示组件,所述固定件用于使所述第一卡接部与所述第二卡接部保持卡接,以使所述显示组件与所述安装槽的槽壁保持相对固定。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槽的第一侧壁上设有所述第一连接部,所述安装槽中与所述第一侧壁相对的第二侧壁上开设有配合孔,所述固定件可动地穿设于所述配合孔内,所述固定件的部分结构位于所述安装槽内以抵接所述显示组件。
14.一种灯具,所述灯具包括:
15.安装结构;
16.如上述各实施例中任意一项实施例所述的灯条结构,所述灯条结构设于所述安装结构上。
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具包括多个所述灯条结构,多个所述灯条结构设于所述安装结构上,相邻两个所述灯条结构通过相互配合的所述第一连接部及所述第二连接部连接。
18.上述灯条结构,由于显示组件通过第一连接部和/或第二连接部能够和与灯条结构相邻的另一灯条结构可拆卸的电性连接。如此设置,当显示组件上发生故障时,能够将显示组件拆卸下,从而一方面能够对显示组件的故障进行检查;另一方面,还能够快速更换新显示组件。进一步地,由于显示组件通过第一连接部和/或第二连接部能够与相邻的灯条结构可拆卸连接,如此,能够便于装配相邻的两个灯条结构。
附图说明
19.图1为一实施例所提供的灯具的示意图;
20.图2为图1所示灯具中显示组件的轴侧示意图;
21.图3为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22.图4为图1所示灯具中灯条结构的侧视图;
23.图5为图4所示灯条结构中壳体的轴侧示意图。
24.附图标记:10、灯具;100、灯条结构;110、壳体;1110、安装槽;1111、配合孔;1112、第一侧壁;1112a、第一卡接部;1113、第二侧壁;120、显示组件;121、支撑体;121a、第二卡接部;122、灯珠;123、保护体;124、第一连接部;125、第二连接部;130、固定件;200、安装结构;20、墙体;21、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0.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31.参阅图1,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灯具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了的灯具10,包括安装结构200和灯条结构100。灯条结构100设于安装结构200上。为了便于说明,以下以灯条结构100安装于墙体20上为例进行说明。结合图1,可以理解的是,墙体20上开设有安装孔21。安装结构200设于安装孔21的孔壁上。灯条结构100穿设于安装孔21内,且灯条结构100通过安装结构200与安装孔21的孔壁保持相对固定。或者,安装结构200一端与墙体20连接;安装结构200的另一端与灯条结构100连接。如此,通过安装结构200能够使灯条结构100与墙体20保持相对固定。也就是说,安装结构200用于使灯条结构100保持于预设位置。
32.在一个实施例中,灯具10包括多个灯条结构100。多个灯条结构100均设于安装结构200上,多个灯条结构100通过安装结构200保持于预设位置。可以理解的是,可以设置多个灯条结构100首尾连接;或者设置多个灯条结构100并排地设于安装结构200上。当然,还可以根据实际显示需求设置多个灯条结构100具有其他的分布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33.请参阅图1,在一个实施例中,灯条结构100包括壳体110以及显示组件120。壳体110上开设有安装槽1110。显示组件120设于安装槽1110内,显示组件120包括第一连接部124和第二连接部125。第一连接部124与第二连接部125分别用于使灯条结构100和与之相邻的灯条结构100电性连接。第一连接部124与第二连接部125至少其中之一能够和与灯条结构100相邻的灯条结构100可拆卸连接。可以理解的是,结合上述实施例,灯具10可以包括多个灯条结构100,则相邻的两个灯条结构100能够通过相互配合的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彼此电性连接。
34.上述灯条结构100,由于显示组件120通过第一连接部124和/或第二连接部125能够和与灯条结构100相邻的另一灯条结构100可拆卸的电性连接。如此设置,当显示组件120上发生故障时,能够将显示组件120自灯具上拆卸下,从而一方面能够对显示组件120的故障进行检查;另一方面,还能够快速更换新显示组件120。
35.进一步地,由于显示组件120通过第一连接部124和/或第二连接部125能够与相邻
的灯条结构100可拆卸连接,如此能够便于装配相邻的两个灯条结构100。具体而言,由于灯具10常用作大厦的广告屏,故灯具10的安装问题也是灯具10实际应用中的难题之一。相对于现有技术中将灯具10整体装配完成再安装于大厦的幕墙上,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能够使相邻的两个灯条结构100能够可拆卸的电性连接。如此,能够将安装结构200及各个灯条结构100分步骤地安装与大厦的墙体20上,从而更便于安装。可以理解的是,将灯具10整体装配完成再安装于大厦的墙体20上,则灯具10的安装过程将受到灯具10整体外形结构的影响,更不利于灯具10的安装。
36.关于上述第一连接部124与第二连接部125至少其中之一能够和与灯条结构100相邻的灯条结构100可拆卸连接。可以理解的是,对于单个灯条结构100,其能够通过第一连接部124和与之相邻设置的灯条结构100可拆卸连接,并通过第二连接部125和与之相邻设置的另一灯条结构100非可拆卸连接。反之,对于单个灯条结构100,其也能够通过第一连接部124和与之相邻设置的灯条结构100非可拆卸连接,并通过第二连接部125和与之相邻设置的另一灯条结构100可拆卸连接。可根据实际需求而设置,在此不进行限定。应当理解的是,灯条结构100还能同时通过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和与之相邻的灯条结构100可拆卸连接。
37.应当理解的是,第一连接部124和/或第二连接部125也不仅能够用于连接相邻的两个灯条结构100,第一连接部124和/或第二连接部125还能够用于将灯条结构100与灯座(图未示,下同)或传输组件(图未示,下同)等其他用于传递电信号的电子元器件可拆卸地电性连接。
38.更进一步地,显示组件120设于安装槽1110内,且显示组件120包括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即,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也均设于安装槽1110内。结合上述可知,相邻的两个灯条结构100通过第一连接部124或第二连接部125电性连接。则通过使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设于安装槽1110内,结合安装槽1110的容纳作用,能够避免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受外界环境影响而导致接触不良甚至触电等问题。同样,也能够避免外界环境中诸如风吹、阳光直射等原因而导致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的相关线材等部件寿命降低。换言之,能够通过壳体110保护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同时,将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设于安装槽1110内,还能够使灯条结构100的外形更加美观。
39.请参阅图2至图4,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其中之一为航插公头,另外一个为航插母头。在本实施例中,可以理解的是,与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灯条结构100相邻的灯条结构100上可以设有与上述航插公头配合的航插母头。同理,与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灯条结构100相邻的另一灯条结构100上也可以设有与上述航插母头配合的航插公头。如此,相邻的灯条结构100能够可拆卸的电性连接。
40.可以理解的是,为了便于设计加工等工序,可以设置上述航插公头和航插母头能够相互配合,以便于设使任一相邻的灯条结构100均能够相互插接配合。在某些实施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求使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均为航插公头;或者使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均为航插母头。
41.在一个实施例中,灯条结构100包括至少两个显示组件120。至少两个显示组件120依次地设于安装槽1110内。相邻的两个显示组件120设有相互配合的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
连接部125。即,相邻两个显示组件120通过相互配合的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可拆卸地连接。为了便于说明,以下以灯条结构100包括两个显示组件120为例进行说明,两个显示组件120中其中一个显示组件120上设有第一连接部124;另一个显示组件120上设有与前述第一连接部124可拆卸配合的第二连接部125。当灯条结构100包括多个显示组件120时,多个显示组件120能够通过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依次首尾连接。
42.如此设置,能够将任意显示组件120自壳体110上拆下,便于对发生故障的显示组件120进行检修。同时,如此设置也能够进一步地便于将安装结构200、壳体110、及各个显示组件120分步骤的装设于墙体20上,便于灯具10的安装。
43.请参阅图4及图5,在一个实施例中,显示组件120包括支撑体121及设于支撑体121上的灯珠122。第一连接部124设于支撑体121上用于与灯珠122电性连接;第二连接部125设于支撑体121上用于与灯珠122电性连接。灯珠122的至少部分结构位于安装槽1110外。如此,通过第一连接部124与第二连接部125能够将电信号在多个灯条结构100中传递。结合上述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相邻的两个显示组件120的支撑体121设有相互配合的第一连接部124及第二连接部125。
44.请继续参阅图4及图5,在一个实施例中,显示组件120还包括设于支撑体121上的保护体123。保护体123围设于灯珠122周缘,保护体123的高度不小于灯珠122高度的一半。可以理解的是,上述高度的方向参见图4中x轴的方向。通过设置围设与灯珠122周缘的保护体123,一方面能够保证灯珠122免受各种飞溅物,掉落物的撞击;另一方面,还具有防眩光的作用。
45.眩光(dazzle)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视野内产生人眼无法适应之光亮感觉,可能引起厌恶、不舒服甚或丧失明视度。在视野中某一局部地方出现过高的亮度或前后发生过大的亮度变化。眩光是引起视觉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关于上述防眩光,由于灯具10设于大厦的玻璃目前上,故为了使灯具10具有较好的显示效果,通常设置灯珠122的亮度较高,容易导致眩光。而,通过使保护体123的高度不小于灯珠122高度的一半,能够一定程度上避免灯珠122直接照射人眼,避免眩光。
46.应当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灯条结构100安装于对防眩光要求不高的场所,或者基于其他原因,也可以设置保护体123的高度小于灯珠122高度的一半。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施例中,保护体123仍能够用于保护灯珠122。
47.在一个实施例中,保护体123的高度与灯珠122的高度相等。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合理调整保护体123的高度以使灯具10可观看视角与灯具10防眩光之间达到良性平衡。
48.在一个实施例中,显示组件120还包括第三连接部。第三连接部用于和与灯条结构100相邻的灯条结构100可拆卸地电性连接。具体而言,第一连接部124和第二连接部125可以分别设于显示组件120的两端,即第一连接组件及第二连接组件分别设于支撑体121的两端。第三连接部设于支撑体121上,且第三连接部位于第一连接部124与第二连接部125之间的位置。对于某些位置特殊,或结构复杂的灯具10,通过设置第三连接部以与灯条结构100连接,能够实现多个不同灯条结构100之间的电信号传递。
49.请再次参阅图4,在一个实施例中,安装槽1110的槽壁上设有第一卡接部1112a。显示组件120上设有与第一卡接部1112a配合的第二卡接部121a。安装槽1110的槽壁上设有可
相对安装槽1110槽壁运动的固定件130。固定件130能够接触显示组件120,固定件130用于使第一卡接部1112a与第二卡接部121a保持卡接,以使显示组件120与安装槽1110的槽壁保持相对固定。
50.上述灯条结构100,通过固定件130配合第一卡接部1112a能够使显示组件120与壳体110保持相对固定。并且,由于固定件130活动地设于安装槽1110上,则通过使固定件130与显示组件120脱离接触,即可排除固定件130对显示组件120的连接支撑作用。可以理解的是,脱离固定件130的第一卡接部1112a的连接支撑效果不如固定件130配合第一卡接部1112a的连接支撑效果。换言之,通过使固定件130与显示组件120脱离接触能够便于使显示组件120与壳体110脱离连接,以便于将显示组件120自壳体110上拆卸下。如此,能够进一步便于对灯具10进行检修。
51.请继续参阅图4,在一个实施例中,安装槽1110的第一侧壁1112上设有上述第一卡接部1112a。安装槽1110中与第一侧壁1112相对的第二侧壁1113上开设有配合孔1111。固定件130可动地穿设于配合孔1111内,固定件130的部分结构位于安装槽1110内以抵接显示组件120。
52.进一步地,配合孔1111的孔壁上可以设置内螺纹(图未示,下同)。固定件130上设有与上述内螺纹配合的外螺纹(图未示,下同)。如此,通过固定件130与配合孔1111的孔壁之间的螺纹配合,能够使不同尺寸的显示组件120均能够与壳体110保持相对固定。
53.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5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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