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码规范化防伪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38006阅读:4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商码规范化防伪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商品防伪包装及其识别系统。
在商品流通与销售过程中,在包装上运用印刷技术防伪,并规范商业活动已经由来已久。已有数项专利申请如CN1065624A,CN1058856A,CN1039672,88100699提出过防伪标签及制作方法。现代技术(包括精细印刷技术、激光影像技术、荧光影像技术)为印制特色商标以及各种标记提供了广泛而富于创意的途径。国内不少研究单位这些年来在激光与荧光防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果。以国家技术监督局为牵头单位防伪行业协会已在筹建中。
复杂与精细的图象虽然在防止仿冒方面有相当作用,然而它并不能根治仿冒。因为复杂的图象制作技术既可以被正当经营者利用,也有可能被造假经营者利用。另一方面,复杂的图象制作不但增加了商品的附加费用,而且还增加了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操作麻烦与心理负担。虽然经过包括生产企业、消费者、政府有关部门与新闻舆论界的广泛与持久的努力,但假冒伪劣商品仍在全球范围内给消费者与合法经营者,尤其是名牌生产企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防伪技术急待有所进步与突破。
基于现代已广泛使用的通讯、计算机等技术,我们提出一种用于商品包装称之为商码系统的规范性防伪技术。
商码系统包括商码及应用系统。商码是一种设于商品包装盒或附于商品主体的一组数字或者字母编码。商码主体由明码(1)与暗码(2)两大部分组成,通常情况下以所用商品的序号作为明码,它在同一企业同一种商品中不应当有重复。暗码是由生产企业确定的一组随机或者符合某种不公开规律特定的数字或其它符号的组合,该数字印刷或书写在商品包装或其特定随商品流通的附件上,并将暗码及与之相配合的明码作为技术档案通过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它形式存档。暗码用纸或其它物件覆盖。不揭开则不能检视,即可用于商品包装出厂。暗码按保密等级、用途范围不同分为公告段(3),查询段(4)与校验段(5)等几部分。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在适当地点与时间将暗码的公告段通过媒介加以公告,以便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可以方便地查对。一般来说为了公告方便,应当有相当数量商品的暗码应有相同的公告段。暗码查询段由生产企业根据存档商码略去校验段后提供至商品销售地指定单位,以便消费者通过市内电话或其它短程通讯方式加以查询。查询段亦可根据需要分成不同密级的几个小部分供不同情况使用。校验段由生产企业保留可用于商品真伪的进一步查验。商码的辅助部分包括有关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以便消费者查询、检验。
商码的应用系统是一个借助于公用通讯系统进行信息传输的计算机查询网络系统。暗码查询段应当在主要大中城市能够实现市内电话等查询。计算机将消费者从公用通讯网上传来的信号与在磁盘、光盘或其它介质中存储的信息加以比较、处理存档后,并将比较结果用“是”、“否”以及“已售出”的形式回答消费者,以确定商品的真伪。密码查询段的信号一般可以在加密后通过电信系统传输分配,进入各地计算机查询服务系统。而校验段一般不进入公用数据传输系统,由生产企业妥加保密与应用。计算机查询系统应将查询情况作出记录,供信息处理与查对用。
现代信息技术已使世界变成“地球村”。如果将现行基于印刷技术的商标系统,加进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现代通讯、计算机等技术的商码系统,形成商标-商码复合系统,现代社会将有能力从根本上消除伪冒商品的侵扰。这就如同150多年前基于印刷技术邮票的发明,成功地消除了当时邮政收费问题所面临一些困扰那样。


图1为商码示意图。
图2为激光视盘的商码化包装示意图。
我们以激光音像盘片防伪包装为例说明商码系统的应用。包装盒主要由盒体(6)与封装口搭块(7)组成。商码设计在封装口搭块及与之相近的包装盒合体上。封装口搭块(7)被点切线(8)分成两部分,其中外缘部分是封装粘贴部分(9),封装时与盒身粘牢,其内缘(10)为暗码启封覆盖。盒体上被启封覆盖所盖覆的区域(11)为暗码区,当包装盒中装入音像盘片时,在暗码区上印上暗码(3)、(4)与(5),在不被封装口搭块覆盖的适当区位印上明码,并在明码与暗码记录存档后封口。
销售时暗码公告段可以通过公告公开,当消费者打开包装盒的启封口之后,可以先查对暗码公告段。如果公告段虽然无误,但仍然存在疑问,可用电话查询暗码查询段(一般可以通过市内电话),进一步则可运用长话直接查询生产企业的包括校验段在内的商码全部。
一个典型的查询过程如下消费者先接通生产企业的查询电话号码,可听到计算机的应答,“这是××公司的商码校验系统,请通过电话号码盘键入明码”。消费者键入明码后,如果有伪,即所键入明码在计算机存档中即不存在,计算机的应答系统应将所键入码顺序读一篇、以供校对,并提示“请再键入明码”,如果仍不对,则应答系统提示“尊敬的顾客,您所购的物件不是本公司产品,请慎重选择”。如果明码无误,应答系统则提示“请键入暗码”。如果与存档相符,应回答“谢谢选购××公司产品,再见”。或者应答“该件产品已售出,请细心选购。”如果不对,应答系统则提示“暗码有误,请慎重选购”。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规范化防伪技术,其特征在于商品的包装或附件中设有由数字或者其它字符组成的、可以通过公用通讯系统进行查询的明码与暗码。
(2)根据权利要求(1),一个生产企业的每件完整商品一般不重复地对应一个明码。
(3)根据权利要求(1),暗码用纸或其它物件覆盖。当覆盖不可恢复原状地被揭开后,即能检视暗码。
(4)根据权利要求(1),暗码根据用法差异可分为公告段查询段与校验段。暗码的各段分别根据随机规律或其它某种非公开规律产生。
(5)根据权利要求(1),商品的明码与暗码由生产企业或者其指定单位在专用计算机系统中留底存档。当消费者通过通讯系统进行查询时,计算机将消费者传来的明码与暗码与其存档中的信息比较,存档并按“真”、“伪”、“已售出”等模式答复消费者。
全文摘要
一种包括有明码与暗码的商品包装技术,使得商品的真伪性可以通过公用通讯系统与计算机技术进行查询。
文档编号G09F3/10GK1130781SQ95100958
公开日1996年9月11日 申请日期1995年3月9日 优先权日1995年3月9日
发明者刘本林, 王琼, 蒋小蓉, 陈湘, 郑听森, 冯伟, 谭锐, 王丽蓉, 周军红, 朱祥庆 申请人:刘本林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