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磁吸拼装饰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03274发布日期:2019-12-24 20:29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磁吸拼装饰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饰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磁吸拼装饰品。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三角椎体、正方体、长方体以及球体等多边型饰品的生产大多是卡扣结构卡接或者通过螺丝进行组装和安装,在卡扣卡接或者螺纹螺接,都会影响饰品的美观性,卡扣卡接或者螺纹螺接不仅仅生产复杂,而且工序多,不但生产效率低,而且所需要的劳动力大,所需要的人工劳动成本增高。

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组装方便、结构简单且多变的新型磁吸饰品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磁吸拼装饰品,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磁吸拼装饰品,包括拼接成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的四个等边三角形板,每个所述等边三角形板上均设有等边三角框式包边,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的每条边上均左右对称设有开口槽以及插接凸起,相邻两个所述等边三角形板上等边三角框式包边的对接处,一个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上的插接凸起与另一个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上的开口槽吻合插接,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的内侧且位于等边三角形板的周边设有磁铁,相邻两个所述等边三角形板对接处的磁铁呈异性吸附。

此项设置通过四个等边三角形板上插接凸起与开口槽吻合插接,对构成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的各个支点进行支撑,通过磁铁设置方位进行吸附,组成稳定的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结构简单,组装方便。

优选的,所述开口槽为直角三角立体凹面槽,所述插接凸起为与直角三角形槽相配合插接的直角三角立体凸起。

此项设置通过相邻两个等边三角形板上的插接凸起与开口槽进行插接,对构成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的各个支点进行支撑,增加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的立体成型效果。

优选的,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每条边的内侧均左右对称设有两个磁铁,所述磁铁为镶嵌于等边三角形板上的圆形磁块。

优选的,所述等边三角形板上远离磁铁的一面设有花纹。

此项设置利用花纹来对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的外表面进行装饰,增加三角等边椎体饰品的美感。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新型磁吸拼装饰品,三角等边椎体饰品是通过四个等边三角形板上的分为南极和北极的磁铁设置方位进行吸附而成,该设计结构每个部面都可以任意结合吸附,设计合理,同样的原理可用于长方形、圆形、正方形等立体图形,在周边支点设置磁铁及相吻合插接的插接凸起以及开口槽,组装方便、结构简单且多变,可做组合拼装,不用螺丝生产,生产效率高,而且能够节约人工劳动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三角等边椎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等边三角形板;2、等边三角框式包边;3、开口槽;4、插接凸起;5、磁铁;6、三角等边椎体饰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新型磁吸拼装饰品,包括拼接成三角等边椎体饰品6的四个等边三角形板1,每个所述等边三角形板1上均设有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的每条边上均左右对称设有开口槽3以及插接凸起4,相邻两个所述等边三角形板1上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的对接处,一个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上的插接凸起4与另一个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上的开口槽3吻合插接,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的内侧且位于等边三角形板1的周边设有磁铁5,相邻两个所述等边三角形板1对接处的磁铁5呈异性吸附。

具体的,所述开口槽3为直角三角立体凹面槽,所述插接凸起4为与直角三角形槽相配合插接的直角三角立体凸起。

具体的,所述等边三角框式包边2每条边的内侧均左右对称设有两个磁铁5,所述磁铁5为镶嵌于等边三角形板1上的圆形磁块。

具体的,所述等边三角形板1上远离磁铁5的一面设有花纹。

该新型磁吸饰品,三角等边椎体饰品6是通过四个等边三角形板1上的分为南极和北极的磁铁5设置方位进行吸附而成,该设计结构每个部面都可以任意结合吸附,设计合理,同样的原理可用于长方形、圆形、正方形等立体图形,在周边支点设置磁铁5及相吻合插接的插接凸起4以及开口槽3,组装方便、结构简单且多变,可做组合拼装,不用螺丝生产,生产效率高,而且能够节约人工劳动成本。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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