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26933阅读:493来源:国知局
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包括口琴本体、密封盖、打火机、口琴本体的低音区、中音区从左到右依次排列,所述低音区的音阶排列为所述中音区的音阶排列为12356,本实用新型采用的音阶排列能够吹奏出具有中国风特色的民族乐曲,赋予了四孔八音口琴更强的表现力,本实用新型密封盖的设计使琴格口得到有效的保护,减少了灰尘进入,保证了口琴的清洁,本实用新型设有打火机,增加了口琴的实用性。
【专利说明】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乐器,尤其涉及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
【背景技术】
[0002]四孔口琴因小巧精致颇受广大音乐者青睐,但现有四孔八音口琴音阶排列是12345671(高音)这种音阶排列能够演奏的曲子非常少,由于音域限制,能够完整演奏的曲子也非常少,目前只对于十孔口琴的音阶有做过调整,使十孔口琴能吹奏民族歌曲,但是由于四孔口琴受孔数的限制,音阶调整难度较大,随身携带的四孔八音口琴只能吹奏有限的曲子,实用性不强。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吹奏中国风民族乐曲的并设有打火机的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包括口琴本体,所述口琴本体的低音区、中音区从左到右依次排列,所述低音区的音阶排列为所述中音区的音阶排列为12356。
[0005]作为优选,所述口琴本体设有密封盖,该密封盖通过转轴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上。
[0006]作为优选,所述密封盖左右对称共有两个。
[0007]作为优选,所述口琴本体设有打火机,所述打火机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一端。
[0008]作为优选,所述打火机上端设有打火机盖子,所述打火机盖子通过转轴固
[0009]定在所述口琴本体上。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吹奏具有中国风的民族乐曲,增加了四孔八音口琴的表现力,由于本实用新型设有打火机,所以增加了四孔八音口琴的实用性,密封盖的设计保证了琴格口的清洁。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音阶排列示意图;
[0013]图2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立体图;
[0014]图3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右视图。
[0015]图中,1- 口琴本体,2-密封盖,3-打火机,11-低音区,12-中音区,21-转轴,31-打火机盖子,32-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包括口琴本体1、密封盖2、打火机3、低音区
11、中音区12、转轴21、打火机盖子31、转轴32,所述口琴本体I的低音区11、中音区12从左到右依次排列,所述低音区11的音阶排列为?所述中音区12的音阶排列为12356,所述口琴本体I设有密封盖2,该密封盖2通过转轴21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I上,该密封盖2左右对称共有两个,吹奏口琴时将密封盖2打开即可,由于密封盖2通过转轴21固定在口琴本体I上,所以密封盖2不易丢失。所述打火机3固定在口琴本体I 一端,所述打火机上端设有打火机盖子31,该打火机盖子31通过转轴32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I上,增加了 口琴的实用性。
[0017]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包括口琴本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琴本体(I)的低音区(11)、中音区(12)从左到右依次排列,所述低音区(11)的音阶排列为?fy,所述中音区(12)的音阶排列为1235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琴本体(I)设有密封盖(2),该密封盖(2)通过转轴(21)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I)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盖(2)左右对称共有两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琴本体(I)设有打火机(3),所述打火机(3)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I) 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特殊音位排列的四孔八音口琴,其特征在于:所述打火机(3)上端设有打火机盖子(31),所述打火机盖子(31)通过转轴(32)固定在所述口琴本体(I)上。
【文档编号】G10D7/12GK203535946SQ201320676386
【公开日】2014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6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6日
【发明者】柴德蓉, 柴德建, 刘慎惠 申请人:柴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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