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5358613发布日期:2021-06-08 15:17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回声增强抑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声学回声抑制(aec)是一种广泛应用的技术,它通过扬声器回路提供的参考信号来抑制麦克风采集的自身扬声器播放的声音。如果对声学回声不加抑制或者抑制得不够,对于电话通话双方,一方在说话过程中就会持续听到延迟后的自己说话的声音。
3.现有技术中,aec的抑制能力是有限的。在良好的声学设计的系统中,aec一般也只能对声学回声提供20

40db的抑制。然而在一些扬声器比较大的场景下,即使aec工作正常,但残留回声还是会被大扬声器放大到人耳能听见的水平,产生可闻的回声。
4.鉴于此,如何提供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的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将扬声器产生的残留声学回声进行增强抑制,提高回声抑制效果以及扬声器的声音外放质量。
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判断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是,则依据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对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进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
7.可选的,还可以判断系统是否处在单讲模式;若是,则继续执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
8.可选的,还可以跟踪获取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的信号强度;根据所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设定门限值,对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大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一步加大回声增强抑制;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小于所述设定门限值,继续执行原回声增强抑制。
9.可选的,所述预设阈值可根据扬声器类型与所在场景进行调整。
10.本发明实施例相应的提供了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和扬声器声音信号;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预设阈值;处理模块,用于对扬声器声音信号进行回声增强抑制;
11.可选的,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装置的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所述判断模块,还用于判断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
信号是否大于设定门限值;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处理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
12.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如上所述的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
13.可选的,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设备还包括扬声器和声音采集设备,所述扬声器与声音采集设备均为外置设备。
14.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所述的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
15.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判断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是,则依据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对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进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判断系统是否处在单讲模式;若是,则继续执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跟踪获取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的信号强度;根据所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设定门限值,对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大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一步加大回声增强抑制;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小于所述设定门限值,继续执行原回声增强抑制。根据扬声器类型与所在场景进行调整。如此方法,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将扬声器产生的残留声学回声进行增强抑制,提高回声抑制效果以及扬声器的声音外放质量。另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具有上述相同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现有技术和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9.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装置的框架示意图;
20.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将扬声器产生的残留声学回声进行增强抑制,提高回声抑制效果
以及扬声器的声音外放质量。
22.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3.实施例一
24.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应用在声学系统中,例如,智能音箱等。在免提通话场景下,使用智能音箱用于电话场景,由于智能音箱通常会装备比较大的喇叭,aec工作正常,但残留回声会被音箱的大喇叭放大到人耳能听见的水平,产生可闻的回声。请参照图1,该方法包括:
25.s110: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
26.s120:判断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是,则依据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对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进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
27.其中,本实施例中的预设阈值可以为75db,当然,其具体数值可以根据实际产品的不同进行调整,本申请对此不做特殊限定。
28.s130:判断系统是否处在单讲模式;若是,则继续执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
29.需要指出的是,在具体应用中,当系统处在双向通话中,若启用回声增强抑制将直接影响通话质量,导致噪音、消声等问题。因此,判断系统是否处在单讲模式来判断是否开启回声增强抑制是有效可行的。
30.s140:根据所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设定门限值,对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大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一步加大回声增强抑制;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小于所述设定门限值,继续执行原回声增强抑制。
31.其中,本实施例中的设定门限值可以为10db,当然,其具体数值可以根据实际产品的不同进行调整,本申请对此不做特殊限定。
32.需要说明的是,在得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声音信号后,可以将该声音电信号发生至其他音频处理模块进行相应的处理,或者也可以将其直接发送出去,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操作。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预设阈值,即使是同一产品,也可以根据产品所在场景或场地的不同情况而进行自动或手动的调节。
33.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残留声学回声增强抑制方法,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判断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是,则依据所述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对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进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判断系统是否处在单讲模式;若是,则继续执行回声增强抑制;若否,则取消回声增强抑制。跟踪获取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的信号强度;根据所获取扬声器声音信号强度设定门限值,对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大于所述设定门限值,进一步加大回声增强抑制;若所述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强度小于所述
设定门限值,继续执行原回声增强抑制。根据扬声器类型与所在场景进行调整。如此方法,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将扬声器产生的残留声学回声进行增强抑制,提高回声抑制效果以及扬声器的声音外放质量。
34.实施例二
35.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装置的框架示意图。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发明实施例相应的提供了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装置,请参照图2。该装置包括:获取模块21、判断模块22和处理模块23。其中,
36.获取模块21,用于获取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和扬声器声音信号;
37.判断模块22,用于判断扬声器声音信号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预设阈值;
38.处理模块23,用于对扬声器声音信号进行回声增强抑制。
39.可选的: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
40.可选的:判断模块,还用于判断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是否大于设定门限值。
41.可选的:处理模块,还用于处理回声增强抑制后的残留声学回声信号。
42.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装置具有与上述实施例提供的回声增强抑制方法相同的有益效果,对于本实施例中所涉及到的回声增强抑制方法的具体介绍,请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本申请在此不再赘述。
43.实施例三
44.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请参照图3。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设备,包括存储器31、处理器32,其中:
45.存储器31,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46.处理器32,用于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的回声增强抑制方法的步骤。
47.进一步的,一种回声增强抑制设备还包括扬声器33和声音采集设备34,所述扬声器与声音采集设备均为外置设备。
48.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的回声增强抑制方法的步骤。
49.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装置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50.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51.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他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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