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39247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用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用灯,特别涉及具有识别该灯具的识别标记以及表示该灯具符合所需规格的认证标记等的车用灯具。
背景技术
在车用灯具中有时要求形成能表示该灯具种类、型式的识别标记,或者要求形成确认该灯具规格的认证标记等的情况。例如二轮车用的头灯,对应于英国的左侧通行及其他欧洲国家的右侧通行,制造了能将头灯的弱光束朝向左侧的配光(称为左配光)及朝向右侧的配光(称为右配光)的头灯。为此,将头灯中表示适合于欧洲规格灯具的认证标记(E标记)表示在灯具上,有必要再配上能识别左配光或右配光,且在左配光的灯具场合必须与所述认证标记一起表示向左箭头构成的配光标记,以识别该灯具是左配光或右配光。如此,在用含配光标记的认证标记(以下,在本说明书中称作认证标记的场合都含有配光标记)表示头灯时,有必要在灯头上用左配光用灯和右配光用灯表示不同的认证标记。
以往有二种方法用作在灯具上表示这种不同的认证标记。第一种方法就是在灯具的透镜面上刻印成一体的方法。具体的说,就是将成形透镜金属模的一部分构成套模(入れ金型),选择一个成形右配光用或左配光用认证标记的套模置于金属模中进行成形透镜的方法。或通过使用激光的激光标记的方法在透镜面上刻印认证标记。采用这种方法表示的头灯,可通过目认出头灯透镜面上形成的认证标记来确认该头灯确实符合规格及其配光特性。第二方法是在透镜面上预先形成右配光或左配光用二个认证标记而制成透镜的方法。在安装该透镜的灯具体上印上或是刻上识别右配光或是左配光的标记,在将透镜和灯具体进行组装时,参照灯具体上的识别标记,可以识别该透镜的二个认证标记中的一个。用这种方法表示的头灯,可以通过透镜上作成的认证标记确认其符合规格,也可参照灯具体上的标记确认其配光特性。

发明内容
如第一种方法那样,当将成形认证标记用套模应用于透镜成形用的金属模时,沿套模四周易产生金属模痕迹,使得透镜在外观不美。且,由于透镜上产生认证标记的凹凸或金属模痕迹凹凸,故导致透过该区域的一部分配光异常屈折而产生眩光(眩惑)。且需要制成各不相同的认证标记的右配光和左配光二种透镜,再加上因为配设在灯具内的左配光和右配光不同的反射镜,所以,与透镜及反射镜相配构成右配光和左配光各灯的零件数增多,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也相应提高。此外,采用激光标记方法,其效率也极低。而使用第二种方法,虽然透镜用一个种类为好,但透镜外观及眩光问题得不到解决。再说,需要在灯具体上形成能进行识别的认证标记,因而需要制造工时,生产成本增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因在透镜面上制作显示标记所产生的问题,提供可以防止产生眩光的车用灯具。进一步,本发明提供一种对配光特性各异的灯具共用一透镜而使零件数减少、获得低成本的车用灯具。
本发明的车用灯具,具有光源、能反射光源所射出的光而形成所需配光的反射镜和配置在反射镜前面位置的透镜,其特点是,在反射镜上具有不有助于配光的形成、且透过透镜而暴露于外部的无效部,识别灯具用的显示标记与该无效部一体形成。所述显示标记是用来识别反射镜的多个不同配光特性的标记。特别是显示标记最好是识别反射镜右配光和左配光且符合灯具所要求的规格的认证标记。
本发明因为显示标记与设在反射镜上的无效部形成一体,可透过透镜从灯具外部目认该显示标记,因此没有必要在透镜上形成显示标记,因而因显示标记而产生的眩光也不会发生。而且在制作配光特性不同的灯具时,因为只要做成带有分别对应的显示标记的反射镜,因而作为其他构成零件的透镜及灯具体等可以共用化,零件数可降至最少,可实现低成本化。
附图的简单说明

图1是本发明适用于二轮车用头灯的实施形态的主视图。
图2是沿图1中AA线的剖视图。
图3是沿图1中BB线的剖视图。
图4是局部分解的概略构成的立体图。
图5是从前后方向看反射镜的放大立体图。
图6是模式表示图1的头灯主要部分的放大的立体图。
发明的实施形态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形态加以说明。图1为本发明透用于二轮车二灯式头灯的实施形态的一部分加以断开后的主视图,图2为沿图1中AA线的剖视图,图3为沿图1中BB线的剖视图,图4为将各部分加以分解的大致立体图。在这些图中,头灯HL是由图1主视图左侧的强光灯HBL和同样右侧的弱光灯LBL沿水平方向并列配置构成的。在图外的二轮车车体前部装着的灯具体1和在所述灯具体1的前面开口1a处装着的透镜2构成了灯室3,在该灯室3内装着反射镜4。在所述灯具体1的靠近背面的多个部位分别形成一体的支架10,利用这些支架可以把灯具装在二轮车的车体上。
图5(a)、(b)分别是从前方及背面看所述反射镜4的放大立体图,二个反射镜左右并列形成一体。正视的右侧为弱光用反射镜4L,正视的左侧为强光用反射镜4H。其反射面用树脂形成,表面进行铝真空镀敷的处理。所述反射镜4制成二种品种,一种是英国用的弱光反射镜4L为左配光的一种,另一种是欧洲用的右配光的一种。可根据需要选择装入所述灯具体1内。所述强光用反射镜4H部分和弱光用反射镜4L部分的各自背面分别开有灯泡安装孔41H,41L,强光用灯泡5H和弱光用灯泡5L分别支承在灯泡插座6H,6L上,能装拆地安装在所述灯泡安装孔41H,41L上。且如图3所示,在所述灯具体1的背面,在对应于所述各反射镜部4H,4L的位置开口有灯泡插入孔11H、11L,通过这些灯泡插入孔11H、11L可装拆所述包5H、5L。所述灯泡插入孔11H、11L用盖12H、12L密封防水。另外,在所述强光用反射镜部和弱光用反射镜部配设有限制各个灯泡的直射光用的遮蔽罩7H、7L。
另外,所述反射镜4在所述强光用反射镜部4H和弱光用反射镜部4L以外的区域分别有无效部。也即,由设在所述强光用反射镜部4H和弱光用反射镜部4L之间的区域中央无效部4CD和设在靠近各反射镜部4H、4L上侧的左上无效部4LD和右上无效部4RD构成。这些无效部4CD、4LD、4RD遮住所述反射镜部4H、4L和灯具体1之间的间隙中除上边部外的间隙,该间隙设成透过所述透镜2不能暴露在外部。这样,从所述反射镜4两侧边到下边的外形被形成沿所述灯具体1的前面开口1a的形状,换言之,沿着所述透镜2的形状的形状。所述无效部4CD、4LD、4RD与所述强光用及弱光用的各反射镜部4H、4L的反射面相同,都进行铝真空镀敷,呈现出是反射镜4一部分的外观。
所述无效部4CD、4LD、4RD虽是沿着所述透镜2的内表面延伸构成的,但其中一部分在本实施形态中在主视图的右上部的无效部4RD的表面形成有认证标记。所述认证标记M如图1所示,由表示是符合所需规格的头灯的显示标记M1和表示该头灯是右配光或左配光的显示标记M2所构成。图1是表示左配光的认证标记M的示例。该认证标记M,在图示中虽作了省略,但在树脂成形所述反射镜4的金属模的一部分上预先形成该认证标记的金属模,通过对反射镜4树脂成型就同时形成一体。也就是说,在将弱光用反射镜部4L作为右配光设计的反射镜时,所述无效部4RD上一体形成表示右配光的认证标记,而在将弱光用反射镜部4L作为左配光设计的反射镜时,所述无效部4RD上一体形成表示左配光的认证标记M。
另一方面,所述反射镜4在所述壳体1内被目标调整机构8所支持。目标调整机构8如图1所示,由支点部8C、水平(左右)目标调整部8H、垂直(上下)目标调整部8V构成。如图2所示,支点部8C位于所述反射镜4几乎正中央的上部,球轴承81嵌合安装于目标调整脚42上,目标调整脚42向着反射镜4的后方突出成L状。并且,向所述灯具体1的内面的对应部位,向前方突出状竖立设置的球轴82的球部83嵌合在所述的球轴承81中,利用这个球轴承的结构,可以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作倾斜动作地支承所述反射镜4。另外,垂直目标调整部8V位于所述支点部8C正下方的所述中央无效部的背面位置上,螺母84被一体地支承在从所述反光镜4背面向后突出的目标调整脚43上。所述螺母84与目标调整螺栓85相啮合,目标调整螺栓85在灯具体1的对应部位从背面侧向内部突出。因此,旋转目标调整螺栓85就可以使螺母84向轴向移动,以所述支点部8C作支点,使反射镜4在垂直方向作倾斜动作,从而调整垂直方向的光轴。另外,水平目标调整部8H配置在所述支点部8C所要求的间隔的所述右上无效部4RD的背面位置上,由于是与所述垂直调整部8V同样的结构,故在此省略了说明。另外,图示部分的符号与水平目标调整部8H的符号相同。由这个水平目标调整部使所述反射镜4作水平方向的倾斜动作,从而调整各灯的水平方向的光轴。
所述透镜2不形成透镜阶跃突变,而是形成所谓的清透镜。沿透镜2的周边所设有的密封脚21插入在沿所述灯具体1前面开口1a的开口边而设置的密封槽13内,用密封剂14加以密封安装。这样,由于用清透镜形成透镜2,故透过透镜2目认所述灯室3的内部,即,可以从头灯HL正面外侧目认该反射镜4的表面,目认形成在该反射镜4表面上的认证标记M。此外,在本实施形态中,即使透过所述透镜2能使所述反射镜4的上面暴露在外,但在将头灯HL装在如图2所示的二轮车上时,由于利用从头灯HL的上部覆盖透镜2上边一部分的罩壳C来遮盖,故也不会使外观美有所降低。
如上所述,在本实施形态的头灯HL中,设置在反射镜4右上无效部4RD表面的认证标记是整体形成的,因此头灯HL组装时,如图6所示,可从头灯HL的外部透过透镜2看目认证标记M。特别是因为反射镜4的各个无效部4CD、4LD、4RD是分别沿着透镜2的内面配置的,故认证标记M也接近于透镜2的内面,因而可容易地透过透镜2看清楚。因此,在该头灯HL中,没有必要在透镜2上作成识别该头灯HL的认证标记,也可防止当在透镜2上作成认证标记后所产生的眩光现象。另外,由于反射镜4是在接近于密封状态下装入灯室3内的,因而认证标记不会因长时期使用被污染、或因磨损而难以辨认的情况。且,在制造头灯HL时,虽然反光镜4有必要按弱光用反射4L的右配光和左配光分别加以制造,但其他的灯具体1及透镜2因右配光和左配光的各种头灯而可以共用,可将配光特性不同的因各区域而制造的头灯的零件数降至最小限度。
在用树脂制作弱光用反射镜部4L的右配光或左配光的反射镜时,如果右配光用的金属模和左配光用的各金属模上预先一体形成各个认证标记用的金属模,那么,与将右配光或左配光用的各反射镜用予以树脂制作的同时也可以将对应的认证标记一体作成,这样就没有采用以往第一种方法成问题的将金属模作成套模结构的方法了,可以实现制造的简单化和低成本化。再有,由于认证标记M是与右配光或左配光的各反射镜一一对应制成的,因此不必象以往的第二种方法那样在灯具体侧刻印识别认证标记用的标记等,制造工时可进一步减少,有利于推进低成本化。
由于在本实施形态中,在制作认证标记M的反射镜4的右上无效部4RD背面上一体形成向后方的水平目标调整部8H的水平目标调整脚43,故在树脂成形时,由于该目标调整脚的关系而很容易在右上的无效部4RD的表面产生“缩孔”,而在该表面由于要制作认证标记则该“缩孔”就不显眼了,其优点也可见一斑。另外,在制作垂直调整部8V的目标调整脚43的中央无效部4CD上也可透过在其表面上进行装饰图案来对付。不用说,在本实施形态中,当在无效部表面不使目标调整脚而产生的“缩孔”不明显时,在不制作目标调整脚的左上无效部4L处也可形成认证标记M。这样,在强光用反射镜部4H的左上无效部4LD上形成认证标记时,对于需要形成配光用的图示例子的弱光用反射镜部4L的反射面而言,很少受到制作认证标记M时的树脂流动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可以得到高精度的图示例子的配光特性。
在以上的实施形态中,本发明既可适用于二灯式头灯,同样也可适用于单灯式头灯,且,不具备目标调整机构的头灯也可同样适用。进一步说,即使对于以灯具体内面作反射面、即作为反射镜的头灯,也可形成该反射镜无反射机能的面、即无效部,且只要该无效部透过透镜可从外部加以辨认的话,该无效部的表面也可形成认证标记。
以上说明虽是以在头灯上形成认证标记为例加以说明的,但对于依灯具的种类、型式等不同,对于具有为区别以不同规格形成反射镜的多个灯具而要求制作灯具的各种显示标记的灯具,可同样适用本发明。另外,在所述实施形态中,虽然显示标记是与反射镜一体制作的,但也可在反射镜成形后用激光标记或刻印的方法制作显示标记。
如以上说明,本发明因为是将显示标记与反射镜上所设的无效部一体形成,可透过透镜从灯具外部辨认该显示标记的,因此没有必要在透镜上制作显示标记,也不会因为显示标记的原因产生眩光。且,在构成配光特性各异的灯具时,由于只要形成带有各自对应的显示标记的反射镜即可,因而可实现其他构成零件如透镜及灯具体的共用化,可将零件数降低至最少,实现低成本化。
权利要求
1.一种车用灯具,具有光源、对所述光源射出的光进行反射而形成所需配光的反射镜、配置在所述反射镜前面的透镜,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反射镜上具有不有助于所述配光的形成、且透过所述透镜而暴露在外部的无效部,在所述无效部上一体形成有能识别该灯具的显示标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标记是识别所述反射镜的多个不同配光特性的标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标记识别所述反射镜的右配光和左配光且符合对该灯具所要求的规格的认证标记。
全文摘要
一种车用灯具,具有光源(5H、5L)、将光源射出的光加以反射而形成所需的配光的反射镜和配置在反射镜前面的透镜(2),在反射镜(4)上具有不有助于配光的形成且透过透镜(2)而暴露于外部的无效部(4RD),在该无效部(4RD)上一体形成识别灯具的显示标记(M)。由于可透过透镜(2)从外部辨认显示标记(M),因而没有必要在透镜(2)上制作显示标记,可防止发生眩光。在构成配光特性各异的灯具时,只要形成带有对应的显示标记的反射镜即可,因此透镜(2)及灯具体(1)可共用,零件数可降至最少,从而实现低成本化。
文档编号F21W101/10GK1396405SQ02140688
公开日2003年2月12日 申请日期2002年7月9日 优先权日2001年7月10日
发明者望月真一, 柿平晋 申请人: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