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4999阅读:47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属于人类日常生活用品。
背景技术
现有的手电筒由用于放置电池的筒体、筒体前罩、筒体尾盖、设在筒体前罩内的电珠等构成,这种手电筒虽然能满足使用要求,而且普通为人们所接受,但是也存在以下欠缺,例如因零部件多、结构复杂而致售价较高,对于一般的用户来说使用频次并不高,但缺之又会感到诸多不便,因此往往属应急备用,故而似乎没有必要花费十几元乃至几十元的钱去购之;因置于筒体内的电池时常会失效,必须频繁更换,从而导致使用成本的增加,电珠与电池之间的接触不良而影响亮启。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要提供一种价格低廉的、可小化使用费用的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这样来完成的,一种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它包括电池本体4、包裹于电池本体4外的壳体3、发光体1以及开关2,所述的开关2敷设在电池本体4内,所述的发光体1的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发光体1的另一个极固定在电池本体4的一个极端部,电池本体4的另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发光体1为电珠。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发光体1为发光二极管。
本实用新型具有制作简单、成本低的优点。
附图
及图面说明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见附图,电池本体4的长度可依需确定,依据现有的日常使用的一号电池规格,每节电池为1.5伏,因此如果使其达到3伏电压,那么长度为现有一号电池的2倍,依次类推。在对电池本体4成型时,应将电池本体4的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发光体1可以是电珠,也可以是发光二极管或类似的发光元件。以电珠为例,电珠的一个极采用焊固或铆固之类的方式固定在电池本体4的任一个极端部,另一个极导入开关2。图中虽然示意了发光体1位于电池本体4的正极端,但依据前述说明,完全可以理解出可位于电池本体4的负极端。
如此手电筒可即购即用,因其制作成本低廉,售价也相应较低,故而用毕即可不惜废弃。即使是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发光体1损坏导致整体报废,但如前述因购用成本的低廉几乎不会给使用带来经济负担。
若要开启本实用新型用于照明时,则只要用手指按动开关2,使整个电路的导通,发光体1闪亮,反之松启开关2,则整个电路断开。当发光体1发光微弱时,说明电池本体4效能趋尽,据此可废弃。
权利要求1.一种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电池本体(4)、包裹于电池本体(4)外的壳体(3)、发光体(1)以及开关(2),所述的开关(2)敷设在电池本体(4)内,所述的发光体(1)的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发光体(1)的另一个极固定在电池本体(4)的一个极端部,电池本体(4)的另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体(1)为电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体(1)为发光二极管。
专利摘要一种一次性使用的手电筒,属于人类日常生活用品。它包括电池本体4、包裹于电池本体4外的壳体3、发光体1以及开关2,所述的开关2敷设在电池本体4内,所述的发光体1的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发光体1的另一个极固定在电池本体4的一个极端部,电池本体4的另一个极与开关2导通。本实用新型具有制作简单、成本低的优点。
文档编号F21L4/00GK2706661SQ20042002770
公开日2005年6月29日 申请日期2004年6月2日 优先权日2004年6月2日
发明者庞颖超 申请人:庞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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