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角度旋转式台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8142阅读:8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角度旋转式台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角度旋转式台灯。



背景技术:

台灯主要放置在写字台或餐桌上,以供照明之用,为可移动式灯具。台灯的光亮照射范围相对比较小和集中,因而不会影响到整个房间的光线,作用局限在台灯周围,便于阅读、学习,节省能源。

目前市场上的台灯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立柱式,一种是有夹置式。它的功能是把灯光集中在一小块区域内,便于工作和学习。台灯使用的灯泡是白炽灯、节能灯泡,以及市面上流行的护眼台灯,部分台灯还有“应急功能”即自带电源,用于停电时照明应急。

目前市场上的台灯的立柱大都采用万向杆,其只能旋转一定角度方向,不能满足多角度旋转需求,且旋转一定角度方向后美观度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多角度旋转式台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底座、第一旋转臂、第二旋转臂、灯头和电源线;所述的底座与第一旋转臂连接,第一旋转臂的一端与第二旋转臂,第二旋转臂的一端连接有灯头,灯头上连接有电源线;所述的底座由并列设置的第一连接板、第二连接板和第三连接板构成;所述的第一旋转臂由并列设置的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构成;所述的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的一端由外向内依次插设在第一连接板、第二连接板、第三连接板之间,并通过铰接轴连接,第二旋转臂的一端插设在第一支臂、第二支臂之间,也通过铰接轴连接,第二旋转臂的另一端与灯头铰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铰接轴上连接有角度调节器。

作为优选,所述的灯头上设置有电池槽。

作为优选,所述的灯头为三角锥状结构。

本实用新型操作时,底座放在桌面上,旋转灯头,实现多平面的多角度调节;将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并列,与第三连接板交叉后,一端支撑在桌面上,实现多平面的多角度调节;将第一连接板和第三连接板交叉后的一端以及第一旋转臂与第二旋转臂的铰接端支撑在桌面上,形成三点支撑,实现多平面的多角度调节。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多角度旋转式台灯,满足多角度旋转需求,且操作方便、美观度较高,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具体实施方式的第一种使用方式结构图;

图3是本具体实施方式的第二种使用方式结构图;

图4是本具体实施方式的第三种使用方式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

底座1、第一旋转臂2、第二旋转臂3、灯头4、电源线5、第一连接板6、第二连接板7、第三连接板8、第一支臂9、第二支臂10、铰接轴11、角度调节器12、电池槽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参看如图1——图4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底座1、第一旋转臂2、第二旋转臂3、灯头4和电源线5;所述的底座1与第一旋转臂2连接,第一旋转臂2的一端与第二旋转臂3,第二旋转臂3的一端连接有灯头4,灯头4上连接有电源线5;所述的底座1由并列设置的第一连接板6、第二连接板7和第三连接板8构成;所述的第一旋转臂2由并列设置的第一支臂9和第二支臂10构成;所述的第一支臂9和第二支臂10的一端由外向内依次插设在第一连接板6、第二连接板7、第三连接板8之间,并通过铰接轴11连接,第二旋转臂3的一端插设在第一支臂9、第二支臂10之间,也通过铰接轴11连接,第二旋转臂3的另一端与灯头4铰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铰接轴11上连接有角度调节器12。

作为优选,所述的灯头4上设置有电池槽13。

作为优选,所述的灯头4为三角锥状结构。

本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时,底座1放在桌面上,旋转灯头4,实现多平面的多角度调节;将第一连接板6和第二连接板7并列,与第三连接板8交叉后,一端支撑在桌面上,实现多平面的多角度调节;将第一连接板6和第三连接板8交叉后的一端以及第一旋转臂2与第二旋转臂3的铰接端支撑在桌面上,形成三点支撑,实现多平面的多角度调节。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多角度旋转式台灯,满足多角度旋转需求,且操作方便、美观度较高,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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