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板灯明装配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94789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一种面板灯明装配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面板灯配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面板灯明装配件。



背景技术:

一般的面板灯因其超薄的设计结构,均匀的表面光输出,作为商业照明的主要照明灯具。其适合安装方式为嵌入试安装,吊装和明装。但在面板灯框与侧板连接安装时一部分是采用螺丝进行固定,操作起来比较麻烦,而另一些采用的是榫卯结构进行固定连接的,其需要借助大量的外力使其固定连接,固定连接麻烦,且连接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受力面板灯框可能会发生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面板灯框与侧板连接麻烦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面板灯明装配件。

一种面板灯明装配件,面板灯明装配件设置在侧边上,所述面板灯明装配件包括主板,主板上设有卡板,卡板与主板之间设有保护件。

其中,所述卡板采用的是均有弹性的金属片。

其中,所述侧边连接在面板灯框上,面板灯框上设有凸块,凸块上设有凹槽,所述卡板嵌在凹槽内,凹槽能够有效的避免卡板的随意移动。

进一步,所述凸块的外表面呈凸出的弧形,便于侧边的安装。

其中,所述保护件包括保护件主体,保护件主体包括角料块和外料块,角料块与外料块连接,角料块的硬度大于外料块的硬度。

进一步,所述角料块和外料块采用密度不同的耐高温橡胶材料。

进一步,所述保护件主体包括三个面,其中两个面分别于主板和卡板连接,另外一个面的截面呈向内凹的弧形。

进一步,所述外料块通过第一连接件与主板连接,第一连接件包括第一连接杆和第一固定块,所述外料块通过第二连接件与卡板连接,第二连接件包括第二连接杆和第二固定块。

更进一步,所述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均呈陀螺状。

更进一步,所述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均采用耐高温橡胶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成本低,使用方便,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面板灯明装配件使用过程中能够得到限位保护,使得其使用寿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部分的放大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保护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保护件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中面板灯框的局部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至图6所示一种面板灯明装配件,面板灯明装配件设置在侧边2上,所述面板灯明装配件包括主板3,主板3上设有卡板4,卡板4与主板3之间设有保护件。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卡板4采用的是均有弹性的金属片。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侧边2连接在面板灯框1上,面板灯框1上设有凸块12,凸块12上设有凹槽,所述卡板4嵌在凹槽内,凹槽能够有效的避免卡板4的随意移动,使得侧边2与面板灯框1之间的连接更加稳定。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凸块12的外表面呈凸出的弧形,便于侧边2的安装。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保护件包括保护件主体7,保护件主体7包括角料块10和外料块11,角料块10与外料块11连接,角料块10的硬度大于外料块11的硬度,能够更好的对卡板4进行保护。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角料块10和外料块11采用密度不同的耐高温橡胶材料。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保护件主体7包括三个面,其中两个面分别于主板3和卡板4连接,另外一个面的截面呈向内凹的弧形,能够更好的避免保护件主体7受挤压力向外移动。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外料块11通过第一连接件与主板3连接,第一连接件包括第一连接杆8和第一固定块5,所述外料块11通过第二连接件与卡板4连接,第二连接件包括第二连接杆9和第二固定块6。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第一固定块5和第二固定块6均呈陀螺状,便于保护件主体7与主板3和卡板4连接。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所述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均采用耐高温橡胶材料。

只需要在面板灯框1内安装好光源板等部件,然后直接将侧边2按压进面板灯框1中对应的位置处,使得卡板4卡进面板灯框1上的凸块12上的凹槽中即可。

本实施例所述的面板灯明装配件的结构简单,便于侧边2与面板灯框1之间的连接,简化了操作,通过在面板灯明装配件上增设保护件有效的避免了卡板4的随意移动,使得侧边2与面板灯框1之间的连接更加的稳定,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的卡板4的过度折叠,保证卡板4的使用寿命。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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