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体安装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74264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一种灯体安装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灯体安装机构,属于灯体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客厅灯顾名思义就是在客厅的灯。灯是比较个性化的电器,只要自己喜欢,选择上基本没有定律。不过很多业主在家居装修时选择专业设计师进行家居装修设计,装修完成后最好按照设计师的要求选择灯具和光源类型,这样能够较好的与家居装修风格一致,毕竟设计师才是专业人员。

吸顶灯是常见的客厅灯,吸顶灯常用的有方罩吸顶灯、圆球吸顶灯、尖扁圆吸顶灯、半圆球吸顶灯、半扁球吸顶灯、小长方罩吸顶灯等。吸顶灯适合于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处照明。吸顶灯可直接装在天花板上,款式简单大方,赋予空间清朗明快的感觉。

现有技术中的吸顶灯安装复杂,不易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灯体安装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灯体安装机构,包括灯体、固定座以及卡扣件,所述灯体的顶部开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开有滑槽,所述凹槽内还设置有与滑槽垂直的横杆,所述横杆与滑槽的连接处设置有支撑杆,所述固定座的侧面开有下卡槽,所述固定座的中间位置开有上固定孔,所述卡扣件由底座、设置在底座上方的竖杆、安装在竖杆顶部的限位杆以及设置在限位杆中间位置的卡件构成。

进一步地,设置在限位杆中间位置的卡件设有两个,两个卡件对称的布置在限位杆的上方,两个所述卡件顶部的横截面呈直角三角形。

进一步地,设置在限位杆中间位置的卡件设有两个,两个卡件对称的布置在限位杆的上方,两个所述卡件顶部的横截面呈锐角三角形。

进一步地,所述卡件与下卡槽相配合,所述固定座通过卡件与下卡槽相配合,继而与卡扣件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件设有两个,两个卡扣件通过底座与滑槽相配合,继而安装在滑槽内,两个卡扣件设置在滑槽的两侧。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杆的两端设有限位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灯体安装机构,在实际使用的时候,首先将两个卡扣件分别设置在滑槽的两侧,然后固定螺栓通过贯穿固定座的上固定孔,从而将固定座安装在墙壁上,此后调整两个卡扣件的位置,将卡扣件上的卡件插入固定座的下卡槽内,便完成安装,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灯体安装机构的灯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灯体安装机构的固定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灯体安装机构的卡扣件示意图;

图中: 1-灯体、2-固定座、11-滑槽、12-横杆、13-支撑杆、21-下卡槽、22-上固定孔、31-底座、32-竖杆、33-限位杆、34-卡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灯体1安装机构,包括灯体1、固定座2以及卡扣件,灯体1的顶部开有凹槽,凹槽内开有滑槽11,凹槽内还设置有与滑槽11垂直的横杆12,横杆12与滑槽11的连接处设置有支撑杆13,固定座2的侧面开有下卡槽21,固定座2的中间位置开有上固定孔22,卡扣件由底座31、设置在底座31上方的竖杆32、安装在竖杆32顶部的限位杆33以及设置在限位杆33中间位置的卡件34构成。

卡件34与下卡槽21相配合,固定座2通过卡件34与下卡槽21相配合,继而与卡扣件连接。

卡扣件设有两个,两个卡扣件通过底座31与滑槽11相配合,继而安装在滑槽11内,两个卡扣件设置在滑槽11的两侧。

限位杆33的两端设有限位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在实际使用的时候,首先将两个卡扣件分别设置在滑槽11的两侧,然后固定螺栓通过贯穿固定座2的上固定孔22,从而将固定座2安装在墙壁上,此后调整两个卡扣件的位置,将卡扣件上的卡件34插入固定座2的下卡槽21内,便完成安装,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设置在限位杆33中间位置的卡件34设有两个,两个卡件34对称的布置在限位杆33的上方,两个卡件34顶部的横截面呈直角三角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设置在限位杆33中间位置的卡件34设有两个,两个卡件34对称的布置在限位杆33的上方,两个卡件34顶部的横截面呈锐角三角形。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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