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84807发布日期:2018-07-20 21:01阅读:40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用品,具体是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



背景技术:

摄像头可分为数字摄像头和模拟摄像头两大类;数字摄像头可以将视频采集设备产生的模拟视频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进而将其储存在计算机里;模拟摄像头捕捉到的视频信号必须经过特定的视频捕捉卡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模式,并加以压缩后才可以转换到计算机上运用;数字摄像头可以直接捕捉影像,然后通过串、并口或者USB接口传到计算机里;电脑市场上的摄像头基本以数字摄像头为主,而数字摄像头中又以使用新型数据传输接口的USB数字摄像头为主,市场上可见的大部分都是这种产品;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与视频采集卡配合使用的产品,但还不是主流;由于个人电脑的迅速普及,模拟摄像头的整体成本较高,而且不能满足BSV液晶拼接屏接口等原因,USB接口的传输速度远远高于串口、并口的速度,因此市场USB接口的数字摄像头;模拟摄像头可和视频采集卡或者USB视频采集卡配套使用,很方便的跟电脑连接使用,典型应用是一般的录像监控;洁净区摄像头,洁净区嵌入式专用摄像头是针对洁净区无尘室重要设备关键岗位实时监控的专用摄像头。

目前市场上的摄像头的功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现实消费者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包括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本体;所述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本体是由底座、小夜灯、开关、支臂、摄像头壳体、摄像头、微型处理器、可充电电池、无线传输模块组成;其中小夜灯和可充电电池设置在底座的内部;小夜灯设置在可充电电池的上侧;所述底座的上侧焊接安装有支臂和开关,开关设置在支臂的前侧,支臂的另一端焊接安装有摄像头壳体,摄像头壳体内部设有微型处理器和无线传输模块,其中微型处理器通过导线与可充电电池电性连接;所述摄像头和无线传输模块通过导线与微型处理器电性连接,摄像头安装在摄像头壳体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的底部黏贴安装有防滑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微型处理器的型号为MSP430。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无线传输模块的型号为CC1101,通信频率为434MHz;移动智能设备的APP可以借助无线传输模块实时的观察摄像头所拍摄的事物。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的后侧开设有充电孔,充电孔通过导线与可充电电池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兼具有摄像头和小夜灯的功能,实现了一物多用,节约占地空间,并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中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小夜灯2、开关3、支臂4、摄像头壳体5、摄像头6、微型处理器7、可充电电池8、无线传输模块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包括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本体;所述带无线网络监控摄像头的新型小夜灯本体是由底座1、小夜灯2、开关3、支臂4、摄像头壳体5、摄像头6、微型处理器7、可充电电池8、无线传输模块9组成;其中小夜灯2和可充电电池8设置在底座1的内部;小夜灯2设置在可充电电池8的上侧;所述底座1的上侧焊接安装有支臂4和开关3,开关3设置在支臂4的前侧,支臂4的另一端焊接安装有摄像头壳体5,摄像头壳体5内部设有微型处理器7和无线传输模块9,其中微型处理器7通过导线与可充电电池8电性连接;所述摄像头6和无线传输模块9通过导线与微型处理器7电性连接,摄像头6安装在摄像头壳体5的底部。

所述底座1的底部黏贴安装有防滑橡胶垫。

所述微型处理器7的型号为MSP430。

所述无线传输模块9的型号为CC1101,通信频率为434MHz;移动智能设备的APP可以借助无线传输模块9实时的观察摄像头所拍摄的事物。

所述底座1的后侧开设有充电孔,充电孔通过导线与可充电电池8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兼具有摄像头和小夜灯的功能,实现了一物多用,节约占地空间,并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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