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头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55414发布日期:2019-08-06 23:02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头灯,特别是涉及一种可以自动切换各种道路环境所需的照明光型的汽车用智能头灯。
背景技术
::汽车头灯(汽车前照灯)相当于汽车的眼睛,对行车安全来说十分重要。早期的汽车头灯只包括近光灯与远光灯模块,且不论是近光灯或远光灯模块,所提供的照射角度和照明距离都是固定的,并不会随着汽车的行驶状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因而在实际使用中存在诸多缺点。举例来说,车辆行驶在高速道路上,而头灯的照射距离不够远的时候,一旦有事故发生,驾驶员往往无法即时做出反应。又例如,车辆行驶在城镇道路、雨天道路或弯道上,而头灯的照射角度不够宽广的时候,车辆的两侧可能会出现照明死区,导致驾驶员忽略道路边缘的路况而引发交通事故。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应用适路性前方照明系统(adaptivefront-lightingsystem,简称afs)的汽车头灯被提出。afs可以根据方向盘的转动角度、行车速度及车辆转弯半径来控制头灯做左右或上下转动,使头灯的照明光型符合汽车当前行驶的道路环境,并使头灯的照明方向与汽车当前的行驶方向相同,以为驾驶员提供最佳的视野,从而确保各种道路环境下的安全照明。然而,这类型的头灯的构造非常复杂,其通常需要多个驱动装置来分别负责头灯的左右和上下转动与光型的变换。就光型的变换来说,一种常见的方式是利用多个不同模块之间的配合来实现不同光型的转换;例如,在负责远光灯聚光光型、近光灯聚光光型、近光灯扩光光型与其他近光灯光型的模块之中,将部分模块开启而部分模块关闭。另一种常见的方式是将不同的光型连同明暗截止线的轮廓一起制作在光型变换机构(如:轮鼓)上,视情况将当下需要的光型旋转至透镜的焦点上进行投射。只是,上述这些方式都无法满足小型化、轻量化与低成本化的要求,而且光学设计较复杂,不易普及。此外,上述这些方式由于会占用大量的空间,车体前部会没有充足的空间安装弯道照明灯(corneringlight)。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智能头灯。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其中一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头灯,其包括一头灯座、一主光源模块、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一透镜以及一遮光结构。所述主光源模块设置于所述头灯座上,其中所述主光源模块包括一第一反射灯杯以及一第一发光单元,所述第一反射灯杯具有一位于其覆盖区域内的至少一第一焦点,且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的位置对应所述第一反射灯杯的至少一所述第一焦点。所述辅助光源模块设置于所述头灯座上,且位于所述主光源模块的旁侧,其中每一所述辅助光源模块包括一第二反射灯杯以及一第二发光单元,所述第二反射灯杯具有一第一焦点以及一对应所述第一焦点的第二焦点,且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位置对应所述第二反射灯杯的所述第一焦点;所述透镜与所述头灯座相互连接,且其位置对应所述主光源模块,其中所述透镜具有一透镜光轴以及一透镜入光面,所述透镜入光面具有一第一基准点、一第二基准点以及一第三基准点,所述透镜光轴通过所述第一基准点,所述第二基准点为所述透镜入光面上距离所述第一基准点最远的一边缘点,所述第三基准点位于所述第一基准点与所述第二基准点之间。所述遮光结构设置于所述头灯座上,且位于所述主光源模块与所述透镜之间。其中,若所述第一基准点与所述第二基准点之间的距离为d,则所述第三基准点与所述第二基准点之间的距离为1/2d至3/4d;其中,所述第二反射灯杯的所述第二焦点位于所述第二基准点与所述第三基准点之间。本发明的其中一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所提供的智能头灯,其能通过“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对称设置于主光源模块的两侧,且遮光结构设置于主光源模块与透镜之间”以及“辅助光源模块的第二反射灯杯的第二焦点选在透镜入光面上的一特定位置”的技术方案,以提供各种道路环境所需的照明光型,且具有弯道照明功能。为使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特征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发明的详细说明与图式,然而所提供的图式仅用于提供参考与说明,并非用来对本发明加以限制。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其中一视角的立体组合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另外一视角的立体组合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其中一视角的立体分解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另外一视角的立体分解示意图。图5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头灯座与第一、第二和第三发光单元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第一反射灯杯与透镜的结构示意图。图7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主光源模块与透镜的结构示意图。图8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一种使用状态的立体剖面示意图。图9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一种使用状态的侧视剖面示意图。图10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另一种使用状态的立体剖面示意图。图1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另一种使用状态的侧视剖面示意图。图1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光学架构示意图。图1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辅助光源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图14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辅助光源模块,其第二反射灯杯的第二焦点选在一最佳位置时,所对应的光型图。图15及图16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辅助光源模块,其第二反射灯杯的第二焦点选在一非优选位置时,所对应的光型图。图17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辅助光源模块,其第二反射灯杯的第二焦点选在一优选位置时,所对应的光型图。图18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所对应的光型示意图。图19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遮板结构的其中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图20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遮板结构的另外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图21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部分立体示意图。图22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其中一种光学架构示意图。图23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另外一种光学架构示意图。图24至图26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部分立体示意图。图27及图28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其中一种光学架构示意图。图29及图30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另外一种光学架构示意图。图31及图32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部分立体示意图。图33为本发明第四和第五实施例的智能头灯的所对应的光型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按,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theunitednationseconomicco毫米issionforeurope,简称ece)的r123法规中规范了适路性前方照明系统(adjustablefront-lightingsystem,afs)的多种近光灯照明模式(或称“光型”),包括:基础照明模式(cmode)、城镇道路照明模式(vmode)、高速道路照明模式(emode)、恶劣天气照明模式(wmode)及照明模式(emode)等;另外,ecer119法规中规范了弯道照明灯(corneringlight)的光型。本发明将各种近光灯照明光型的模块与远光灯照明的模块整合为同一模块,而提出一种创新的智能头灯,此智能头灯利用一个透镜搭配特殊排布的多个光源与构造特殊的光学灯杯结构,便可依照汽车行经的不同道路环境与车速条件等,提供所需的照明模式,以增加驾驶人的视野范围,从而保障行车安全。以下是通过特定的具体实施例来说明本发明所公开有关“智能头灯”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了解本发明的优点与效果。本发明可通过其他不同的具体实施例加以施行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不悖离本发明的构思下进行各种修改与变更。另外,本发明的附图仅为简单示意说明,并非依实际尺寸的描绘,事先声明。以下的实施方式将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相关技术内容,但所公开的内容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理解,虽然本文中可能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组件或者信号,但这些组件或者信号不应受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主要是用以区分一组件与另一组件,或者一信号与另一信号。另外,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或”,应视实际情况可能包括相关联的列出项目中的任一个或者多个的组合。第一实施例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包括一头灯座1、一主光源模块2、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一透镜4及一遮光结构5。主光源模块2设置于头灯座1上,且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设置于头灯座1的旁侧;透镜4与主光源模块2相互连接,且透镜4的位置对应主光源模块2;遮光结构5设置于头灯座1上,且位于主光源模块2与透镜4之间。据此,智能头灯d可与自动控制系统(图中未显示)配合使用,以自动切换符合特定需求的照明光型。在本实施例中,辅助光源模块3的数量优选为两个,且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对称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的两侧,然本发明不为此限。在其他实施例中,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也可相对于主光源模块2呈不对称设置。须说明的是,虽然下面内容都是在主光源模块2搭配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的架构下,说明如何实现符合法规的多种照明模式,但是实际上辅助光源模块3的数量也可以有两个以上。具体来说,请参阅图3至图5及图8至图12所示,头灯座1具有一第一承载面11,用以组成主光源模块2、辅助光源模块3与遮光结构5。主光源模块2包括一第一反射灯杯21及一第一发光单元22,第一反射灯杯21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一承载面11上,用以反射第一发光单元22所产生的光线,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可为单一曲面或由多个不同曲率的曲面所构成,例如为局部的椭球面,但不受限于此。第一反射灯杯21具有至少一第一焦点21a及至少一第二焦点21b,至少一第一焦点21a位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覆盖区域以内,至少一第二焦点21b则位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覆盖区域以外。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反射灯杯21用以实现聚光效果,且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1b可位于透镜光轴a上并对应透镜焦点4a(如图11所示),但不受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1b也可偏离透镜光轴a,并位于透镜焦点4a附近。在本实施例中,主光源模块2视需要可再包括一导光板23,且导光板23与第一反射灯杯21相互连接,用以将第一发光单元22所产生的光线的一小部分导引至一特定位置。具体来说,请参阅图8所示,第一反射灯杯21具有一面向透镜4的开口214,且导光板23设置于开口214的上方。关于配置导光板23所产生的功效,在后面会有更详细的说明,故于此不多加赘述。第一发光单元22设置于一电路板(图中未标号)上,其中电路板具有第一发光单元22的驱动电路,电路板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一承载面11上。第一发光单元22可为单一发光二极管芯片(led)或包括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的封装结构(ledpackagestructure)。第一发光单元22的位置对应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1a;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9及图11所示,第一反射灯杯21可以只有一个第一焦点21a及一个第二焦点21b,第一发光单元22可位于第一焦点21a上或附近,且第一发光单元22的主要发光面(图中未标号)平行于第一承载面11,但不受限于此。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6及图7所示,第一反射灯杯21也可有两个第一焦点21a及两个第二焦点21b,且第一发光单元22也可包括两个发光组件22a、22b;发光组件22a、22b可为单一发光二极管芯片(led)或包括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的封装结构(ledpackagestructure)。具体来说,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可为一第一子反射面211、一第二子反射面212及一第三子反射面213所组成,其中第一子反射面211连接于第二子反射面212与第三子反射面213之间,且第一子反射面211具有两个位于其覆盖区域以内的第一焦点21a及两个位于其覆盖区域以外的第二焦点21b,其中两个第二焦点21b与透镜焦点4a重迭。两个发光组件22a、22b分别位于第一子反射面211的两个第一焦点21a上,其中两个发光组件22a、22b之间的最短距离可为0.2毫米至5毫米。进一步地说,第一子反射面211具有两个光轴p1,第二子反射面212具有一光轴p2,且第三子反射面213具有一光轴p3。第一子反射面211的两个光轴p1会分别通过两个发光组件22a、22b,其中一条光轴p1为通过其中一个第一焦点21a与其中一个第二焦点21b的一条轴线,而另外一条光轴p1为通过另外一个第一焦点21a与另外一个第二焦点21b的一条轴线;第二子反射面的光轴p2与第三子反射面的光轴p3位于两个发光组件22a、22b之间。优选地,第二子反射面的光轴p2和第三子反射面的光轴p3与透镜光轴a重合,但不受限于此。请参阅图3至图5及图8至图12所示,每一辅助光源模块3包括一第二反射灯杯31及一第二发光单元32,第二反射灯杯31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一承载面11上,用以反射第二发光单元32所产生的光线;第二反射灯杯31与第一反射灯杯21之间的最短距离可为0.1毫米至30毫米,且优选为1毫米至10毫米左右。第二反射灯杯31的反射面可为单一曲面或由多个不同曲率的曲面所构成,例如为局部的椭球面,但不受限于此。第二反射灯杯31具有一第一焦点31a及一第二焦点31b;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2所示,第一焦点31a位于第二反射灯杯31的覆盖区域以内,第二焦点31b则位于第二反射灯杯31的覆盖区域以外,但不受限于此。第一焦点31a也可位于第二反射灯杯31的开口边缘附近,以使得第二反射灯杯31的光轴延伸通过第二反射灯杯31的开口边缘附近。在本实施例中,第二反射灯杯31的尺寸小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尺寸,即第二反射灯杯31的反射面的面积小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的面积,例如,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的面积可为第二反射灯杯31的反射面的面积的1.5以上,但不受限于此。第二反射灯杯31用以实现扩光效果,且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31b位于透镜焦点4a与透镜出光面(图中未标号)之间,优选位于透镜入光面41上或附近。其中,透镜入光面41为一平面,透镜出光面为一曲面。进一步地说,请参阅图12所示,透镜入光面41具有一第一基准点41a、至少一第二基准点41b及至少一第三基准点41c。其中,透镜光轴a通过第一基准点41a,第二基准点41b为透镜入光面41上距离第一基准点41a最远的一边缘点(如机构夹持点),第三基准点41c位于第一基准点41a与第二基准点41b之间;假设第一基准点41a与第二基准点41b之间的距离为d,第二基准点41b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的距离为1/2d至3/4d,然本发明不为此限。值得注意的是,请参阅图12、图14至图17所示,当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31b选在第二基准点41b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时,且优选为第二基准点41b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的中间位置或其附近,可以实现高效扩光的效果(如图14所示),从而扩大头灯的照明范围(照射角度);例如,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可提供车辆前方左、右两侧的10度至60度的照明,或更宽角度的照明范围,但不受限于此。当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31b选在第一基准点41a外侧的位置(即不在第一基准点41a与第二基准点41b之间)时,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所分别产生的光型呈集中分布(如图15所示);第二焦点31b越偏离第一基准点41a则光型越集中(如图16所示)。当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31b选在第二基准点41b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但不在中间位置(即更靠近41b的位置)上时,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所分别产生的光型虽然呈分散分布但是光强度较弱(如图17所示)。更进一步地说,请参阅图12所示,若将一条通过第一发光单元22且垂直于透镜光轴a的直线定义为第一直线l1,并将一条通过至少一第二基准点41b且平行于透镜光轴a的直线定义为第二直线l2,并将一条通过第一直线l1与第二直线l2的交点与至少一第三基准点41c的直线定义为第三直线l3,则第二直线l2与第三直线l3会夹一预定角度θ1,且预定角度θ1为2度至17.5度之间。在本实施例中,主要为实现对称式的光型,第二基准点41b和第三基准点41c的数量都为两个,且都以第一基准点41a为中心呈对称分布;其中一个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位于第一基准点41a一侧的第二基准点41b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另外一个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位于第一基准点41a另一侧的第二基准点41b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在其他实施例中,若要实现非对称式的光型,则智能头灯d只需要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即只需要有一个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二焦点31b配合一个第二基准点41b和一个第三基准点41c。第二发光单元32设置于一电路板(图中未标号)上,其中电路板具有第二发光单元32的驱动电路,电路板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一承载面11上。第二发光单元32可为单一发光二极管芯片(led)或包括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的封装结构(ledpackagestructure)。第二发光单元32的位置对应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一焦点31a;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5及图12所示,第二发光单元32可位于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一焦点31a上或附近,且第二发光单元32的主要发光面321平行于第一承载面11,但不受限于此。优选地,第二发光单元32位于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一焦点31a附近(即偏离第一焦点31a)。进一步地说,请参阅图12及图13所示,第二反射灯杯31具有一朝向透镜4的正向开口311及一朝向主光源模块2的侧向开口312,若将一条通过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一焦点31a与第二焦点31b的直线定义为第四直线l4,则侧向开口312的延伸方向与第四直线l4的方向相同。第二发光单元32的主要发光面321具有一从正向开口311外露的第一边缘3211及一从侧向开口312外露的第二边缘3212,第一边缘3211与第二边缘3212大致相互垂直。优选地,第二边缘3212大致与侧向开口312的边缘平齐,且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一焦点31a位于第二边缘3212上。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3所示,每一辅助光源模块3视需要可再包括一反射镜33,以减少杂散光的产生。反射镜33沿着第二反射灯杯31的侧向开口312设置,且具有一遮蔽住第二发光单元32的反光平面331,其中反光平面331可紧邻于主要发光面321的第二边缘3212,但不受限于此。优选地,反射镜33的前端与主要发光面321的第一边缘3211约略平齐,且反射平面331大致延伸到侧向开口312的末端。请参阅图3至图5及图8至图11所示,智能头灯d还包括一次光源模块6,且次光源模块6与主光源模块2及辅助光源模块3不在同一平面上。具体来说,头灯座1还具有一第二承载面12,第二承载面12与第一承载面11互不共面,且第二承载面12与第一承载面11之间具有一段差,以使第二承载面12的位置低于第一承载面11。次光源模块6设置于第二承载面12上,且位于第一反射灯杯21在头灯座1上的正投影区域内;也就是说,次光源模块6在面向第一承载面11的方向上被第一反射灯杯21遮蔽。次光源模块6包括一第三反射灯杯61及一第三发光单元62,第三反射灯杯61用以反射第三发光单元62所产生的光线,其中第三反射灯杯61的反射面可为单一曲面或由多个不同曲率的曲面所构成,例如为局部的椭球面,但不受限于此。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9及图11所示,第三反射灯杯61具有一第一焦点61a及一第二焦点61b,第一焦点61a位于第三反射灯杯61的覆盖区域以内,第二焦点61b则位于第三反射灯杯61的覆盖区域以外,且对应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二焦点61b。在本实施例中,头灯座1具有一从第一承载面11凹入而形成的容置槽(图中未标号),其中容置槽的底面即为第二承载面12。第二承载面12相对于第一承载面11呈倾斜设置,第二承载面12与一相应的水平面的夹角可为7度至90度,且优选为12.5度至35度。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二承载面12也可平行于第一承载面11。第三反射灯杯61的外周面上可具有向外延伸且平行于第一承载面11的至少一定位板611(如图3及图4所示),且定位板611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一承载面11上,以使第三反射灯杯61位于容置槽内。第三反射灯杯61的尺寸小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尺寸,即第三反射灯杯61的反射面的面积小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的面积,例如,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的面积可为第三反射灯杯61的反射面的面积的1.5以上,但不受限于此。在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9及图11所示,第三反射灯杯61的第一焦点61a位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1a与透镜焦点4a之间的区域内,第三反射灯杯61的第二焦点61b可位于透镜光轴a上,且与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1b和透镜焦点4a重迭,但不受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三反射灯杯61的第二焦点61b也可偏离透镜光轴a,且位于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1b和透镜焦点4a附近。第三发光单元62设置于一电路板(图中未标号)上,其中电路板具有第三发光单元62的驱动电路,电路板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二承载面12上。第三发光单元62可为单一发光二极管芯片(led)或包括多个发光二极管芯片的封装结构(ledpackagestructure)。第三发光单元62的位置对应第三反射灯杯61的第一焦点61a;在本实施例中,第三发光单元62可位于第一焦点61a上或附近,且第三发光单元62的主要发光面平行于第二承载面12,但不受限于此。请参阅图8至图11所示,遮光结构5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或次光源模块6与透镜4之间,遮光结构5包括一主遮光板51,且主遮光板51可在一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之间往复移动,这可以通过转动第一遮光板51’的方式而实现,但不受限于此。在本实施例中,当主遮光板51位于第一位置时(如图8及图9所示),可使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通过透镜以产生近光灯光型;当主遮光板51位于第二位置时(如图10及图11所示),可使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与从次光源模块6投射出的光线通过透镜4以产生远光灯光型。附带说明一点,本发明并不限定次光源模块6只能对远灯光型有所贡献;对于近光灯光型与远光灯光型,主光源模块2与次光源模块6也可同时出光,其中从次光源模块6投射出的光线可以通过主遮光板51上的凹槽结构附近向外射出;关于主遮光板51的更多细节将在后面做说明。再者,当主光源模块2与次光源模块6同时出光时,第三发光单元62所产生的光线可通过第三反射灯杯61的导引,以对近光灯型的热区(hotzone,法规所规范的75r、50v及50r等测试点的位置)有所贡献。进一步地说,请配合参阅图3及图4、图8至图11所示,主遮光板51可被一驱动模块m驱动而以一预定角度绕转轴i来回摆动,预定角度可为2.5度至45度。驱动模块m可包括一电磁阀m1及一被电磁阀m1所控制的杆件m2,其中杆件m2的一端连接于电磁阀m1且另一端与主遮光板51枢接结合。关于驱动模块m的技术细节,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知,故于此不多加赘述;另外,可实现主遮光板51来回摆动的驱动模块m的种类繁多,本发明并不受限于图3及图4中所示的驱动模块m。请参阅图19及图20所示,主遮光板51具有一内截止边缘511、一相对于内截止边缘511的外截止边缘512及一连接于内截止边缘511与外截止边缘512之间的顶部表面513,其中外截止边缘512用以定义出符合法规要求的明暗截止线(cut-offline),以使得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主遮光板51的阻挡与透镜4的折射后,可形成近光灯基础照明模式中的明暗截止线。值得注意的是,顶部表面513的一部分沿着内截止边缘511往外截止边缘512的方向倾斜,以提高集光效率;在本实施例中,此部分与一相应的水平面之间具有一预定角度θ2,此预定角度θ2大于0且小于60度,优选为1度至45度,更佳为15度至35度。进一步地说,主遮光板51的顶部表面513具有一第一平面5131、一第二平面5132及一形成于第一平面5131与第二平面5132之间的阶梯式凹陷结构5133,且第一反射灯杯21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1b、第三反射灯杯61的第二焦点61b与透镜焦点4a的位置都对应阶梯式凹陷结构5133。阶梯式凹陷结构5133包括一第一斜面51331、一第二斜面51332及一段差面51333,且第一斜面51331与第二斜面51332通过段差面51333相互连接,以使第一斜面51331的位置低于第二斜面51332。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斜面51331与第二斜面51332都是沿着外截止边缘512往内截止边缘511的方向倾斜;第一斜面51331是从外截止边缘512开始延伸至内截止边缘511,而第二斜面51332是从一接近外截止边缘512的位置开始延伸至内截止边缘511;第一斜面51331的面积大于第二斜面51332的面积,但不为此限。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斜面51331的面积可小于第二斜面51332的面积。再者,第一平面5131与第二平面5132可以和透镜光轴a平行,以增加头灯的扩光区域的亮度,例如ecer98法规所规范的25l2、25r1、25l3、25r2、15l及15r等测试点的位置,或是ecrr112法规所规范的25l及25r等测试点的位置。再者,主遮光板51还具有一余光反射部514,余光反射部514是从外截止边缘512延伸成型,且具有一呈倾斜设置的反射面5141,以将从主光源模块2的部分余光反射至暗区余光区域(法规所规范的zoneiii区域),而增加此区域的光强度。在本实施例中,余光反射部514的反射面5141与一相应的水平面之间具有一预定角度,此预定角度可以根据第一反射灯杯21的导光板23的构型来决定,例如为0.25度至30度,但不受限于此。请参阅图11所示,下面将进一步说明主遮光板51的余光反射部514与第一反射灯杯21的导光板23的协同作用。当第一发光单元22的一出射光线e1投射至第一反射灯杯21的反射面时,将会形成通过第一反射灯杯21的第二焦点21b的反射光线r1;当第一发光单元22的另一出射光线e2投射至第一反射灯杯21的导光板23时,将会被导引至主遮光板51的余光反射部514,并通过其反射面5141以形成一从透镜光轴a的附近投射至透镜4的反射光线r2,而此反射光线r2可增加暗区余光区域的光强度。另外,请参阅图19及图20所示,当第一发光单元22的又一出射光线被导引至主遮光板51的第一平面5131或第二平面5132时,将会形成一投射到热区左、右两侧的区域的反射光线,以加强扩光的效果,例如ecer98法规所规范的25l2、25r1、25l3、25r2、15l及15r等测试点的位置,或是ecrr112法规所规范的25l及25r等测试点的位置。请参阅图8及图10所示,智能头灯d可采用任何合适的散热方案。具体来说,头灯座1还具有一第一散热表面13及一第二散热表面14,其中第一散热表面13与第一承载面11呈相对设置,第二散热表面14与第二承载面12呈相对设置,且第一和第二散热表面13、14上分别具有多个散热结构15(如:散热片),用以将第一、第二和第三发光单元22、32、62所产生的热量更快地散发出去,以确保头灯的可靠度,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散热表面14与第一散热表面13同样互不共面,且第二散热表面14与第一散热表面13之间具有一段差,以使第二散热表面14的位置低于第一散热表面13。多个散热结构15是朝远离头灯座1的方向延伸,且位于第一散热表面13上的散热结构15的延伸长度可大于位于第二散热表面14上的散热结构15的延伸长度。请参阅图2至图4所示,智能头灯d视需要可再包括一散热风扇7,散热风扇7可通过锁固组件(如螺丝)固定在第一散热表面13与第二散热表面14上,以促进空气对流,并借此提高散热效率。关于散热风扇7的构造,乃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知,故于此不多加赘述。请参阅图3至图5所示,透镜4通过一透镜架8与头灯座1相互连接。具体来说,头灯座1具有一衔接部16,衔接部16为板状结构,且沿着垂直于第一承载面11的方向延伸;透镜架8包括一框体81、两个连接臂82及两个挡板83,其中透镜4设置于框体81上,两个连接臂82从框体81相对于头灯座1的一侧延伸成型,以与衔接部16相互连接,两个挡板83分别设置于两个连接臂82上,且两个挡板83的位置分别对应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以遮挡从辅助光源模块3而来的杂散光,而不致漏光至测试屏幕上。智能头灯d还包括一承载框架(图中未显示),且承载框架围绕头灯座1设置,以将头灯座1连承载于头灯座1上的主光源模块2、辅助光源模块3、透镜4及遮光结构一同安装于头灯内部。请配合参阅图18所示,当智能头灯d只由主光源模块2出光时,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主遮光板51的阻挡与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产生符合ecer123法规的基础照明模式c1。而当主光源模块2与两个辅助源模块3同时出光时,从两个辅助源模块3分别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在基础照明模式c1上迭加符合ecer119法规的弯道照明模式c3,而得到一照明范围更宽(照射角度更广)的光型分布,或是得到符合ecer123的城镇道路照明模式vmode。第二实施例请参阅图21所示,并请配合参阅图1至图5及图8至图12所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包括一主光源模块2、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一透镜4及一遮光结构5。其中,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的旁侧,透镜4的位置对应主光源模块2,且遮光结构5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与透镜4之间。智能头灯d视需要可再包括一次光源模块6,次光源模块6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与遮光结构5之间,且次光源模块6与主光源模块2之间具有一段差,以使次光源模块6的位置低于主光源模块2。为利于图式的表达,于图22中仅示出各个光源模块与透镜4和遮光结构5之间的相对关系,而未示出头灯座。本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的构造组成与第一实施例所述大致相同,主要的差异在于:在辅助光源模块3中,第二反射灯杯31可为一具有聚光功能的杯体,第二发光单元32是直立摆放在第二反射灯杯31内,且遮光结构5还包括至少一个辅助遮光板52。具体来说,第二反射灯杯31具有一朝向透镜4的正向开口311(图21中未标号)及一朝向主光源模块2的侧向开口312(图21中未标号),且侧向开口312的延伸方向与一条通过第二反射灯杯31的第一焦点31a与第二焦点31b的直线的方向相同(图13所示的第4直线l4)。再者,第二反射灯杯31具有一上反射面313及一下反射面314,且上反射面313与下反射面314呈上下分布,且可相对于头灯座的第一承载面11呈对称设置或不对称设置,其中又以上反射面313与下反射面314呈对称设置为优选。第二发光单元32的主要发光面321垂直于第一承载面11,且背对于侧向开口312,以使得第二发光单元32的光线投射方向与侧向开口312的方向相反。在一个主光源模块2搭配两个辅助光源模块3的架构下,遮光结构5进一步包括两个邻近于主遮光板51的辅助遮光板52,其中主遮光板51的位置对应主光源模块2,两个辅助遮光板52分别对应两个辅助源模块3。主遮光板51可使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通过透镜4以产生近光灯基础照明模式c1,两个辅助遮光板52可使从两个辅助源模块3投射出的光线通过透镜4以产生一弯道照明模式c3;据此,当主光源模块2与两个辅助源模块3同时出光时,可以在基础照明模式c1上迭加弯道照明模式c3。须说明的是,在只有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的架构下,遮光结构5就只包括一个辅助遮光板52,因此所投射出来的光型非对称式光型。关于主遮光板51的技术细节,可参考第一实施例所述,故于此不多加赘述。值得注意的是,每一辅助遮光板52具有一呈倾斜状的顶部表面521,其中辅助遮光板52的顶部表面521的一端邻近于主遮光板51的顶部表面513,且可高于主遮光板51的顶部表面513,或与顶部表面513相平齐;且辅助遮光板52的顶部表面521朝接近透镜4的方向逐渐向下倾斜。如此作法,可使得迭加在基础光型上的其他光型也具有清楚的水平明暗截止线,而达到修整弯道照明光型的功效。第三实施例请参阅图22及图23所示,并请配合参阅图1至图5及图8至图12所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包括一主光源模块2、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一透镜4及一遮光结构5。其中,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3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的旁侧,透镜4的位置对应主光源模块2,且遮光结构5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与透镜4之间。智能头灯d视需要可再包括一次光源模块6,次光源模块6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与遮光结构5之间,且次光源模块6与主光源模块2之间具有一段差,以使次光源模块6的位置低于主光源模块2。为利于图式的表达,于图22中仅示出各个光源模块与透镜4和遮光结构5之间的相对关系,而未示出头灯座。本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的构造组成与第一实施例所述大致相同,主要的差异在于:主光源模块2所包括的第一反射灯杯21包括一主反射部215及至少一个设置于主反射部215的旁侧的次反射部216。在本实施例中,主光源模块2以一个主反射部215搭配紧邻于主反射部215左、右两侧的两个次反射部216为主要实施方式,其中主反射部215用以实现聚光效果,次反射部216用以实现扩光效果。具体来说,主反射部215具有一位于其覆盖区域以内的第一焦点215a及一位于其覆盖区域以外的第二焦点215b,其中第二焦点215b可位于透镜光轴a上,且对应透镜焦点4a,但不受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主反射部215的第二焦点215b也可偏离透镜光轴a,且位于透镜焦点4a附近。每一个次反射部216的反射面可为复合椭球曲面,并具有一第一焦点216a及至少一个第二焦点216b,其中第一焦点216a位于次反射部216的覆盖区域以内,至少一个第二焦点216b位于次反射部216的覆盖区域以外,例如,第二焦点216b可位于透镜焦点4a上、透镜入光面41上或透镜焦点4a与透镜入光面41之间的任何位置,这是因为次反射部216的灯杯为复合椭球曲面。在每一个次反射部216具有多个第二焦点216b的情况下,多个第二焦点216b可分别分布在上述位置上。请参阅图18及图23所示,对于主光源模块2,可以在紧邻于主反射部215的次反射部216的旁侧进一步配置至少一个远离主反射部215的次反射部216’。其中,离透镜光轴4a越近的次反射部216,其所实现的扩光效果就越靠近光型的热区z,而离透镜光轴4a越远的次反射部216’,其所实现的扩光效果就越偏离光型的热区z。第一发光单元22包括多个发光组件22a、22b,其中发光组件22a的位置对应主反射部215的第一焦点215a,且发光组件22b的位置对应次反射部216的第一焦点216a。在本实施例中,发光组件22a的位置可位于主反射部215的第一焦点215a上或附近,优选为主反射部215的第一焦点215a上;发光组件22b的位置可位于次反射部216的第一焦点216a上或附近,优选为次反射部216的第一焦点216a附近(即偏离第一焦点216a)。值得注意的是,当次反射部216的第二焦点216b选在透镜入光面41上的第一基准点41a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时,且优选为第一基准点41a与第三基准点41c之间的中间位置或其附近,对应主光源模块2的照明光型将会变宽。请配合参阅图18及图22所示,对于主光源模块2以一个主反射部215搭配紧邻于主反射部215左、右两侧的两个次反射部216的实施方式,当主光源模块2只由主反射部215出光时,从主反射部215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主遮光板51的阻挡与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产生符合ecer123法规的基础照明模式c1。而当主光源模块2的主反射部215与次反射部216同时出光时,从两个次反射部216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扩大主反射部215所对应的基础照明模式c1的照明范围(照射角度),而产生一广角照明模式c2。请配合参阅图18及图23所示,对于主光源模块2以一个主反射部215搭配紧邻于主反射部215左、右两侧的两个次反射部216再加上远离主反射部215的两个次反射部216’的实施方式,当主光源模块2只由主反射部215出光时,可以产升符合ecer123法规的基础照明模式c1中热区z及其周围部分的照明。当主光源模块2的主反射部215与离透镜光轴4a较近的次反射部216同时出光时,可以产生符合ecer123法规的基础照明模式c1。而当主光源模块2的主反射部215、离透镜光轴4a较近的次反射部216与离透镜光轴4a较远的次反射部216’同时出光时,可以产生广角照明模式c2。附带说明一点,虽然图22所示的智能头灯d是利用一个主光源模块2搭配两个呈对称设置的辅助光源模块3以提供对称式的光型,但是根据不同的需要,智能头灯d也可利用一个主光源模块2搭配多个呈非对称设置的辅助光源模块3以提供非对称式的光型;例如,两个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左侧的辅助光源模块3与一个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右侧的辅助光源模块3,或仅有两个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左侧或右侧的辅助光源模块3。第四实施例请参阅图24至图30所示,并请配合参阅图1至图5及图8至图12所示,本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的构造组成与第一实施例所述大致相同,主要的差异在于:遮光结构5包括前后设置的一第一遮光板51’及一第二遮光板52’,其中第一遮光板51’为活动式,第二遮光板52’为固定式。为利于图式的表达,于图24至图30中仅示出主光源模块2的局部与次光源模块6的局部,以及其等与透镜4和遮光结构5之间的相对关系。具体来说,第一遮光板51’与第二遮光板52’设置于主光源模块2与透镜4之间,且对应于透镜焦点4a;其中第二遮光板52’紧邻于第一遮光板51’,且第二遮光板52’比第一遮光板51’更接近主光源模块2。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遮光板51’为一直立式遮光板,第二遮光板52’为一平躺式遮光板,第一遮光板51’与第二遮光板52’之间的最短距离可为0.1毫米至5毫米,但不受限于此。第一遮光板51’用以定义主光源模块2所对应的第一照明模式,第二遮光板52’用以定义主光源模块2所对应的第二照明模式,第一照明模式与第二照明模式都为ecer123法规所规范的近光灯模式。请参阅图25及图26所示,第一遮光板51’与第二遮光板52’的顶部都具有对应法规规定的明暗截止线的轮廓。具体来说,第一遮光板51’具有一第一顶部表面511’,且第一顶部表面511’包括两个第一平面5111’与一第一段差面5112’,其中两个第一平面5111’通过第一段差面5112’相互连接,以使两个第一平面5111’具有高低差。类似地,第二遮光板52’具有一第二顶部表面521’,第二顶部表面521’具有一内侧区域ia及一外侧区域oa;外侧区域oa比内侧区域ia更接近第一遮光板51’,且外侧区域oa包括两个第二平面5211’与一第二段差面5212’,其中两个第二平面5211’通过第二段差面5212’相互连接,以使两个第二平面5211’具有高低差;在其他实施例中,内侧区域ia与外侧区域oa也可视为一整体的区域,没有内外的区别。进一步地说,第一顶部表面511’上位置较高的第一平面5111’,其位置高于第二顶部表面521’上位置较高的第二平面5211’;第一顶部表面511’上位置较低的第一平面5111’,其位置可高于第二顶部表面521’上位置较低的第二平面5211’,或者其与第二顶部表面521’上位置较低的第二平面5211’可以不具有高低差。须说明的是,根据不同的光学效果,第一顶部表面511’中的第一平面5111’与第二顶部表面521’中的第二平面5211’也可以被前高后低的斜面所取代。请参阅图25、图26及图33所示,第一顶部表面511’的位置高于第二顶部表面521’,且第一遮光板51’可在一直立位置与一倾倒位置之间往复移动,这可以通过转动第一遮光板51’的方式而实现,但不受限于此。当第一遮光板51’位于直立位置时(如图25所示),第一遮光板51’遮蔽住第二遮光板52’,此时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第一遮光板51’顶部的阻挡与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产生第一照明模式c4或第二照明模式c5。当第一遮光板51’位于倾倒位置时(如图26所示),第一遮光板51’与一相应的水平面会夹一预定角度,此预定角度可为1度至50度,以使第二顶部表面521’外露,此时从主光源模块2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第二遮光板52’顶部的阻挡与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产生第二照明模式c5或第三照明模式c6;在次光源模块6也出光的情况下,从次光源模块6投射出的光线在通过第二遮光板52’顶部的阻挡与透镜4的折射后,可以进一步产生远光灯照明模式c7。关于可实现第一遮光板51’往复移动的手段,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知,故于此不多加赘述;例如,第一遮光板51’可被一电磁阀驱动而往复移动于直立位置与倾倒位置之间。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顶部表面511’与第二顶部表面521’的外侧区域oa都具有消光特性,这可以通过在第一顶部表面511’与第二顶部表面521’的外侧区域oa上覆盖一层消光涂层而实现,其中消光涂层的材料可为消光黑漆或其他不易反光的材质,也可以通过在第一顶部表面511’与第二顶部表面521’的外侧区域oa进行增加光学漫射作用的表面处理(如表面雾化喷沙处理)而实现,但不受限于此。第二顶部表面521’的内侧区域ia可具有反光特性或消光特性,这可以通过在第二顶部表面521’的内侧区域ia上覆盖一层反光涂层或消光涂层而实现,其中反光涂层的材料可为铝或银或其他易于反光的材料,消光涂层的材料可为消光黑漆或其他不易反光的材质,但不受限于此;差别在于,当内侧区域ia具有反光特性时,可以增加主光源模块2的照明范围。据此,可以使所形成光型的明暗截止线具有理想的轮廓,即热区两侧的轮廓都是平直延伸的。再者,第二遮光板52’还具有一相对于第二顶部表面521’的第二底部表面522’,且第二底部表面522’视需要可具有反光特性,这可以通过在第二底部表面522’上覆盖一层反光涂层而实现,其中反光涂层的材料可为铝或银或其他易于反光的材料,但不受限于此。据此,可以达到修整并加强次光源模块6所对应的远光灯光型的效果,并且使得次光源模块6所提供的远光灯照明模式c7与主光源模块2所提供的第一至第三照明模式c4-c6可以彼此清楚的区隔(如图33所示)。进一步地说,第一照明模式c4照射距离相对较近且照明范围相对较宽,第二照明模式c5的照射距离相对较远且照明范围相对较窄,第三照明模式c6的照射距离相对更远但照明范围相对更窄。例如,若第一照明模式为城镇道路照明模式(vmode),则第二照明模式为基础照明模式(cmode),且第三照明模式为高速道路照明模式(emode)。并且,当主光源模块2与辅助光源模块3同时出光时,可以在上述ecer123法规所规范的近光灯模式上附加弯道照明模式(tmode)。附带说明一点,在本实施例中,也可以进一步通过调整主光源模块2所包括的第一发光单元22的出光强度与辅助光源模块3所包括的第二发光单元31的出光强度,来修饰特定的照明模式,例如增加某一种照明模式的照射距离或扩大某一种照明模式的照射角度。须说明的是,虽然在图24至图28中,主光源模块2所包括的第一发光单元22与第一遮光板51’都是呈水平设置,即第一发光单元22与第一遮光板51’都平行于透镜光轴a,但是对于不同的实施方式,第一发光单元22与第一遮光板51’也可以都是呈倾斜设置(如图29至图30所示),且两者的倾斜方向相同,其中第一遮光板51’相对于透镜光轴a的倾斜角度可小于或等于第一发光单元22相对于透镜光轴a的倾斜角度,但不受此限。第五实施例请参阅图31及图32所示,并请配合参阅图1至图5及图8至图12所示,本实施例的智能头灯d的构造组成与第四实施例所述大致相同,主要的差异在于:遮光结构5只包括第一遮光板51’,且第一遮光板51’可沿着一垂直于第一承载面的方向(y方向)在一第一位置、一第二位置与一第三位置之间往复移动,其中第一位置高于第二位置,且第二位置高于第三位置。具体来说,第一遮光板51’可为一直立式遮光板(如图31所示)或一平躺式遮光板(如图32所示),且第一遮光板51’的顶部表面511’具有对应法规规定的明暗截止线的轮廓。第一遮光板51’具有一第一顶部表面511’,且第一顶部表面511’包括两个第一平面5111’与一第一段差面5112’,其中两个第一平面5111’通过第一段差面5112’相互连接,以使两个第一平面5111’具有高低差。须说明的是,根据不同的光学效果,第一顶部表面511’中的第一平面5111’也可以被前高后低的斜面所取代。请参阅图33所示,主遮光板51在第一位置时可定义出主光源模块2所对应的第三照明模式c6,而主遮光板51下降至第二位置时可定义出主光源模块2所对应的第二照明模式c5,且主遮光板51下降至第三位置时可定义出主光源模块2所对应的第一照明模式c4,第一照明模式、第二照明模式与第三照明模式都为ecer123法规所规范的近光灯模式。进一步地说,第一照明模式c4照射距离相对较近且照明范围相对较宽,第二照明模式c5的照射距离相对较远且照明范围相对较窄,第三照明模式c6的照射距离相对更远但照明范围相对更窄。例如,若第一照明模式为城镇道路照明模式(vmode),则第二照明模式为基础照明模式(cmode),且第三照明模式为高速道路照明模式(emode)。并且,当主光源模块2与辅助光源模块3同时出光时,可以在上述ecer123法规所规范的近光灯模式上附加弯道照明模式(tmode)。附带说明一点,在本实施例中,也可以进一步通过调整主光源模块2所包括的第一发光单元22的出光强度与辅助光源模块3所包括的第二发光单元31的出光强度,来修饰特定的照明模式,例如增加某一种照明模式的照射距离或扩大某一种照明模式的照射角度。另外,本发明并不限定第一遮光板51’只能做三段式升降,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遮光板51’也可以只在两个位置(如第一和第二位置或第二和第三位置)之间往复移动,以分别定义出主光源模块2所对应的两个不同的照明模式。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其中一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所提供的智能头灯,其能通过“至少一个辅助光源模块设置于主光源模块的旁侧,且遮光结构设置于主光源模块与透镜之间”以及“辅助光源模块的第二反射灯杯的第二焦点选在透镜入光面上的一特定位置”的技术方案,以提供各种道路环境所需的照明光型,且具有弯道照明功能。更进一步来说,本发明只利用一个透镜、一个遮光结构与特殊排布的多个光源,便将各种近光灯照明光型的模块、远光灯照明的模块与弯道照明灯的模块整合为同一模块,因此可以满足小型化、轻量化与低成本化的要求。以上所公开的内容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可行实施例,并非因此局限本发明的申请专利范围,所以凡是运用本发明说明书及图式内容所做的等效技术变化,均包含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内。当前第1页12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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