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卡型LED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2961发布日期:2019-01-18 19:34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插卡型LED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插卡型LED灯具。



背景技术:

随着LED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LED灯具发展迅速,现有技术的LED灯具主要是由安装座和设置在所述安装座上的照明灯体组成,其多为固定结构,在安装后无法根据需要进行角度调节,并且现有技术的LED灯具安装也极为不便,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方便进行角度调节的插卡型LED灯具。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插卡型LED灯具,包括长条形的灯座,在所述灯座的顶面设置有两端开口的条形灯槽,所述条形灯槽的长度与灯座的长度相同,所述条形灯槽内均匀设置有发光灯珠,还设置有两个倒T形的安装座,在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U形卡位支板,在所述安装座上固定有安装螺孔,所述U形卡位支板的底面中部通过旋转轴与所述安装座的顶端相连接,所述U形卡位支板的内壁上设置有E形卡槽,在所述灯座的对称侧壁底部设置有两个相平行的卡位凸条,所述灯座的宽度与U形卡位支板的两个竖杆之间的宽度相同,所述卡位凸条的凸起高度与E形卡槽的深度相同,其中下部的卡位凸条卡位在所述E形卡槽的上部凹陷区内,且E形卡槽的顶部横杆卡位在两个卡位凸条之间,在所述灯座的两端均固定有盖板,所述盖板通过螺杆固定在所述灯座的两侧,所述盖板的宽度与灯座上的两个卡位凸条之间的距离相同且在所述盖板的内侧面固定有卡入两个卡位凸条之间的定位凸条。

在所述灯座的顶面一侧还设置有反光面板,所述反光面板与所述条形灯槽相平行且反光面板的底端固定在条形灯槽的一侧。

所述安装座为L形结构且旋转处于L形结构的竖板顶端,所述安装螺孔处于L形结构的横板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可以根据需要使U形卡位支板与安装座之间以旋转轴为中心旋转,并且灯座与U形卡位支板卡位连接,并通过盖板限位,从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位置调节,也方便进行拆装操作,不但可以保证连接的稳定可靠性,而且操作便捷,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侧视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侧视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和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的侧视结构图。其中,顶面等方向性字只是为了方例说明,并不是对其进行限定。

见图1和图2,一种插卡型LED灯具,包括长条形的灯座1,在所述灯座1的顶面设置有两端开口的条形灯槽2,所述条形灯槽的长度与灯座的长度相同,所述条形灯槽内均匀设置有发光灯珠3,还设置有两个倒T形的安装座4,在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U形卡位支板5,在所述安装座上固定有安装螺孔6,所述U形卡位支板的底面中部通过旋转轴7与所述安装座的顶端相连接,所述U形卡位支板的内壁上设置有E形卡槽8,在所述灯座的对称侧壁底部设置有两个相平行的卡位凸条9,所述灯座的宽度与U形卡位支板的两个竖杆之间的宽度相同,所述卡位凸条的凸起高度与E形卡槽的深度相同,其中下部的卡位凸条卡位在所述E形卡槽的上部凹陷区内,且E形卡槽的顶部横杆卡位在两个卡位凸条之间,在所述灯座的两端均固定有盖板10,所述盖板通过螺杆11固定在所述灯座的两侧,所述盖板的宽度与灯座上的两个卡位凸条之间的距离相同且在所述盖板的内侧面固定有卡入两个卡位凸条之间的定位凸条12。

所述安装座为L形结构且旋转处于L形结构的竖板顶端,所述安装螺孔处于L形结构的横板上。

其在使用时,先将安装座固定在墙壁上或安装面板上,然后再将灯座从U形卡位支板的开口处插入,使灯座上下部的卡位凸条卡位在所述E形卡槽的上部凹陷区内,且E形卡槽的顶部横杆卡位在两个卡位凸条之间,最后安装盖板,从而防止U形卡位支板从灯座内滑出脱离。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可以根据需要使U形卡位支板与安装座之间以旋转轴为中心旋转,并且灯座与U形卡位支板卡位连接,并通过盖板限位,从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位置调节,也方便进行拆装操作,不但可以保证连接的稳定可靠性,而且操作便捷,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实施例2)

图3和图4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3的侧视结构图。

见图3和图4,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

在所述灯座的顶面一侧还设置有反光面板13,所述反光面板与所述条形灯槽相平行且反光面板的底端固定在条形灯槽的一侧。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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